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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乐视网无形资产虚增利润途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黄培

  [摘    要] 乐视网于2016年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其2016年一系列财务造假的案例使投资者对其失去信心。2017年乐视网的财务报告又一次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贾跃亭出走美国。2017年乐视网巨亏138.78亿元,同比下降2601%。乐视神话的破灭在2015年财务报表中就已初现端倪。2015年乐视财务报告公布后,受到众多专业人士的抨击,其中就有对无形资产摊销和减值的质疑。文章通过分析乐视2015年对无形资产的相关处理,发现其利用不恰当的无形资产摊销与减值的手段达到递延成本虚增利润的目的,进而粉饰财务报表,欺骗投资者。
  [关键词] 乐视网;无形资产;摊销;减值;盈余管理
  1      背景介绍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在2004年11月注册成立,2010年8月在创业板挂牌上市(300104),主要业务是网络视频和智能终端。网络视频业务是指以网络视频为基础的影视制作、版权分销和广告等业务,其中,乐视网网络视频业务的基础性业务是影视版权分销业务。乐视网发布了2015年财务报告后,其真实性和公允性被公众质疑,其中一方面就是对其影视剧版权等无形资产摊销和减值处理的质疑。
  2      案例分析
  2.1   无形资产确认
  在我国,对于影视剧版权,像华谊兄弟、华策影视等影视制作公司将其作为存货处理,而像优酷土豆、乐视等视频网站是将其作为无形资产处理的。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①;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②。因此,乐视网的影视剧版权应确认为存货还是无形资产,还是要考虑公司签订的版权购买和转让合同中关于版权转让的范围、期间的内容。
  若公司将购买到的版权期限,一次性全部转让给客户或者公司主要通过买卖版权核算收入与成本,获得利润,不以播放的形式取得点播、广告费或会员费等收入,那么外购的版权视作存货比较合理。若以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方式,将版权期限部分转让给客户使用,则将版权视为无形资产比较合理。
  根据乐视网2015年度财务报告,乐视网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将其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及构成公告给报告使用人,其区分确认标准基本与2014年新会计准则一致。同时,2015年乐视网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显示(见表1),版权业务收入仅占营业收入的5.96%,而付费业务收入占比20.23%。因而,乐视网将购买的影视版权作为无形资产处理是比较合理的。
  乐视网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影视剧的制作与购买,二是研发活动中形成的开发费用。具体来说,主要是影视版权、系统软件和非专利技术等。
  2.2   无形资产的摊销
  乐视网2015年无形资产是48.79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28.74%,其中影视版权是38.30亿元,无形资产的78.5%由影视版权的购买形成。因而对于影视版权的会计处理方式是无形资产管理中的重头戏。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导致所计量的财务状况和所反映的经营成果产生差异。
  对于摊销版权等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因此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选择是企业会计根据自己经验判断选择。
  但值得注意的是,同为网络视频行业的优酷、爱奇艺等其网络视频行业的其他企业对影视版权都采用加速摊销法,只有乐视网是采用直线摊销法,即乐视网的无形资产按照授权期限或10年进行直线摊销。正常来讲,一部电影、电视剧在最开始发行的时候的视频热度和用户流量是最大的,而过了两年、三年、五年,它的价值实际上是加速下降的。尤其乐视网的影视剧版权的收入主要依靠流行影视剧,但在该影视剧热播后,其用户浏览量就会锐减,因此带来的广告价值也会随之下降。所以,乐视无形资产的直线摊销方式并未与其版权相关业务收入的加速下降方式相匹配,即乐视网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未公允的反映与乐视网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
  那么,乐视网为什么还要选择采用直线摊销法呢?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某视频公司花费2 000万元购买了某部热播电视剧的版权,有效期限为5年。若采用加速摊销法,在第一年将50%即1 000万元计入成本,第二年计入25%,第三年计入12%。若采用直线摊销法,则以后每年计入的版权成本都是400万元。也就是说,在第一年收入一样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会使得该视频公司的利润相差600万元。版权采购一直是视频网站最大的一块成本,乐视网在2013年、2014年和2015年采购、制作版权内容的成本分别为12.8亿元、14.6亿元和23.9亿元,影视版权的成本摊销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即便版权业务收入占乐视网的营业收入的比例并不高,但与之相关的广告收入、点播付费收入等是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影视版權发行的首年能够为公司带来比较可观的收入。加之在直线摊销法下,这一版权带来的前期摊销成本得以降低,在收入一定的前提下,乐视网的净利润数额也就随之扩大。也就是说,乐视网无形资产的直线摊销法并未与其收入实现方式相匹配,低估了前期的摊销成本,从而一定程度上高估了公司的净利润。
  对于乐视网来说,后期只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使得每年的版权投入比以往年度大,就可以把成本压力往后推,这也是乐视网版权内容成本逐年增加的原因。但是一旦资金跟不上,后期的成本摊销压力剧增,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威胁。
  2.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在每年年末需要根据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且计提后无论其市场价值是否回升,都不得再转回。但文化传媒企业的无形资产有较强的外延性和增值性,因此文化传媒企业应谨慎计提减值准备。乐视网2015年的财务报告显示,乐视网2015年共有487 983.24万元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为28.74%,比重较高,主要是因为乐视网购买了较多版权。但购买的版权随着时间推移及影视剧不断更新,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会低于其账面价值,发生减值。
  据乐视网财务报表附注显示,乐视网认为其与影视剧版权等无形资产有关的收入有广告收入、会员收入、付费收入及版权分销收入等多种收入,而这些业务的收入并不只来源于某一部影视剧或某几部影视剧,而是来源于乐视网的影视剧整体,即“影视剧库”。“影视剧库”的整体效应要高于每一部影视剧加总起来的效应。乐视网不断扩充的“影视剧库”是乐视网网络视频业务持续经营的核心资源,是一项不可分割的整体资源。因此乐视网认为其影视剧版权应以“影视剧库”整体进行减值测试,而不是针对每一部影视剧作品进行减值测试。乐视网在进行影视剧版权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时,以“影视剧库”整体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这种理念与方法计算出来的2015年乐视网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零。
  但本文认为乐视网以整体“影视剧库”进行减值测试的会计处理不准确。众所周知,影视剧在刚播出时,具有较高热度,点播量较高,吸引较多流量,但随着影视剧的播出结束,热度下降,该剧的价值也会降低;同时当影视剧明星出现负面新闻或该剧因内容文化、尺度问题等原因被监管部门停播时,也会降低该剧的价值。但用“影视剧库”整体进行减值准备时,这些影视剧的减值和热播剧的升值相互抵消,使得2015年乐视网的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为零。而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只能对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升值的资产不做处理,而乐视网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升值的影视剧版权也确认了其升值,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乐视网的影视剧版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处理方式不恰当,乐视网应当对每一项单一影视剧版权进行减值测试,对减值的版权计提减值准备,而对升值的版权不做调整。
  3      结    论
  乐视网无疑是利用了不恰当的无形资产摊销和减值方式来虚增公司净利润从而达到粉饰报表的目的,误导投资者,使人们对乐视网的未来有一个错误的预期,满心期待乐视网无比光明的未来。乐视网的倒台为投资者敲响了警钟,这绝不仅仅是个别案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披露存在内容不具体、范围不完全、信息零散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应制定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披露更多会计信息细节,对粉饰报表行为进行监管,降低企业盈余管理粉饰报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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