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环保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风险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近年来,在国家愈加重视生态环境治理的大背景下,环保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得到了大力发展。为保障环保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稳健发展,应重视相关风险评价与风险防控研究。为此,文章首先从理论层面分析归纳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的主要风险构成;其次,采取层次分析法,建立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风险评价体系,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最后,从政策法律层面、项目公司层面以及金融机构层面提出风险防控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环保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风险评价;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F832.51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与部署。然而,由于环保行业历史欠账较多,相关投资需求迫切且融资需求较大。为解决资金和投入问题,环保部和财政部联手力推环保领域PPP,从配套政策和融资条件上给予大力支持。截至2019年11月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PPP项目总计917个,投资额接近1万亿元。同时为了进一步刺激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的资金退出渠道,国家发改委与证监会于2016年底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以期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融资需求。
  在大力发展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该类项目可能的风险点,比如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导致基础资产的收益权的产权并不明晰,对实现破产隔离的特殊目的载体SPV也并无具体规定,难以实现“真实出售”。基于对潜在风险因素的关切,本文对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和问卷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建议。
  一、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项目主要风险探讨
  (一)环保类PPP项目风险
  1.政策与法律风险
  环保类PPP项目通常是政府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所提出的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因此在该类PPP项目中政府通常占据主导地位。政策风险主要体现为政策的变更,比如相关的环境政策发生变化、政府财政压力过大而产生违约等方面。法律风险则主要表现为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以及法规的执行是否到位等方面,比如说环保行业、PPP项目相关的法规政策、税务政策出现变化以及各种利好政策能否顺利推行等。
  2.市场经济风险
  在环保类PPP项目运作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市场上各类经济元素变动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项目融资成本过高。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率、汇率的波动风险。PPP项目的资本结构中企业主体需要拥有合理的股权出资比例与债务出资比例,而通常企业会通过银行借贷的方式来进行融资,市场利率的上升会拉动贷款成本的提升,导致PPP项目收益降低。而当项目有外资引入时,汇率波动的影响也不可忽视。二是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当同一区域存在不只一种环保类PPP项目,或者有新的项目加入时,行业内部企业竞争的加剧可能会使价格不断降低,从而导致PPP项目收益下降。三是市场需求的变化带来的风险,上下游企业需求量的变化会影响环保类项目的运营。
  3.项目施工风险
  具体表现在:一是施工安全风险,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考虑原材料、工程设备以及人工费用三个方面,这些因素的价格变化都会影响项目的后续融资; 二是工期风险,项目建设中气候变化以及设计有误等因素都会影响建设工期,有可能导致工期延误。因此,要保证污水环保PPP 项目顺利开展,需建立完善的PPP 项目风险控制体系,使得项目能够按期投产运营。
  4.项目运营风险
  即项目管理人在环保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等原因引致的风险。项目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的经营、管理不善,成本控制力度较弱,将会需要额外的融资资金来维护项目的运营,导致运营成本超出社会资本方的预期,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5. 其他风险
  主要指的是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对项目产生的风险。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自然灾害,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会使得对整个项目的正常运营和交付产生巨大影响。再比如一些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疫情等。这类风险发生的概率几乎无法估计,一旦发生对于项目融资产生的影响难以估量,且不由人为控制,只能通过保险机制进行部分的风险转移。
  (二)资产证券化风险
  1.现金流预测风险
  一般在PPP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主要是基于历史数据、具体项目运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倘若这些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很有可能会导致未来现金流不稳定或低于预期。目前市场上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项目基础资产均为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影响因素主要为污水处理价格和污水处理量,如果产生低于预期,则会导致无法按时进行资金的兑付。因此在PPP项目证券化的过程中,投资者应该关注现金流的预测风险。
  2.资金混同及被挪用的风险
  在进行专项计划交易结构设计时,监管银行和托管银行需与原始权益人签订相关的协议,提供现金流的监管、归集、托管服务。现金流首先汇入日常回款账户,然后再由资产服务机构汇入监管银行的监管账户,最后由监管账户汇入托管账户即专项计划账户。但是在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设计中,原始权益人往往同时担任资产服务机构要职,因此存在挪用监管账户中的资金用于非专项计划的风险。另外由于现金流归集周期较长,因此存在与发起人其他资金混同的風险。
  3.原始权益人持续经营风险
  原始权益人的持续经营是保障基础资产产生预期稳定现金流的前提。原始权益人的持续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涉及诉讼,资产被查封、冻结导致公司丧失经营许可证的风险;二是由于原始权益人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出现较大的财务困境,并且控股股东没有及时地给予流动性支持,导致公司的正常经营出现问题;三是原始权益人收入较为单一。如果资产证券化产生的收入无法覆盖项目的运营成本及各项支出,将会引发潜在的无法持续经营风险。   4.信用评级风险
  主要指信用评级机构专业能力不够带来的技术风险。信用评级机构主要根据基础资产的变动情况、现金流运行情况、信用质量以及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得出评级结论。并且各个评级机构的评级制度与方法也存在差异,对于同一个PPP-ABS产品,不同的评级机构得出的评级结果可能会存在较大差异,专业水平不够的评级机构很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决策。
  5.其他参与机构尽职履约风险
  PPP资产支持证券其他参与机构主要包括计划管理人、监管银行以及托管银行。计划管理人需要在项目发行之前就对原始权益人财务状况、基础资产的真实情况做尽职调查,在项目存续期内对运营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托管人和监管人需要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资金进行保管、清算、监督并定期出具披露报告。如果管理人、托管人或者监管人在履行义务的过程出现违规违约行为,比如挪用专项计划资金,盗划至私有或第三方账户,很有可能会使专项计划的资金风险隔离失败,从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二、环保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风险评价
  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会出现众多风险因素,对其风险的评价也需要建立多个评价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考虑到评价方法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本文在确定风险清单的前提下,向环保及金融行业的专业人士进行问卷调查确定风险权重,再采用层次分析法对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
  本次问卷主要面向证券公司环保组研究人员以及有资产证券化项目经历的专业人士,采用专家评分法收集相关数据,总共收回7份调查问卷,均通过一致性检验。参与填写本次调查问卷的专家包括4位券商研究员,1位银行高管,1位高校副教授以及1位高校博士生。
  (一)构建风险评价体系
  综合以上对污水处理PPP项目风险以及资产证券化风险的分析,忽略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主要风险可分为环境风险、信用风险、现金流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四大类,可再进一步细化为15个具体风险指标。由此构建如表1所示的风险评价体系:
  如上表所示,在环保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风险评价三级结构体系中,一共划分(R1,R2,R3,R4)这4个一级评价指标,其下又可进一步细化分为15个二级评价指标(Rij),上级指标对下级指标起支配作用。
  (二)构建成对比较矩阵
  层次分析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用两两重要性程度之比的形式表示出两个方案的相应重要性程度等级。在这一步骤中是由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基于自身对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风险的认识和了解,采取打分的方式对同一层级两两评价因素进行重要程度比较。将同一层级下的不同风险评价因素表示为Ri与Rj,Rij即为Ri对于Rj的重要性赋值,且Rji=1/Rij。Rij的取值遵循表2的评判标度,一般采用1~9互反性评分方法对专家意见进行量化。
  (三)计算权重并进行一致性检验
  判断矩阵构建完毕之后,需要通过计算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求得矩陣权重,权重计算完毕后需要对构造出的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判断各指标权重分配是否合理。在这一过程首先需计算出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再根据λmax计算出一致性指标CI,将其与随机一致性指标RI进行比较,若CI/RI<0.1,则判定判断矩阵符合一致性检验,若CI/RI>0.1,不符合一致性检验,则需要对判断矩阵中的权重进行修正和调整。
  (四)风险排序及评价结果
  本文采用了层次分析法软件Yaahp12.3对环保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发放问卷所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之后,采取算数平均的方法对专家的评分进行整合,经过计算权重并进行一致性检验后,分别得出层次单排序和总排序,以A0代表一级指标的判断矩阵,Ai(i=1、2、3、4)代表各个二级指标Ri的判断矩阵。
  1.一级指标判断矩阵:环境风险(R1)、信用风险(R2)、现金流风险(R3)、技术风险(R4)4个一级风险指标判断矩阵A0如表3所示,该矩阵CR(即CI/ CR)=0.06<0.1,通过一致性检验。
  2.环境风险指标判断矩阵:环境风险包括政策法律变更风险(R11)、区域竞争加剧风险(R12)、利率汇率波动风险(R13)以及市场需求变动风险(R14),其判断矩阵A1如表4所示,该矩阵CR=0.06<0.1,通过一致性检验。
  3.信用风险指标判断矩阵:信用风险包括政府违约风险(R21)、原始权益人持续经营风险(R2 2)、计划管理人违规风险(R23)、托管人及监管人违规风险(R24),其判断矩阵A2如表5所示,该矩阵CR=0.06<0.1,通过一致性检验。
  4.现金流风险指标判断矩阵:现金流风险包括现金流预测风险(R31)、资金混同及被挪用风险(R32)、处理价格波动风险(R33)以及处理规模变动风险(R34),其判断矩阵A3如表6所示,该矩阵CR=0.05<0.1,通过一致性检验。   5.技术风险指标判断矩阵:技术风险包括设计有误风险(R41)、操作不当风险(R42)以及信用评级风险(R43),其判断矩阵A4如表7所示,该矩阵CR=0.04<0.1,通过一致性检验。
  6.层次总排序:根据以上环保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层、二级指标层各自风险权重,可以计算出各级指标层对目标层的层次总排序,具体权重分布数据如表8所示。
  (五)风险评价结果分析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风险评价可以量化环保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各个风险因素的风险贡献度。由表8可知环境风险是环保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中风险贡献度最大的风险,其次依次是信用风险、现金流风险以及技术风险。
  1.环境风险评价分析
  环境风险中政策法律变更风险权重最大,综合权重达到21.55%,远高于其他风险。此外,市场需求变动风险、利率汇率波动风险略低以及区域竞争加剧风险在总风险排序中位置也较为靠前。
  政策法律变更风险排序最高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环保类PPP项目的公益性强,对环保行業政策变化以及相关税务优惠政策较为敏感。比如2015年出台的“水十条”政策,严格规定了污水处理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或者再利用标准,使得环保类项目的检查更加严格,对污水处理PPP项目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二是PPP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善。虽然自2016以来国家陆续推出了一些政策法规,但是目前我国尚没有一套完整的条例,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基础资产所有权归属不清以及社会资本“甩包袱”等问题。再加上环保类PPP项目特许经营期通常长达30年,加大政策法律变更的可能性,因此对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预期现金流量造成的不确定性较大。
  市场需求变动风险、利率汇率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也在总风险排序中位置靠前,这三类都属于市场经济风险。利率的上升、汇率的波动直接影响PPP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而需求的变动和竞争的加剧直接关系到基础资产产生的收益。如果市场运行状况不好,会给原始权益人造成较大的债务压力,从而影响PPP资产证券化的持续运营。
  2.信用风险评价分析
  信用风险的风险排序仅次于环境风险,从内部构成来看,原始权益人持续经营风险以及政府违约风险权重均在30%以上,明显高于计划管理人、托管人以及监管人违规风险,且在风险总排序中位置靠前。
  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均为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因此原始权益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是未来现金流回收的基本前提,重要程度毋庸置疑。另外,目前市场上环保类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服务费付款方均为当地政府。新水源专项计划的付款方为乌鲁木齐市水务局,虎门绿源专项计划的付款方为东莞市财政局,首创股份专项计划的付款方为原始权益人相对应的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沂南县人民政府、梁山县人民政府以及郯城县人民政府。由于在PPP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上市公司所处地位较为弱势,因此如果政府方由于财政压力过大等原因出现违约,延期支付或者不固定期限地拖欠款项,会极大程度上影响基础资产的未来现金流。
  计划管理人违规风险略高于托管人、监管人违规风险,主要是因为在PPP资产证券化中的职责不同。计划管理人需在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之前做尽职调查,在存续期内进行追踪管理及信息披露,承担了PPP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核心管理工作,相比于托管人、监管人违规可能带来的资金风险,一旦计划管理人在现金流归集和分配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后续整体经营,对投资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3.现金流风险评价分析
  现金流风险中处理价格变动风险和处理规模变动风险权重均为30%,略高于现金流预测风险,资金混同及被挪用风险权重仅为13%,在所有风险指标总排序中排到最后。
  处理价格及处理规模决定了未来现金流的实际产生量,直接影响环保类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收益的实际兑付,因此风险权重最大。现金流预测风险主要取决于发起方基于历史情况,对未来项目运营情况以及行业发展情况的判断。如果原始权益人过于乐观估计或者存在有意美化的行为,则会使现金流预测产生偏差,从而误导投资者,对其投资收益造成损害。资金混同及被挪用风险权重最小可能是因为在专项计划中原始权益人通常会采取一定的手段进行基础资产与项目公司资产混同的风险隔离。比如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约定在监管银行设立专项收款专户,专门用于收取基础资产产生的服务费,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资金混同及被挪用风险。
  4.技术风险评价分析
  技术风险权重为13%,在一级风险指标层中排序最末。从内部构成来看,设计有误风险权重最大,且在总排序中较为靠前。其次依次是信用评级风险以及操作不当风险。
  设计有误风险主要体现在环保类PPP项目设计方案不当,很有可能延误工期或者增加项目后续运营成本,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即为PPP项目的收益权,直接影响到资金的产生和兑付,因此风险权重较大。而信用评级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评级机构的专业能力,评级结果可能会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但对现金流造成的影响不大。操作风险主要指PPP资产证券化相关参与金融机构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而环保类PPP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中的管理人与托管人均为国内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运作流程比较规范,内部控制也较为严谨,因此出现操作不当的可能性较小,并且通常也会有相应的应急预防措施。
  三、风险防范对策与建议
  为了规范合理地推动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应当重点关注其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问题。结合上文对风险的分析,本文主要从政策法律层面、项目公司层面以及金融机构层面提出针对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的风险防控措施,希望对其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政策法律层面
  1.筛选优质环保类PPP项目
  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底层资产,PPP项目的质量以及未来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保障投资者收益的前提。部分公司可能将项目进行包装和美化,利用信息不对称将项目风险转移给投资者,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政府可考虑构建PPP项目市场绩效评价体系对优质PPP项目进行筛选。评价体系的构建主要包括评价主体、评价对象以及评价指标三项内容。在主体方面可引入社会公众、学术组织以及民间机构,改变政府单一主导的现状;评价对象即为由各个地方政府上报的PPP项目,可以事先设立一些基础标准,筛选掉一批明显不适合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在评价指标方面,应该综合考虑PPP项目的收益稳定性、相关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成本控制能力等因素,多方面地进行评价。科学合理的PPP项目市场绩效评价体系不仅有助于筛选出高质量和高效率的PPP项目,也有助于政府进行决策。
  2.完善立法执法体系
  目前我国的PPP资产证券化依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明确,更没有一套完整的法规条例,依然存在着诸如收费权抵质押与SPV存在法律冲突、基础资产所有权归属不清等问题。因此完善PPP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除了目前发布的指导性文件以外,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推出更为具体的操作指南和细则,明确规范PPP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上市、交易以及资本退出规制。此外,在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实质性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存在目标不一致的问题,发改委比较关注PPP项目的数量与推进速度,而财政部更重视PPP项目的质量和风险防范。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发改委、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应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合理地推行PPP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运行,避免目标不一致导致的政府风险的累积。
  3.强化信息披露制度
  由于PPP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较为复杂,信息披露不充分或者有意隐瞒和操作信息都会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从而侵害投资者的利益。政府部门应制定统一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明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需要披露的内容及各个主体的披露义务,并对相应的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政府可考虑建立或委托第三方建立一个独立PPP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平台,对市场上已发行的PPP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和汇总,以便投资者快速查询到资金的收转和兑付情况,同时有利于社会监督。此外,监管部门应细化和明确各类信息的披露标准,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应加强对参与机构例如计划管理人和托管人信息披露的监管,一旦发现相关机构存在故意隐瞒和披露信息不实等情况,应根据其造成的影响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以规范相关参与主体的行为。
  4.加强政府信用约束机制
  在环保类PPP项目发展的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高估或不顾当地的发展状况,同一时间段推行过多的PPP项目,超过了其财政承受能力,最终导致违约。这不仅会使上市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基础设施的建立无法保障,更严重降低了社会资本进入PPP项目的信心,人为造成PPP项目实行的障碍。
  因此要加强地方政府信用约束机制,防止地方政府以资产证券化为工具进行“过度融资”。首先,可设立PPP资产证券化专责部门,成立专门的政府信用档案。专责部门有权利对政府违约行为进行判定,从而缓解上市公司的弱势地位,增加其谈判筹码。如果政府出现违约,则以该违约情况造成的经济后果为基础确定赔偿额度。其次,可根据信用档案将政府信用程度与其主管领导的政绩相挂钩,加强政府政策的连续性和透明度,逐步提高社会资本进入PPP项目的热情和信心。
  (二)项目公司层面
  1.优化证券化产品设计
  PPP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主要包括产品的增信手段以及交易结构设计。外部增信手段除了常见的差额支付人支付承诺外,还可以设置专门的流动性准备金账户以及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流动性准备账户可以在当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时,代替补充支付一部分证券本息;第三方机构独立性要强于原始权益人股东,比如在环保类PPP-ABS产品中,虎门绿源专项计划中引入了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担保机构,能够更好地发挥增信作用。
  目前市场上的PPP-ABS产品大多数是单SPV结构,但是在实务中,很多情况下基础资产达不到证券化的要求,尤其是对于基础设施收费权资产证券化等潜在风险较高的产品,此时上市公司可采取“双SPV”结构重新构建基础资产。交易结构中SPV1的作用是将收费收益权转让给信托公司,转化成现金流可特定化和预测化的基础资产,使之满足资产证券化的标准,之后再通过专项计划,即SPV2进行融资。
  2.合同明确权利与义务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设计参与主体众多,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明确罗列各方义务、权利、出现争端时的解决机制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时的补救机制等,最大程度地将各类风险降至最低。
  具体表现如下:在与政府签订协议时,对可能出现的竞争性项目的批准数量进行限制和约束,避免同行业的过度竞争导致需求量与价格的降低。如果政府作为服务费付费方,则可在协议中签署相关的保障条款,比如对每月的保底量做出规定,并在赔偿、纠纷、争议等相关条款中进行详细规定。在与计劃管理人或托管人签署服务协议或托管协议时,要明确资产服务和托管服务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以及各方在项目存续期间内以及卸任之后应履行的义务,并且列举可能出现的违约事项,约定争议和争端的解决方式以及相应的赔偿条款,做到风险主动规避。
  3.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
  PPP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顺利推行与项目公司的管理水平息息相关。一般来说,项目公司管理水平越高,管理者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期越准确,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发生的概率就越低,相应的成本控制水平也越好。   因此项目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可为PPP资产证券化项目设立风险管理团队,建立以成本控制为核心、质量监管为重点、财务管理为支持的污水处理PPP资产证券化管理体系,降低PPP资产证券化的运营风险。此外,可另设专门的督查团队,与风险管理团队之间不能有成员交叉,做到专人专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督查。同时可建立内部激励机制,风险团队的负责人定期汇报项目的运营情况以及小组成员的绩效情况,督查团队进行核实,如果项目运营和成本控制情况良好,可对整个管理团队或绩效突出的成员进行奖励,调动团队对于风险控制的积极性。
  (三)金融机构层面
  1.强化自身业务能力
  参与PPP资产证券化的各个金融主体,包括证券公司、银行、信用评级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信用状况,才能够使投资者有信心购买PPP资产证券化产品。
  强化自身的业务能力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培养金融方向的专业人才参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使PPP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定价、交易机构以及信用评级更加合理和科学;二是要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对PPP资产证券化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控,避免出现系统故障或者人员操作不当的情況,并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必要的补救方案。
  2.引入双信用评级制度
  由于国内评级机构良莠不齐,对于同一产品的评级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差异,从而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为了降低PPP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风险,可考虑在债券发行过程中,同时引入两家评级机构对所发行的证券进行评级。这种双信用评级有利于促进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并且减轻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投资者逆向选择的风险。但是项目发行方需要支付双倍的信用评级费用,因此会加大PPP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成本。
  3.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有助于规范参与PPP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机构的行为,防范证券化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加强金融人员的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发布金融职业道德的具体细则并组织员工定期学习,从而构建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氛围;另一方面是要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对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追究。对于有失信行为的员工进行警示和相应的惩罚,同时对于诚信记录良好、专业能力过硬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加强整个金融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
  主要参考文献:
  [1]胡玄能,徐慧强.我国PPP模式异化及其隐性债务风险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9,(07):19-22.
  [2]王开国.关于中国推行资产证券化问题的思考[J].经济研究,1999,(06):29-36.
  [3]郭上,孟超,孙玮,张茂轩,聂登俊.关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探讨[J].经济研究参考,2017,(08):20-25+30.
  [4]星焱.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中的问题与对策[J].证券市场导报,2017,(05):40-44+52.
  [5]黄长清.PPP资产证券化的创新[J].中国金融,2017,(08):46-48.
  [6]吴凌畅.PPP资产证券化中收益权的转让与破产隔离问题——以首批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J].证券市场导报,2017,(10):12-19.
  [7]彭桃花,赖国锦.PPP模式的风险分析与对策[J].中国工程咨询,2004,(07):11-13.
  [8]孙燕芳,杨欣月,王晓月.高速公路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的风险及其防范[J].财会月刊,2019,(09):164-170.
  [9]刘娅,干胜道,赵淑鹏.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风险评价体系[J].统计与决策,2019,35(11):161-163.
  [10]黎晓春,常敏.资产证券化与PPP资产证券化研究文献综述[J].经济论坛,2018,(04):146-152.
  [11]徐千里. 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瓶颈及模式探究.[J].国际商务财会,2008,(05):40-42.
  [12]叶晓甦,徐春梅.我国公共项目公私合作(PPP)模式研究述评[J].软科学,2013,27(06):6-9.
  [13]刘晓凯,张明.全球视角下的PPP:内涵、模式、实践与问题[J].国际经济评论,2015,(04):53-67+5.
  [14]王元璋,涂晓兵.试析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及建议[J].当代财经,2011,(03):67-72.
  [15]赵梓旬.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风险防范[J].法制博览,2019,(20):118-119.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53185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