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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视角下整合行政审批服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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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放管服”改革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方向,应该加快行政审批服务的整合,满足政府部门工作需求。进入新时期以来,社会发展速度逐渐加快,各领域均发生了重大变革,为了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特点,应该不断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服务工作质量与水平的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也为政府职能的“放管服”注入了充足的动力,加快了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本文将通过分析放管服视角下行政审批服务的现状,探索“放管服”视角下整合行政审批服务的策略,为实践工作提供参考与建议。
  关键词:“放管服”;行政审批;整合服务;政府职能
  在现代化社会的快速发展当中,政府职能的转变成了当前最关键的工作内容之一,其能够满足政府机构改革的需求,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奠定基础。而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则能够增强政府调控的实效性,促进各类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首次提出了“放管服”改革的概念。“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在新时代中,传统改革理念和方法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不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因此应该对其进行不断创新,以“放管服”作为基础,增强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协调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之间的内在关系,应对新形势下改革工作的诸多挑战。转变政府职能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做出了明确的指示,应该明确当前“放管服”改革的现状,遵循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制定针对性战略规划。
  一、放管服视角下行政审批服务概述
  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在此过程当中都以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核心,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服务工作效率与水平,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行政审批、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给付和行政征收等工作,都体现了政府职能,应该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重视,为各类主体进入市场提供保障。为了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通常会以简政放权作为基础与前提,增强行政体制改革实际效果。在此过程中,需要以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作为重点,明确与法律改革的关系,从而促进资源与符合的整合利用[1]。因此,需要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之间的关系,从“放管服”视角出发探索改革道路。
  二、放管服视角下整合行政审批服务的策略
  (一)协调“放”与“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关系
  1.“放”与“市场化”的关系
  应该逐渐消除传统模式下“政府包揽一切”的弊端,实现与行政审批“市场化”的有效结合,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党的多项重要会议都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性,能够有效解决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的矛盾,加快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步伐,满足宏观调控的现实要求。因此,应该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当中增强其执行效果,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2]。我国第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在2002年,至今已有几千项行政审批事项,虽然在整体数量上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但是其中还权给市场的项目比例在不断升高,为行政审批的“市场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2.“放”与“社会化”的关系
  政府部门应该逐渐加强与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从而在行政审批的“社会化”当中体现政府职能的简政放权。这不仅能够提升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和社会中介在社会事务中的参与度,而且减轻了政府部门的工作负担,避免出现严重的财政浪费现象。行政审批的“社会化”应该集中于机关后勤服务、社会福利、媒介咨询性职能、行业服务性职能和监督性职能当中,促进部门机构的不断精简,明确社会中介组织的重要地位[3]。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当中,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流程得到简化,使其规模逐渐扩大。同时,社会组织承担了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职能。
  (二)协调“管”与“法治化”和“标准化”的关系
  1.“管”与“法治化”的关系
  在我国的现代经济体系当中,监管制度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能够加快市场失灵问题的解决,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在国家治理工作当中,需要以监管型政府的构建作为基础,明确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社会管理之间的内在关系。严格监管市场各类主体,是实现放管结合目标的关键,并做到依法监管,体现行政审批的“法治化”特点。尤其是随着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构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加明确化,能够实现对权力的有效限制,对其运行过程与效果进行监督[4]。应该从我国社会的发展现状出发,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步伐,在解决依法审定问题的同时,使得法律责任可以得到有效落实。
  2.“管”与“标准化”的关系
  应该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与管理标准,满足政府职能的放管结合工作要求,增强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和政府监管,是行政审批的基本属性,实现治理机制的“标准化”,成了当前深化改革中的关键工作,需要从审批权力和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程序、时限和内容等方面人手,以提供制度价值。在“标准化”改革当中,还应该明确审批权力清单的法律标准,包括了审批设定权限的合法性标准以及审批事项的合法性标准。但是在实践工作当中,由于缺乏长效机制和审批标准科学性较低,也会导致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实施遇到阻碍[5]。因此,为了能够增强标准的合法性与科学性,应该采用政学合作的方式,实现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批的有效分离。
  (三)协调“服”与“精准化”和“便民化”的关系
  1.“服”与“精准化”的关系
  应该不断提升基层活力,实现行政审批的“精准化”,满足政府职能转变的优化服务需求。在社会治理方案的制定当中,应该明确当前社会实际需求以及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社会大众需求的深入分析,遵循需求管理和问题导向原则。同时,应该对当前服务形式和内容进行不断创新,促进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保障服务计划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在“标准化”工作当中,可以明确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关系,切實解决民众需求。
  2“服”与“便民化”的关系
  应该以服务人民作为基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便民化”进程,满足群众的利益需求。尤其是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更应该加强信息技术的合理运用,促进行政审批供应链系统的构建与优化,集成审批数据、审批业务和政府服务,促进政府部门工作效率的提升[6]。加快政府部门的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增进与群众的网上互动交流,为其提供更加便捷化的服务模式。
  三、结语
  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工作,为政府职能转变奠定了基础,使得政府职能范围与作用得到彰显。应该明确当前“放管服”的实际要求,加快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工作,满足其“市场化”“社会化”“法治化”“标准化”“精准化”和“便民化”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郑恒峰.“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J].福州党校学报,2020(1).
  [2]张宗新.“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济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 019.
  [3]吴铱达,曾伟.“放管服”背景下行政审批服务公众满意度实证分析[J]湖北社会科学,2019(12)
  [4]蒋建峰,金怿.“放管服”背景下的行政审批电子档案管理平台构建[J].档案与建设,2 019(11)
  [5]狄丽珠,张红涛,杨晓亮.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以河南省焦作市为例[J].行政科学论坛,2019(8)
  [6]秦长江“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基于河南的调研与思考[J].中州学刊,2019(3)
  基金项目: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立项课题“放管服视角下河北省整合行政审批服务的问题研究”(ZJ2019001)。
  作者简介:李娜(19 84-),女,河北石家庄人,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图书资料与资源开发研究;李聪(198 7-),男,河北石家庄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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