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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数字货币的风险分析与监管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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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金融科技日新月异,为适应世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已为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做了充分筹备。法定数字货币较传统货币而言具有低成本、利调控、快流通和更安全的突出优势。但是,作为金融与互联网融合的新兴技术,法定数字货币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伴随着新型风险。从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运营风险和市场风险五方面入手,对法定数字货币存在的风险可能性进行了详细分析。并以破解风险为出发点,提出以理论技术运用为基础,制定完善监管法律制度,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方式为手段,构建科学严密的法定数字货币监管机制的建议,旨在以监管为切入点对法定数字货币进行风险规避,保障我国货币体系稳定和金融市场的长久繁荣发展。
  [关键词]法定数字货币;金融;发行模式;风险分析;监管机制
  [中图分类号] D922.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20)11-0091-04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technology,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world's digital economy, China has made full preparations for the issuance of legal digital currency. Legal digital currency has the advantages of low cost, profit regulation, fast circulation and safer ness over traditional currencies. However, as an emerging technology of financial and Internet convergence, legal digital money brings convenience and is accompanied by new types of risks. Starting from the five aspects of credit risk, policy risk, legal risk and market risk, this paper makes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risk possibilities of legal digital currency. Taking the cracking risk as the starting point, put forward the proposal to make perfect the regulatory legal system, clarify the regulatory system and the regulatory mode as the means, and construct a scientific and strict legal digital money supervision mechanism, aiming at risk avoidance of legal digital money with supervision as the starting point, and to ensure the stability of China's monetary system and the long-term prosperity and development of the financial market.
  Key Words: Legal Digital Currency; Financial; Issuance Model; Risk Analysis; Regulatory Mechanism
  互聯网高速发展下的金融科技是促进世界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数字货币作为金融科技应用的典型,具有极强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动力。2019年《密码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密码产业蓄势待发,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时机已然成熟。但是,科学技术进步在带来应用便捷性的同时,必然伴随着运行监管等问题的复杂性。我国应该对数字货币市场采取何种监管方式,利用何种监管措施来规避和控制风险,保障数字货币市场平稳运行,促进金融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已经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概述
  (一)概念
  目前,学界和国际社会对数字货币都尚未形成统一的权威性界定,但是对于数字货币电子化、虚拟性、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存在和交易的属性得到了普遍一致认同。法定数字货币作为数字货币的一种,其与所熟知的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最大的区别在于发行主体的不同。法定数字货币是指以国家信用做支撑,由央行发行的具有法定性的数字货币。法定性是法定数字货币在除上述数字货币基本属性之外的另一显著特征,具有极强的公信力。
  (二)发行模式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存在“一元发行模式”和“二元发行模式”[1]两种。一元发行模式是指中央银行与公众直接对接的“中央银行—公众”模式,即中国人民银行直接发放法定数字货币,并负责统筹法定数字货币的流通和结算等业务,公民获取和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的全过程无须第三方机构参与介入;另外一种“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模式是指依托于当前我国银行监管体系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二元发行模式。法定数字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合作发行,以各大商业银行为沟通公众的媒介,由中国人民银行在背后统一管控。基于我国使用人群广泛,管理协调难度大和当前货币体系现状等因素,我国正在积极研发的法定数字货币采用了二元发行模式。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价值
  法定数字货币在降低成本、政策调控、货币流通和交易安全等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是基于高度发达的区块链等科学技术,无须纸质媒介的电子化货币省去了发行环节的最大支出。与此同时,交易双方点对点直接支付的法定数字货币使用方式不存在运输和仓储的实际要求,且在流通环节无间接性自然耗损。而且,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存在和交易的属性使得法定数字货币在真假辨别和人工运营方面的成本也会大幅下降。另外,国际交易过程中可借助法定数字货币的便捷性使用优势打破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系统(SWIFT)以及美国的清算所银行同业支付系统(CHIPS)的国际支付行业垄断地位[2],减少高额国际金融业务服务费用方面支出,同时扩大我国货币国际结算业务覆盖范围。在政策调控方面,“分布式记账法”使得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快速抓取交易数据,及时反映货币流通信息,为根据货币市场实际状况迅速调整货币政策提供了庞大的数据支持。在货币流通方面,法定数字货币去向的可掌握性使得司法机关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況下能够获取相关信息,对于调查打击黑市交易、行贿受贿和偷税漏税等方面金钱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证据支持。在交易安全方面,虽然法定数字货币较私人数字货币而言,在去中心化和发行流通环节透明化方面有所逊色,但国家信用的背书使得法定数字货币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和价值稳定性[3]。相对于蚂蚁金服和微信支付等利用电子支付技术提供交易服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相比,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可以更好避免技术攻击下的财富损失和个人信息泄漏问题,更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风险分析
  (一)信用风险
  不同于私人数字货币频发的平台爆雷跑路、市场操纵等信用问题,法定数字货币因发行单位的特殊性使其具有极强的公信力。但与此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法定数字货币在支付系统安全、数字货币防伪和用户信息保护等方面仍存在着一定信用风险。我国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服务群体广泛,法定数字货币的防伪技术和支付安全关系着我国整个货币体系的稳定,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将会对我国经济社会整体带来不可估量的灾难性损害。另外,大量的用户信息必然会寄存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掌握包括身份信息、交易信息和财产信息在内的全部的用户信息,法定数字货币在去中心化背景下如何平衡交易透明性和用户信息私密性之前的关系成为了一大难题。以个人私密信息、账号财产为主要内容的用户隐私一旦被泄露,不仅仅是对个体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侵害,还将造成极大地货币信用危机,引发法定数字货币服务受众的不安与我国整体金融事业的动荡。
  (二)政策风险
  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更快捷的反映金融市场动态,但另一方面也使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政策宏观调控的风险更加凸显。法定数字货币流通的快捷性使得货币乘数更加敏感,因此导致货币流通速度、利率的预测以及存款准备金率的确定难度大幅增加[4],对政策调整的应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信贷政策的调控也愈发棘手。法定数字货币的快速流通要求信贷政策必须紧追法定数字货币的实时动态进行适时调整,否则会出现因信贷规模过小限制企业发展、公民消费,或因信贷规模过大导致通货膨胀、经济泡沫等问题,是以破坏货币体系的安定,引发金融恐慌,阻碍各行业和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
  (三)法律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并不意味着法定数字货币已经形成独立的运行体系,当前状况下的法律数字货币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首先,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模糊。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及法律概念不明确,表明我国缺失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理基础。其次,我国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数字货币使用标准,配套法律制度的空白导致极易出现投机炒作、违规交易、盗窃诈骗、金融犯罪等违法行为。第三,法定数字货币交易具有不可逆性,在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的制度之下,法定数字货币的合法持有者在遭受财产利益受损之后极难通过运用法律得到应有的救济。第四,不能忽略在传统数字货币体系向传统、数字二元货币体系转化过程中存在的法律过渡性适用的风险,避免出现因法律与实际需要不契合而形成的无法可依、有法不能依的尴尬局面。
  (四)运营风险
  在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前期,出于对新兴事物的不信任,大多数人可能会选择观望。所以,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前期推广可能需要一定程度的投入来扩大其使用规模。其次,法定数字货币的运行需要庞大的数据库和过硬的支付技术支持,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运营成本也会逐步增加。我们必须要谨慎注意法定数字货币系统内部程序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防因系统的漏洞与缺陷造成不可估量损失。同时必须要做好操作员工职业技术培训等方面的相关工作,避免在技术操作方面出现运营风险。另外,我们在法定数字货币运营后期必须认真考虑到社会隔离现象出现的可能性。即引法定数字货币的便捷性导致传统货币的使用大幅减少,但部分年长人群和受教育程度较低人群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确有困难而生活不便,产生的社会脱节分化现象。
  (五)市场风险
  以国家信用为支撑的法定数字货币具有天然的独特优势,其较传统货币更便捷,较第三方支付更安全。首先,法定数字货币依靠其法定性形成了市场竞争优势,对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产生了挤出效应,导致竞争失位和效率损失[5]。其次,新型金融技术的应用在带来便携性的同时也降低了人群准入的门槛。由于我国的个人征信体制并不健全,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可能会出现一部分高风险用户利用不成熟的交易体系进行金融投机的现象,造成法定数字货币方面的坏账出现[6]。第三,法定数字货币的流通使得金融脱媒现象加剧,以传统货币为业务主体的商业银行的支付和结算业务受损[7],从而引发因业务调整导致商业银行内部结构改革所带来的部分岗位人员失业等社会问题。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以传统货币体系为基础的信息系统不能适应法定数字货币的需要,银行交易系统的安全性须实现更高行业标准。   三、法定数字货币监管机制构建建议
  (一)理论运用与技术支持
  1.监管理论运用
  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机制的构建扎根于先进监管理论的运用,法定数字货币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法定数字货币监管理论的复杂性。利用好数字货币利率实施理论,将科学利率理论与市场动态相结合,依据法定数字货币的资本充足率、存贷比和中长期贷款比值等参考指标建立合理的调控机制确定法定数字货币信贷规模的大小,避免出现规模过小限制企业发展或规模过大导致通货膨胀等问题。借鉴当前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国际私人数字货币的先进理论经验,形成运用数字货币用户识别理论,为数字货币信息维护和支付安全做支撑。依靠数字货币“链上代码”执行理论促进交易,利用数字货币反洗钱监管理论打击数字货币刑事犯罪行为[8]。将各种先进的监管理论科学结合,在理论通达的基础上,实现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监管政策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2.监管技术支持
  理论先行,技术打底,监管技术的支持是监管机制构建与良好运行的基础。法定数字货币作为新型货币,必将需要新型算法保证支付安全。研发包括溯源、查询、验证等环节革新在内的新型支付清算系统,是维护法定数字货币的交易安全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持。信息系统维护和用户信息保护是监管中的重要一环,只有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撑的安全维护系统才可以保障广大用户的财产和人身利益不受侵犯。另外,法定数字貨币的造假和洗钱行为应是以攻击央行数字货币认证登记系统或者破解数字货币算法等技术化手段来实现,二元发行模式下商业银行假币监管作用的削弱要求我们必须做好技术防护,尽可能减少假币和洗钱行为。吸取私人数字货币金融违法犯罪行为频发的教训,研发运用安全可靠的法定数字货币防伪技术和反洗钱监管技术,及时有效地遏制以法定数字货币为媒介的不法行为,维护法定数字货币体系的稳定性。
  (二)监管法律制定完善
  1.明确法律适用
  法定数字货币监管在法律方面仍处于空白状态,将其纳入法律体系监管存在制定新法律,修改或解释现行法律两种方式。制定出台《法定数字货币法》是一次性解决法定数字货币相关法律问题的最彻底办法,可以在此专门法中针对性的解决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模糊和相关指导原则运行标准缺失等问题。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出台高位阶法律的程序漫长复杂,所以在此之前需要通过修改或解释现行法律的方式解决法律适用问题。修订《人民币管理条例》,对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法律地位及法偿性等问题做出规定,对法定数字货币与《银行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存在的法律冲突进行修改,使法定数字货币运行有法可依[9]。最高法还可针对具体问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具体问题提供法律性指导,满足法定数字货币正常运作的需要。
  2.完善配套法律制度
  用户信息保护是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中的重要一环,除在法律中明确银行的信息保护责任,禁止法定数字货币客户端信息被非法查询、采集和使用之外,必须在建立查询投诉渠道。当用户发现异常时,可以通过查询投诉渠道进行快速的反映以保障自身知情权和信息安全权,银行接到用户意见必须及时监管实时动态。若银行因过失未能及发现时解决问题或者故意导致信息泄露,用户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保障个人权益。同时,必须制定科学的法定数字货币用户信息调取制度并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指导文件。司法机关在因调查工作需要,必须获取用户隐私信息时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文件指引,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才可以采取调取行为,做好公权力运用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私权之间的平衡。在业务合规方面,制定法定数字货币使用标准,规范法定数字货币交易流程,明确用户与银行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好双方责任划分。同时,银行要制定执行网络安全方案,建立自身纠察保护机制,不断创新技术手段做好自身防护。
  (三)监管措施落实执行
  1.确立监管职责部门
  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风险监管,必须明确监管职责部门。依靠法定数字货币二元发行模式,在中国人民银行和拥有运营资质的商业银行按级别设置运营监管中心,依靠科学监管调控指标实施动态监管。运营监管中心负有监管职责,同法定数字货币认证登记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共享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库和商业银行库的一手信息,实现动态实时监测[10]。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相协作,共同打击法定数字货币洗钱行为。与外汇管理局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外汇监测协调机制,共同管制非法境外转移资产行为。同相关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展开互助合作,共同打击国际金融犯罪行为。如此各领域、各层次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相辅相成,形成主次分明、权责清晰的法定数字货币监管行政体系。
  2.采用科学监管方式
  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搭建法定数字货币风险预测模型和大数据分析决策模型,构建大数据监测预警体系已经成为防控法定数字货币风险的不二之选。首先,通过云端计算和法定数字货币数据信息流检测,多维度的进行测试推演,及时甄别异常信息,提高风险预警能力[11]。其次,基于法定数字货币影响范围广泛,对其实施沙盒监管,在可控的范围内先进行试点后不断完善和扩大适用范围,在适当空间内为监管机构提供清晰的视角来看待监管规定与金融创新的辩证关系,第一时间发现创新型金融科技与当前市场和监管的不相融部分,及时进行适应改造,发挥法定数字货币监管的促进性作用[12]。另外,必须改变以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为主要监管手段的旧思路,将监管实时化和常态化渗入到法定数字货币监管的每个环节,利用先进监管科学技术推行监管自动化,使得法定数字货币监管更加严谨周密。
  四、结语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为可能率先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国家,并无国际先进经验借鉴,开创性的改革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全方位的思考法定数字货币存在的风险可能性。构建法定数字货币监管机制是应对法定数字货币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运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最有效手段。利用先进监管理论与技术支持,夯实监管体系基础;完善法定数字货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法律制度,打造严密监管法律体系;明确监管职责部门配以科学监管方式,建设高水平监管行政系统。三位一体,创设出严谨高效的法定数字货币监管机制,为法定数字货币顺利发行与推广使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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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顾晓滨 马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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