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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4S店按揭回款缺口会计处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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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新经济模式下,汽车4S店的交易方式和业务模式等都出现了全新的变化。为了深入了解这种新变化,分析4S店按揭回款缺口会计处理策略。本文结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根据4S店按揭结算的具体会计处理实务和涉税影响进行分析,以求能够更好地理解收入准则,把握新业务的本质,简化收入确认方法,提高收入确认实务的可比性。
  关键词:新准则;4S店;按揭回款;缺口;会计处理
  引言
  汽车4S店属于汽车产业链终端,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等,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汽车4S店的销售模式也在革新,售后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但是与此同时会计核算方面的不足也日益凸显,例如按揭交易的金融结构实际回款低于客户小款金额,这样可能就会造成回款缺口,在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解决缺口问题,维护4S店的经济效益,是汽车行业中人们关注的焦点所在,也是本文探究的重点。
  一、4S店现有按揭回款方式比较分析
  当前,4S店的按揭回款方式相对来说比较多元的,其具体表现有五种形式,为了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这五种回款方式的差异,本文结合实例进行分析。比如客户购置整车,需要支付的款项中,不含税车款、增值税、车辆购置税、按揭手续费分别是10万、1.7万、1万和0.3万,共计13万元,按照规定,现金交易中,并不考虑按揭手续费,所以总共要支付的资金是12.7万元。客户当时准备了6万元现金进行支付,所支付的款项中,包括按揭手续费、车辆购置税和增值税,汽车4S店按揭7万元。在会计处理上,该店可以从贷款财务公司收款6.5万元,在这样的情况下,便形成0.5万元的收款缺口。假如不存在按揭手续费用和按揭汇款缺口,则该店这笔交易与普通的现金交易没有任何差异。而现实中4S店要对按揭手续费、按揭回款缺口进行会计处理,处理方法各种各样,主要有以下五种:
  方式一:按揭手续费0.3万元,4S店将这笔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进行处理,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是2564.10元(3000÷1.17);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为435.90元(3000÷1.17×0.17)。在这一方法中,4S店承担按揭回款缺口,对于应该由厂家承担的部分,与应付厂家购车款相冲抵,或者以其他应收款的形式存在,对于4S店应该承担的部分,形成的费用视为销售费用。
  方式二:按揭手续费0.3万元,4S店将这笔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进行处理,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是2564.10元(3000÷1.17);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为435.90元(3000÷1.17×0.17)。在这一方法中,4S店承担按揭回款缺口,对于应该由厂家承担的部分,与应付厂家购车款相冲抵,或者以其他应收款的形式存在,对于应该由4S店承担的部分,则将其看作回款信用折扣,核算后將其归类为财务费用。
  方式三:按揭手续费0.3万元,4S店将这笔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进行处理,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是2564.10元(3000÷1.17);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为435.90元(3000÷1.17×0.17)。在这一方法中,4S店承担按揭回款缺口,对于厂家要承担的部分,与应付厂家购车款相冲抵,或者以其他应收款的形式存在,对于应该由4S店承担的按揭回款缺口,则将其视为销售成本,放入到主营业务成本中进行确认和计量。
  方式四:按揭手续费0.3万元,4S店将这笔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进行处理,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是2564.10元(3000÷1.17);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为435.90元(3000÷1.17×0.17)。在这一方法中,4S店承担按揭回款缺口,对于厂家要承担的部分,与应付厂家购车款相冲抵,或者以其他应收款的形式存在,对于应该由4S店承担的按揭回款缺口,由于并未带来现金流,所以4S店进行买车收入确认的时候,按照这部分款项缺口数额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方式五:从整体上对比按揭手续费、按揭回款缺口,假如按揭手续费在4S店承担按揭差额之上,则4S店将其看作服务收入进行处理,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这一会计科目进行确认和计量;假如两者相等,则4S店将其这笔费用视为按揭回款的补充,以应收按揭款这一会计科目和按揭手续费用想冲减;假如按揭手续费在4S店承担的按揭差额之下,那4S店则通过按揭手续费,进行应收按揭款的冲减,对于无法回收的应收按揭款,则按照上述第四重防腐进行处理,抑或者将这部分费用纳入成本费用中进行处理。
  结合上文中提到的五种按揭回款缺口处理方式来看,其实际上是各有优缺点的,上述四种处理方法结果各有差异,方式一和二的处理方式所导致的结果是销售过程中调整营业利润;方式三和四则是调整了主营业务利润。在对这几种按揭回款缺口处理方式进行分析之后,认为按揭手续费和按揭回款差额的形成,和4S店的汽车销售策略密切相关,将按揭回款缺口纳入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会对汽车售卖的销售毛利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新准则下4S店按揭回款缺口会计处理的优化分析
  在会计处理领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被统一称为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并不和收入直接挂钩,所以成本核算上,也不容易对其进行归集配比。会计新准则中,认为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材料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费用属于销售费用,这些费用基本上都难以直接地归类到某笔或者是某类收入中。
  企业生产经营中进行资金筹集形成的费用,便是财务费用,常见于汇兑损益、利息支出、企业现金折扣。企业为了让客户尽快支付款项而制定的有利于客户债务减少的折扣,便是现金折扣,现金折扣中,包含清晰的信用期限,企业在早期一般无法判断客户是否会看重现金折扣而提前付款,这一特点与按揭回款实际上是存在有一定差异的。基于这样的原因,在本文的观点中,按揭回款缺失现象的分析中,将其计入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的处理方法并不合理。按揭回款缺口最为合理的计入范围是主营业务,通过这样的处理方法,可以将交易带来的毛利信息揭示出来,进行处理的时候,将按揭回款缺口作为成本还是与收入冲减,这一问题值得商榷。   在购车交易活动中,将按揭回款缺口计入主营业务,这样的处理方法有利于4S店销售毛利信息的反应,但是处理中,应该将其作为销售成本,还是直接冲减收入,则有所争议。IASB和FASB在2014年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该文件中,对之前的收入和建造合同确认准则进行了彻底的革新。我国财政部在2017年正式通过《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表示如果企业要根据分摊到每个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的,且合同中融资规模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应该假定客户在获得商品控制权便进行现金支付,在会计中确认交易价格。而该交易价格与合同的定价势必会有所差异,对此需要以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的利率法进行摊销,然后达到平价的目的。从合同履约日算起,企业预测客户获得商品控制权和客户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在一年之内,则不需要分析重大融资的问题。按照现有的规定,本文认为如果交易合同中存在明显的融资成分,企业可以在履约时候,按照现金支付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在会计上进行收入的确认。收入金额与合同价格的差异可以采用利率法进行分期摊销,但实际的交易过程中,干扰因素比较多,还需要慎重考虑相关工作的实施,保证缺口得到有效处理。
  其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但是实操过程中却存在诸多的缺点和不足,其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我国长期以来执行的收入确认方式,是以发票作为凭证的。在按揭售车时,4S店必须要缴纳足额的发票作为后期纳税的依据,净额确认收入有可能增加企业纳税申报难度。二是有些4S店在处理按揭回款缺口的时候,会利用返利手段进行补偿,但是返利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即其不会在4S店卖出一台车之后立即返利补偿,而是定期对某个批次或者是型号的车开具统一的发票折扣进行补偿。对于厂家来说,其对4S店各种销售优惠政策的掌握以及结算等不可避免地存在滞后性,这样的话也会对最终的缺口处理产生一定影响。三是对于4S店来说,他们并非只是针对一台车进行销售,在解决按揭回款缺口时,其需要对成千上万台车进行核算,核算成本大、效率低也将会对最终的核算效果产生不利影响。基于这样的原因,本文认为在处理按揭回款缺口问题时,假如全部根据新准则中的要求处理,将按揭税款额视为收入确认调整额,和4S店主营业务收入相冲减,这样做不足的是,很难保证发票和会计凭证金额一致性,因此还可以尝试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这样也能够较好的弥补按揭回款缺口问题,保证4S店的应收效果。
  以上五种会计处理,对税收的影响是不同的。按前四种处理方式计算,4S店应纳税额为17435.90元。在第五种方法中,由于抵押费用作为对抵押付款差额的补偿,对抵押付款差额的应计销售额进行补偿,导致应计销售税少于17435.90元。根据上述案例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从而可以了解到,上述前四種方法下,企业实际要承担的增值税税负为17.87%(17435.90÷(100000+2564.10-5000)),第五种方式下,企业实际要承担的增值税税负是17.34%(17435.90÷(100000+3000-5000))。根据现行的增值税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获得的来自买受人的价款和其他费用,便是销售额,也就是说销项税额并不被纳入其中。并且现行的规定中,并没有清楚地指出,4S店获得的所有价款与附加费应该被看作实际收费还是被看作合同总价。如按实际情况收费,本次交易4S店销售税:98000×17%=16660元。但是收费和发票中规定的数额不一样,所以和税务发票管理规定相矛盾。通过第五种方式,有利于企业税负的控制,并且不会和现行税法以及其他法律相矛盾。因此,可以解释税收筹划的方法。
  三、新准则下4S店按揭回款缺口会计处理注意事项
  如上文所述,针对4S店按揭回款缺口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最终呈现出的结果也存在有较大的差异,针对按揭回款缺口会计处理方法,本文认为需做好以下注意事项,一是要加强与客户的交流和沟通,了解其在付款时将会选取何种付款方式,在付款时有哪些需求,比如说,客户是全款购车,还是分期贷款购车,帮助客户了解不同付款方式之间存在的差异,这样可以有效的规避4S店按揭回款缺口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二是要准确把握新会计准则与传统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的差异,新会计准则与传统的会计准则究竟存在有哪些差异,二者的优缺点是什么,尤其是针对新会计准则其优势特点,这是必须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只有明确了这些内容,才能处理好4S店按揭回款缺口的相关会计问题。三是要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注意规避各类风险。在会计工作中4S店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自己工作行为的准则。企业则需建立会计风险防范机制,要积极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4S店的企业会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落实科学发展观,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则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新准则的背景下不断的更新观念,建立会计风险防范机制,针对按揭回款缺口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多变的处理相关工作。
  结语
  总之,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会计准则不断发生新的变化,而这种新变化势必会对4S店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4S店要想取得更加长远的发展,就需要尽早找出应对之策,根据新会计准则的变化,不断地对现有的按揭回款策略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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