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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CDIO工程教育理念的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邓睿

  摘要: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聚焦于打造能够从事法与金融关联业务、具备较强知识能力、实践能力、协作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这与CDIO工程教育理念强调的全过程能力养成目标具有高度契合性。基于此,本文首先梳理了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所面临的主要困境,并对CDIO工程教育理念与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要求的契合度进行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从注重设置实践教学特色模块、完善校内金融实训平台、打造校外特色实践基地等方面,提出了嵌入CDIO理念的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思路。
  关键词:CDIO 政法类高校 金融学 专业实践教学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类似“黑天鹅”“灰犀牛”等各种渠道的金融风险事件时有发生,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对于监管层面专业人才的需求程度空前提高。在此背景下,政法类普通高等院校金融学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应聚焦打造具备金融学和法学复合知识背景的、适应金融市场监管业务需求的应用型金融人才队伍,尤其是应依托法学教学的实务优势,注重学生金融监管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然而,目前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特色普遍不足,人才培养定位也不甚清晰,与金融从业部门尤其是监管业务机构之间的人才供需矛盾突出。如何提高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培养法与金融深度融合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成为政法类高校金融学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CDIO工程教育模式以“做中学”和情景为本的教学理念为指导,以构思、设计、实施、运转全过程为载体,以学生知识、能力、素养全方位提升为目标,不仅适用于工科类专业教学实践,也与法学教育的实务特征、商科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需求相契合,应当在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过程中发挥导向作用。基于此,本文在梳理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所面临的困境的基础上,对CDIO工程教育理念与金融学实践教学要求的契合度进行系统分析,据此提出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所面临的困境分析
  专业实践教学的宗旨在于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来提高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是高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但目前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比较薄弱,已经严重影响到金融人才队伍的培养质量,具体来看其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困境:
  (一)金融学专业教学实践的指向性弱化
  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催生了金融创新活动层出不穷,与之相伴随的是金融产品种类不断丰富、金融业务范围不断拓展、金融专业化分工程度不断提高,这向金融市场监管、风险管控等工作等提出了新的挑战。而当前政法类高校与其他普通高校开设的金融学课程并无明显区别,金融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也侧重培养学生的知识宽度,未结合政法类院校法与金融交叉融合的优势进行指向性的实践教学,這也导致人才培养优势特色不突出,金融专业学生“样样通”却“样样松”,在金融市场尤其是金融监管系列岗位中的就业竞争力不足。
  (二)金融专业实训与金融业务需求脱节
  政法类高校金融专业实习实训内容设置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实践教学并没有与理论教学实现相辅相成,而更像是为完成系列教学环节的一个补充,主要借鉴了经济学和统计学既有的专业实训模式和内容,采用上机操作和仿真软件模拟等方式展开,没有按照岗位工作的业务流程和职责任务开发针对性的实训项目[1]。另一方面,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训内容也未能结合所在学校学科优势,在金融风险管理、金融机构监管等方面设置独立性的实训项目,导致实习实训内容与实际金融业务需求之间存在脱节现象。
  (三)金融学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平台欠缺
  从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导向来看,其主要应聚焦于培养能够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风险防控机构从事法与金融关联业务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学校在实习基地联络、实地平台搭建等方面应充分考虑到这一人才培养诉求。然而,目前政法类高校不仅整体上缺乏相应的实践教学资源,已建立的实习基地也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领域,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如人民银行地方营管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之间尚未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联络机制,与各类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防控部门也未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导致政法类高校的金融实践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四)实践教学师资复合型特色尚不鲜明
  专业背景雄厚的复合型师资队伍在高校金融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一群体的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实践经验对学生的具体实践学习将起到关键性的导向作用。目前,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指导老师大部分都是从学校直接走向教学一线岗位,由于缺乏金融业务管理的实际操作经验,使其在案例教学、模拟实训、校外实习指导等方面均显得力不从心。而且,也未形成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行业金融管控机构聘请实务指导老师的常态化机制,校内与校外、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复合型师资队伍建设尚不成熟。
  二、CDIO工程教育理念与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要求的契合度分析
  CDIO工程教育理念起初主要被用于工程科学的实践教学,其主要是Conceive(构思)、Design(设计)、Implement(实现)和Operate(运作)四个英文单词的缩写,依托工程产品从研发到投入使用的完整生命周期,指导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教学中深化对所学工程知识的应用能力[2]。CDIO工程教育理念旨在从工程知识基础、个人能力、团队能力、系统调控能力四个层面塑造学生的核心竞争力[3],围绕工程项目构思、设计、实施、运行的全过程,培养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推理能力、完整职业人格和良好职业道德、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能够创造性解决突发工程问题的高层次、国际化工程技术人才。
  CDIO课程大纲中也对人才培养的能力养成进行了细化和分解,CDIO人才培养体系主要由理论知识体系、实践能力体系、交往技能体系三部分构成,重在实现三种能力结构的有机整合。其中,理论知识体系主要包括高级工程师所应掌握的基础科学理论、主干工程基础和高级工程基础;实践能力体系包括高级工程师所应具备的工程实验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系统思维能力等;交往技能体系包括外语交际能力、团队沟通协作能力以及在项目制工作中的引领能力等。CDIO工程教育模式最为重要的贡献在于提出了包括实践指导、实施过程、结果检验、能力培养在内的12条参照标准,确保了工程教学实践的可操作性。   一定程度而言,CDIO工程教育理念与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相契合的。一方面,CDIO所倡导的大工程思维、综合能力塑造以及与行业、产业的密切联系,使其人才培养不仅关注学生技能的强化,更注重学生工程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的锻造,尤其是强调从产品构思、设计、实施、运营的全过程来推动学生能力养成。这里的产品不仅可以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中广泛使用的工程产品,也可以包括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产品[4]。对于金融学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而言,其重点就在于帮助学生在实践实训过程中深化对金融产品开发的认识,对金融业务运营过程的理解,对金融风险管控技能的掌握,对金融行业发展态势的研判,显然,CDIO工程教育理念是能够用于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过程中的。
  另一方面,从政法类高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优势来看,学校内部的经济学院、商学院不仅拥有从事金融学、金融工程教学科研工作的师资队伍,还拥有经济法学、金融法学等传统优势学科的师资力量及实务资源,完全可以支撑起法与金融复合型人才培养建设工程。而且,不论从法科范畴来看还是金融学范畴来看,其人才培养目标都极为重视学生理论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沟通能力的强化,这与CDIO强调的全过程能力养成目标不谋而合。因此,通过在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中嵌入CDIO工程教育理念,以学生知识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培养为目标,以校内金融实训教学资源整合优化为支撑,以校外对口实践教学平台搭建为载体,将综合能力培养渗透到实践教学育人全过程全环节,确保学生能够实现“做中学”和“学后用”,实现知识素养和能力培养的协同提升。
  三、嵌入CDIO理念的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基本思路
  嵌入CDIO理念的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思路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要借助政法类高校在金融法、经济法等领域的理论和实务优势,在实践教学体系模块中重点突出金融政策监管、金融业务风险防控等特色内容,引导师生充分发挥学科和专业的比较优势以提升未来就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要完善校内金融实训设施和实践平台,确保学生能够在校内快速实现理论知识的模拟预演。三是要建立健全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内金融风险业务经营部门的校外实踐合作机制,着力提升学生从事金融行业的实战能力。
  (一)注重设置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特色模块
  结合政法类高校的法律实务优势和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法与金融复合型人才培养思路,设置政府部门金融监管、商业银行风险管控、投资理财法律咨询三个特色实践教学模块,根据各大实践教学模块对于金融理论知识的需求侧重点,将相关教学课程进行整合归类,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目标的统一。具体来看,政府部门金融监管实践模块应突出对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的理论学习;商业银行风险防控实践模块应突出对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公司金融等课程的理论学习;投资理财法律咨询实践模块应突出对证券投资学、保险学、金融法、经济法等课程的理论学习。对于各个实践模块,应明确其不同的实践教学目的、岗位技能要求、预期目标行业、实训流程内容,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学习基础、学习兴趣以及未来从业志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实践教学模块,确保学生在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中能够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比较优势,为后续就业择业做好技能铺垫和思想准备工作。在此过程中重点要嵌入CDIO的全过程技能养成理念,构建“技能为点、岗位为线、单位为面”的综合实践教学体系,要求学生从项目制任务中实现单一技能的训练,通过多个项目制任务的参与深化对自身岗位职能的认知和理解,最后在各类项目制任务的互动中提升交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创造性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校内金融实训设施和实践平台
  校内金融实训设施和实践平台建设不仅限于课堂内的案例教学和实训模拟,还应包括校园中以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目标的系列训赛活动[5]。一方面,课堂实践教学是启发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应用的基础性步骤,这里主要可以通过金融学课程案例教学和实训教学来实现。课堂案例教学应以CDIO全过程能力养成理念为指导,围绕专业实践教学特色模块设置若干专题讲授内容,借助MOOC平台、SPOC平台、学习通、雨课堂等信息化教学软件,开发完整的金融学案例课程资源,要求学生提前登录相关平台进行课程内容自学,在授课过程中引导学生开展分组讨论和问题发言,并在课下布置相应的实践作业,从而让学生在案例教学全过程中培养认知、分析、应用理论知识以及创造性解决实践问题的综合能力[6]。课程实训内容要紧密对照相关岗位的技能要求,确保教学实训的各模拟环节能够精准回应不同工作阶段学生能力培养的侧重点,从而达到专业实训的预期目标。
  校园中以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目标的系列训赛活动,实际上是强化学生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交往技能的重要载体。具体来看可谋划开展以下几方面的金融实践训赛活动:一是通过组织投资理财模拟大赛、CFA高校投资分析大赛、“挑战杯”创意创业大赛等,切实提升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二是通过邀请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的实务专家来校开展专题讲座,培养学生对于金融行业发展前沿、金融监管政策风向、金融实务技术趋势等的敏感度和认知度;三是通过组织金融时事辩论赛、金融素材情景剧等活动,使学生在训赛参与中增强思辨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能力。
  (三)打造特色鲜明的校外对口教学实践基地
  对于政法类高校而言,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最为重要的就是突出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也必须坚持法与金融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理念,以CDIO倡导的综合能力培养为指导框架,按照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所设置的三大特色模块,针对性打造高水平、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进行产品构思、设计、实施、运营全过程的技能养成提供真实环境,使其成为学生从学校理论知识走向社会实践应用的重要纽带。具体来看,对于政府部门金融监管实践模块,可以对口联系当地政府金融办公室、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营管部等部门作为实践教学基地;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控实践模块,可以对口联系商业银行内部的信贷业务部门、风险业务运营部门作为实践教学基地;对于投资理财法律咨询实践模块,可以对口联系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的法务部门、审计部门等作为实践教学基地。
  总体而言,嵌入CDIO理念的政法类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从横向教学实践模块来看,应围绕政府部门金融监管、商业银行风险管控、投资理财法律咨询三大特色教学实践模块进行针对性的实践课程设计;从纵向教学实践平台来看,则要统筹协调好
  课堂案例教学和实训模拟、校内创新创业训赛活动、校外特色教学实践基地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各平台的比较优势,实现金融学实践教学的全过程育人和能力培养功能。
  参考文献:
  [1]杨琳琳,郑芳.基于CDIO理念的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J].教育评论,2014(6):106-108.
  [2]刘力涛.CDIO教育理念下的高职工科教育模式和课程体系创新[J].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5(27):36-37.
  [3]程平,王健俊.基于CDIO的“互联网+会计”财务智能化应用能力培养——以重庆理工大学MPAcc教育为例[J].财会月刊, 2018(12):25-33.
  [4]蒋丽君.基于CDIO理念的应用型本科“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智库时代, 2019(12):176-177.
  [5]马钦玉.基于CDIO模式的地方高校金融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J].当代经济, 2017(9):122-123.
  [6]袁嫄.基于SPOC的行为金融学深度学习模式研究[J].金融教育研究,2019(1):69-75.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项目编号:2019-GX-018)。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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