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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税法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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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税法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是培养税法专业人才、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动力,而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和经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传统的商科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与新标准、新要求相适应。本文从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建设税法课程的现实意义出发,分析和总结了当下税法课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问题的解决策略,旨在优化税法课程建设,培养更多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拥有真才实学的税法人才,为我国社会的持续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添薪续力。
  关键词: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税法课程建设;科学管理;新型互联网信息技术
  引言
  “新商科”专业是新生事物,“新”体现在何处?我们认为:物联网大数据思维作为在互联网时代产生的最具革命性意义的思维观与方法论,应该成为所有政府管理者、企业管理者等高端人群必须要掌握的思维方法,而高校作为高端人力资源最重要的培养基地,极有必要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就将大数据思维贯穿税法教学过程。进一步地“新商科”教学改革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将是以大数据思维与大数据技术应用(含人工智能技术)为商科教学改革的切入点,落实“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的要求。
  一、在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建设税法课程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提升人才的综合素质水平
  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要培养紧跟时代发展的现代化、专业化人才,而传统的税法课程内容已经不能与信息时代对财会人员工作要求相适应,因此,在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进行税法课程建设,有利于丰富税法课程的时代内涵,根据近年来国家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更新进行课程内容的完善,有利于通过丰富人才培养的时代性和全局性,实现其综合素质水平的稳步提升。
  (二)有利于加速学科建设的整体进度
  税法作为新商科人才培养的重要课程之一,其理论架构和实践教学方法还不是尽善尽美的,而高校课程教学及其反馈则是丰富税法课程内容、加速學科建设的根本动力之一。基于此,在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建设税法课程,有助于了解税法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通过总结分析,不断实现时代性、实践性、科学性的补充和完善,形成重要推力,最终加速学科建设的整体进度。
  (三)有利于实现战略发展的最终目标
  就本质而言,税法课程建设的根本目标就是为了培养更多符合市场发展要求的税务实操人才,解决各行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税务风险与税务问题。在这个层面上,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应用,是对其战略发展目标的一个补充和完善,深入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增加了对于执行和落实过程中的干预、指导,更有利于课程对接实践,减少因信息差、少实践等因素造成的发展脱节,更好地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二、当下税法课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法课程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
  完善的教育教学体系,要求高校全面掌握新时代新商科人才培养的必备专业素养和评价标准,从而以课堂理论教学为基础,以多样化实践活动为补充,培养综合素质过硬的税务专业人才,但当前高校的税法课程实践教学体系普遍存在着漏洞或偏差,过于重视理论知识教学,而实践教学存在着内容空洞、手段单一、设备落后等诸多问题,这不仅会在根本上影响税法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还会导致税法课程的建设进程不能与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出现专业评价不准确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影响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设与持续发展。
  (二)税法专业教学的师资力量薄弱
  大部分高校财会专业税法课程的师资力量都来源于高校内部,缺少实践型教师和相对应的人才引进与建设计划,大多是理论知识扎实而实践工作经验匮乏,再加上当下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唯学历论、唯荣誉论,极大影响了高校税法专业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税法课程师资队伍建设相对迟缓。相较于高校其他课程,税法作为会计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之一,其教学师资人数在高校教师队伍总量中的占比较小,且短期内很难引入高职称专业人才,在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完成税法课程建设后的教学能力尚有不足。第二,税法专业师资队伍的专业性有待提升。当前高校的税法课程教师,多是由法律专业、财务会计专业、经济管理专业等相关专业教师担任,税法方面的理论知识积累较多,实践工作能力略有不足,不能充分适应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对于税法课程的要求。第三,税法课程教师对于税法课程教学的积极度不高。一方面税法课程时效性较强,需要及时更新授课内容,另一方面是任课教师没有认识到税法课程建设与教学对于新商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日常教学活动常常是按部就班、以完成工作任务为目标,而非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存在着应付了事的情况。
  (三)缺乏税法课程建设的科学管理
  现阶段,各高校在开设税法课程的过程中,普遍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在巩固课堂教学成果的基础上,实现了不同程度上的校内、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能够实现对于现有教学方式方法的补充和完善。但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实际应用与操作,均存在着程式化、同质化的倾向,常常以完成相应的教学内容为第一目标,而不是聚焦于学生理论知识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在管理方面造成了科学性的缺失。究其原因,是因为当前高校在开展税法课程体系建设的过程中,缺少动态、实时的监督与控制机制,不能发现税法理论课程与实践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缺失和不足之处,阻碍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拉低整体教学水平,不仅没有达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的,更是对税法课程建设的重大打击。
  三、针对当下税法课程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建立健全税法课程实践教学体系
  新形势下,在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加强税法课程建设的根本保障和必要前提,就是建立健全税法课程实践教学体系,而现阶段,高校税法课程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可以分以下几部分:第一,高校要加强学习借鉴,积极学习其他高校在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高水平开展税法课程建设的优秀经验,并在注重普适性和自身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经验迁移,以实现对自身税法课程建设思路、模式的优化升级,最终构建起具备自身发展特色的、符合当下学科建设发展要求的税法课程实践教学体系;第二,立足会计专业教学实践,对以往税法课程教学活动开展的优缺点进行总结,编制税法课程建设与课堂、实践教学活动开展的基本规程与行为规范,积极探索超星学习通、青少年税法学堂和SPOC平台等电子化学习平台在课程教学、实践活动中的应用;第三,发挥规模效应,建立高校学科建设“以先进带后进”项目,加强品牌学科、优势学科与税法专业课程建设的实时联系,优先探索经验迁移和框架克隆,并在全过程中注意配适性和协调性,从而在提升税法课程建设质量的同时,形成协调、统一的良好内部氛围,助力高校学术水平的持续提升,更好地与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第四,通过校企合作、教育立项等方式,构建税法实践教学基地,提高学生应用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引导学生加深对网上虚拟报税系统、电子税务局、中国税法查询系统等税法相关平台、软件的认识和了解程度,以在打牢税法理论知识之余,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与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要求相适应。   (二)加强税法专业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作为开展税法知识教育、建设税法学科的根本主体,税法专业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程度以及长期发展计划是决定税法学科发展效率的根本因素,各高校在制定战略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应该深谙此理,将加强税法专业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作为图创新、谋发展的第一要务,以点带面,逐步提升高校自身的教学管理水平,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培养一支高水平专业税法课程教师队伍。现阶段,高校税法专业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入手:第一,扩大税法专业教学师资队伍规模。高校应该以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的学科建设、学校发展为着力点,提升税法课程建设在高校各已设学科中的总体地位和优先级,通过成立税法课程专项提升小组的方式,实现专人专责,体现高度重视,并在此过程中,对接大数据、互联网时代的最新要求,实现税法课程设计的电子化、信息化升级,全面提升税法课程建设质量。第二,对接发展实际,常态化开展教学质量培训。高校应与相关涉税机构开展积极合作,通过邀请企业高管、税务师、税务局工作人员等税法实践专业人员的方式,常态化开展面向税法专业的培训,积极学习最新颁布的税法条款,鼓励师资队伍内部成立研讨小组,研判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及房产税法等税务条款更新、应用的未来趋势,探索教育教学热点,以从根本上提升税法建设的时代性、合理性,与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要求相适应。第三,鼓励持证上岗,提升综合素质水平。高校应从物质补贴和精神激励两个方面入手,鼓励税法专业师资积极参与由国家、行业开展的税法专业考试,实现持证上岗,提升税务师、CPA等职业资格证持证人员在整体人员中的比重,以切实提升税法课程建设的整体质量。
  (三)推进税法课程建设实现科学管理
  税法虽然是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中的一门主干课程,但其在现阶段的课程建设与实践教学过程中,也可能会存在缺点和不足之处,因此,高校要构建底线意识,明确税法课程建设过程中的“三个不”,即不违背时代发展要求、不忘记人才培养初衷、不脱离税法更新实际,通过建立容错机制,减轻税法课程建设过程中的压力,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实现科学管理。首先,高校要深入领会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要求,以国内外高水平开展税法或相关课程建设的高校为典范,学习其在课程建设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并通过将其制度、模式和方式方法与自身开展对比,查漏补缺,实现税法课程建设科学性、系统性的稳步提升;其次,要深入税法应用与经济市场发展实践,在收集税法应用案例的基础上应用SPSS、Clementine、Wyn Enterprise等现代化统计分析软件开展科学分析,从而在实践中获取税法专业发展的最新动向,调整教学目标设定及人才培养重点;最后,针对收集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本原则,结合高校自身发展实际,融合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提出的新问题、新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错误、补漏洞,從而建立起具备较高科学性的税法课程建设与教育实践体系。
  结语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在此背景下,传统的商科人才培养模式显然已经不能与时代、市场发展相适应。由此,税法作为保障我国经济实现平稳发展的重要学科,其通过科学谋划,实现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的课程建设已经成为必然之选,虽然在优化课程设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善、师资力量薄弱和管理能力差等问题,但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策略,可以推动税法学科实现跨越式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商科人才为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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