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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险会计准则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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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201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河南省把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2017GGJS173);2017年度黄淮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2017HHGG12); 2020驻马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后疫情时期国际保险准则对驻马店经济的影响研究(20L288); 2019河南省会计学一流专业建设阶段性成果(2019127)
  摘 要:依照IASB宣布的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文件,新准则与我国原有的所运行会计准则有很大差异,将对中国保险行业的会计实务、财务信息、经营管理与战略等多方面产生影响与冲击。分析IFRS 17关于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确认、计量与披露的主要调整。还有一项重要改变就是新解锁的合同服务边际,通过重新校对边际,推动实体更加准确地估计将来现金流量,以便能及时的调整折现率。企业财务报告中最重要的就是资产负债表,因为他可以反映出企业的财务情况。表中关于资产与负债的列报比较相似,只有在特殊指定的资产与负债的分类上存在差异。
   关键词:会计准则;国际保险;保险合同;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新准则趋同;资产债务表
   一、17号准则的一般方法和重大变化
  (一)17号准则的一般方法(要素法)概述
  17号准则下准备金提取的一般方法(要素法)与现在实行的行会计准备金提取方法没什么差异。合同服务边际,就是对企业将来可以赚取的利润做出预估;风险调整,就是公司承担了现金流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时要求得到的赔偿;未来现金流估计,就是依照最新信息预估的公司可以收纳和应该要支付的现金流。这三个部分构成了要素法下的准备金。
  三部分分别对应现在实行会计准备金下的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最优估计负债。
  (二)17号准则的重大变化
  1.利润表中保费收入的分拆划分
  现有的会计准则中,万能险和投连险业务的很大一部分原本的保费收入是要通过分拆算入保户储金和投资款项目,是不可以当作保费收入来看的。传统险和分红险业务必须要经过重大风险测试的判定,且判定合格,才可以确认为保费收入。
  根据17号准则中的要求,保险合同中不允许出现有“投资成分”的类型,此种类型都要进行拆分处理。绝不可以将其算入损益以及别的综艺收益。
  2.准备金与折现率的改变
  与现在实行的会计准备金提取方法相互比较,要素法引入了对预期更改使用合同服务边际“吸取”的特别体制。“吸取”体制下,保险合同相关预期更改有三种处置方法:与将来保险责任有关的更改通过合同服务边际吸取,不算入本期亏损和收益;与之前保险责任有关的更改,计入当期亏损收益;金融预期的变化由公司选择要不要通过合同服务边际吸取。
  17号准则下不仅要体现出负债现金流对有关资产的依附程度,还要折现率预期表现评价估算时的市场利率。和现在使用的传统险折现率预期相对比,实时地反映评价估算时期的市场利率状况,波动性很大。分红险折现率采纳使用了相对应资产依附程度的市场利率和投资收益率的加权平衡,不用再完全依附于对应资产的投资收益率预期。
  二、关于我国保险合同准则的提议
  就目前大部分企业在实施新会计准则发现的问题来说,有一部分值得我们分析一下具体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部分: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理解和掌握会计准则中出现的新概念,包含了明显的资产负债表观,要做好综合收益观念,还要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明确贯彻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进行协调。
  考虑到我国的经济环境,在对我国会计准则做修改整理时不能一味的追求和国际准则一样的标准,需要因地制宜。关于初始计量方面,我国准备的金计量三因素模型跟國际使用的准备金计量三因素模型还有很大的差距。比如对折现率的选取,我国的规定一般是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指定的750个工作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移动平均为基准利率,还要有符合规定的溢价,而国际基准到现在为止也只提出了一部分原则性规定,没有我国规定的详细。溢价的规定以+150bp为最高界限,依据保监会所给出的指示,再考虑税收效应、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有可能出现的风险。
  关于如何选取折现率上,我认为,在国际准则的规定指引下,对折现率的选取上做一部分合适的详细的规定,能让财务人员的主观判断有依靠性,减少个人的主观判断性,对加强财务信息的可比性更加有利。在规定溢价时,我国需要改进流动性风险的衡量方法、减少乃至去除信用风险的影响。
  虽然我国信用违约互换还是刚刚起步阶段,交易本体还需要进一步补充,但是可以随着发展慢慢修改流动性风险规定方法,使之趋于完美,和国际接轨。在国际上,IASB虽然规定了在规定溢价时保险公司不应该考虑他本身的信用特质,但是流动性溢价是没有办法直接观测市场变量获得。虽然现在还没有一个国际公认的硬性规定方法,但是因为我国信用违约互换(CDS)实行的比较晚2016年的年底才开始运行,所以没有用国际上常常使用的把信用违约互换表现出来的信用溢价从企业债中扣除的办法。
  关于风险调整的部分,我国仍然在使用情景对比的方法对他做计算处理就是风险调整等于不好的情景下的负债和合理预估负债的差价。但是情景对比的方法有一个不足之处,就是没办法设出置信区间,还不在国际规定的三种方法(置信区间法、条件尾部期望值法、资本成本法)里面。一些新兴保险市场和小规模保险企业想要在越来越复杂的保险行业中,想要保证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光靠国际规定的这几种对历史数据有超高要求的办法是很困难的。
  所以,我提出一个建议,想要确认风险调整,可以这三种方法为主要条件进行计算,在进行充分披露的情况下,还可以选择合适的能使用的其他方法。关于后续的计量这部分,我国当前的方法是把折现率变动所影响到的保险负债金额变动全部都算进当期损益,而IFRS17准则却规定了对保险合同利息收入和费用列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做法。我要对此做出调整。   中国人寿觉得有关数额的计算进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里可以更有效的体现出公司经营与资产负债管理方法,是因为受到了IFRS4第二阶段进行的主题测试结果的影响。所以在“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有关规定方面,我国可以依照新准则做出修改订正。对于合同服务边际的问题,我国也要对将来的现金流可能出现的改变对合同服务边际所产生的影响做出调整,就是打开合同服务边际,要更客观地对保险负债做出反响。
  然后我们再讨论一下列报披露这方面,我国保险准则关于披露信息的规定也很简单明了,只规定了保险公司关于保险业的特殊性、风险管控方面的状况在财务报表和说明书中做出解释和一个详细说明,仍然有改善空间,与此同时,我国准则做出了关于这方面的方面改动,关于保费收入度量标准方面做出了改动,进一步确认指出对保险组成部分非“高度关联”的投资以及储蓄成分做分拆处置,有效隔绝了保费收入虚势增长的问题,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国际准则靠拢,增加披露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改善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
  三、新保险合同准则对保险合同计量的影响
  依照IASB宣布的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文件,保险合同会计计量和列报两个方面会受到新准则IFRS 17的影响。如果要对保险合同做初始计量,那么一开始就要对保险人实行保险合同的时所出现的现金流量通过概率加权做明确没有偏差的预估。保险合同所出现的现金流量主要涵盖了保费收入和实行合同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接着要对将来的现金流量做一个折现。关于折现率的使用,第一步要做出可以体现出负债现金流量的特质,还要可以去掉没有在现金流中体现出来的影响因素;最后要确认折现率要和拥有相同特质的金融工具的能看到的市场现金流量保持一致。如果要确认折现率,方法有下面几个,本体可以使用“自上而下”的办法(使用无风险利率加低流动性溢价做估算)还有“自下而上”的办法(使用有关资产组合的收益率去除和保险合同负债没有关联的折价因素)。最后做一个风险调整,就是对本体将来的现金流量与成本的不确定性做评估,然后给予保险人一定的补偿。
  后续计量中一项重要改变就是新解锁的合同服务边际(CSM)。合同服务边际的意思就是说保险合同没能实现利润,而且在依照最能体现合同剩余服务的方式系统地在保险责任期的时间里摊销,就是把签单第一天的利润慢慢的在保险合同的期限内确认。依据IASB宣布的文件,新准则会提出下面几条规定:本体要随着将来现金流预估的变化,重新更改核对合约服务边际。要是以前和现在保险给付相关的现金流量产生变化时,差额体现在损益中;出现将来保险给付相关的预期现金流量变化时,合同服务边际要根据变化做出调整,就是通过重新校对边际,推动实体更加准确地估计将来现金流量,对将来的利润也能有更加明确地估算。不相同类型的会计估算变更差额计入的会计科目也要调整,要是预估的将来现金流量以及风险调整出现了改变,差额必须要算进这一期的损益中。
  四、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表
  财务报告中最能体现财务情况的基础报表就是资产负债表,他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初期和期末数的对比还有有关的比率分析得出企业将来的发展方向和预期成果,给企业的经营方向提供有效的建议,在将来企业的发展中能发挥很大的用处。资产负债表能清楚的给出企业任何一天的资产总额和结构,反映出企业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的分布状况。企业想提高获得利润的能力就不可以有太多的流动资产,想要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就要注意不能长期资产过多企业要想尽量在保障企业的偿债能力的情况下,提高资产的利润赚取能力,就要根据企业的要求做出资产分布调整。
  如果想知道企业某一天的负债总额度和结构,明确将来要用多少资产和劳务清偿和清偿时间,就可以用资产负债表来体现出来。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企业的偿还能力可以经过计算流动比例来确认,而流动负债则由流动资产补偿。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偿还时间不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安排债务偿还时间,流动负债偿还时限是一年以内,不能超过一年,长期负债可以在一年以上的时间偿还,也可以一年以内。
  资产负债表经过计算资本增值保值率、资本利润率、产权比率以及利息保障倍数的计算可以得出资本增值保值的情况和负债的保护程度,来表现出企业拥有者的权益组成状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非金融资产必须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价估算有没有出现减值。只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后所接收到的信息为资产负债表日已有的状况提供了多出的证据时,企业才应在判断减值迹象时考虑上述事项和信息。同样,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时,仅当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此类情况,才应考虑资产负债表日之后获取的信息。以上评估应基于对所有事实和情况的判断。
  如果资产预估将来现金流量的现有价值确认可以回收的金額时,预估的现金流量应该可以体现出管理层关于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所有经济情况的最好的预期。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或预算是否能够在未来期间得以实现,将存在重大挑战。由于很多资产(例如商誉)的剩余使用寿命是长期的,因此企业不仅应考虑短期影响,还应特别考虑长期影响。当前环境的不确定性越大,企业对所采用的假设、假设所依据的信息来源以及关键假设变更的影响(敏感性分析)进行详细披露的重要性就越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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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刘国麟.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20(01).
  作者简介:张艳平(1978-)女,汉族,河南省孟州市人,黄淮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投融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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