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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监管要求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罗士欢

摘要:2018年5月23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修订)》(以下简称新指引),新指引是在2016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管理实践,对2009年印发的《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的一次全面修订。计划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执行。新监管标准将对我国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挑战,本文对新监管要求开展分析,阐述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最后就提高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风险管理 监管指引

一、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分类

根据新指引的定义,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①

(一) 缺口风险

缺口风险是指收益率曲线平行上移、下移或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时,由于金融工具重定价期限不同而引发的风险,包括重定价风险和收益率曲线风险。比如利率上升时负债利率重定价早于资产利率或利率下降时资产利率重定价早于负债利率,从而导致的损失。

(二) 基准风险

基准风险是指尽管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的期限相同或者相近,但是基准利率变化不一致,可能导致的风险。

(三) 期权性风险

期权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表内外资产负债具有期权衍生头寸或存在嵌入式期权条款、隐含选择权,银行或交易对手可以改变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水平或期限。包括自动利率期权风险和客户行为性期权风险。

二、监管要求变化

《新指引》共包括七章,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概念进行规范,强化风险治理,明晰风险治理框架和职责,重新定义了风险类型,增加了期权性条款和客户行为假设,丰富利率冲击情景,提高压力测试要求,并强化了监督检查。对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识别、计量、控制和信息披露上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基本概念

银保监会为了更准确和全面反映《新指引》所规范的业务范围,避免名称与银行开立的各类账户相混淆,将原“银行账户”的表述调整为“银行账簿”②,风险类别调整为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新指引》和09年版指引都要求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并在法人和并表层面实施风险管理。

(二)风险治理

在风险治理上,《新指引》主要不同体现在对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专业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主管部门相关职责的明晰;在组织架构上,详细说明了各层级的职责要求,明细专门管理部门的报告流程,细化内部控制和审计要求;同时提出风险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等新内容。通过更详尽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风险治理,以确保达成风险管理目标。

(三) 风险计量和压力测试

在《新指引》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风险计量和压力测试要求更加严格。第一,对不同币种和币种相关性计量提出新的要求;第二,数据分类上,明确标准化、半标准化和非标准化数据的处理;第三,丰富了利率冲击情景,由原来的平行上移/下移200BP两个情景,扩大至六个标准利率冲击情景,提高压力测试的管理要求;第四,对客户行为提出更加具体的建模规范,按照条线、产品和现金流情况进行分类建模,提出参考因素和评估频率要求;第五,针对非标准化债权投资,明确要求应按照穿透原则,对底层资产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四) 计量系统和模型管理

《新指引》明确要求计量系统需为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全流程管理提供支持,明确在利率冲击和压力测试下,采用静态模拟和动态模型多种方法计量经济价值和收益变化,内部风险参数可调整化,并不断提高系统的自动化水平。明确模型管理的流程和拓宽文档管理内涵,将模型、管理政策、流程納入文档管理要求。

(五) 结果运用和信息披露

监管要求将风险计量结果在风险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明确提出风险管理报告的报告内容和报告频率,并根据计量结果,采取调整组合久期、风险对冲等方法合理控制和缓释利率风险。要求商业银行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定期披露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状况。

(六) 监督检查

《新指引》对监管部门评估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具体要点,更具指导意义,包括风险治理结构、内部计量系统、风险计量结果、资本充足性和信息披露。对系统重要性和业务复杂程度较高的银行提出风险与一级资本相挂钩,对经济价值变动超过自身一级资本15%的银行,监管机构在监管中予以关注并开展后续评估。当监管机构认为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存在不足,或其风险相对于资本过高时,将要求银行采取补充资本、减少风险敞口等措施。监管手段上,丰富了监管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监管会谈、提高检查频度、限制市场准入、实施监管处罚等。

三、商业银行管理现状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作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中重要的一部分,商业银行一直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推动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和管理,但不如银行流动性管理一样成熟和先进。一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推进晚于其他国家,在利率未实现市场化前,银行存贷利差相对较大,缺乏对利率管理的主动性;二是利率风险对商业银行影响不如其他风险直接,比如信用风险直接造成不良资产增加,利息收入减少;流动性风险直接造成对外支付危机,增加融资成本;操作风险造成内控管理混乱;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通过时间的累积,逐渐造成盈利能力的下降和经济价值的波动。

在风险政策上,大部分中小商业银行未有独立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偏好和限额,评估流程不清晰;在风险计量上,目前商业银行主要采用缺口分析来分析重定价风险,采用监管规定的收益率曲线向上平移和向下平移,通过利率重新定价表的编制,衡量利率变动对银行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影响,难以将客户行为、基准风险等变化考虑在内;在风险控制上,主要是通过调节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使重定价缺口满足目标限额,缺乏衍生品资质的银行难以通过相关金融工具对冲风险;在信息披露上,除国有行和全国股份制银行,绝大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并未披露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信息。与国际领先的实践相比,国内银行计量方法还比较单一,管理手段有待提高。

四、对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影响

《新指引》的颁布,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利率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首次提出了管理性的限额,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或业务复杂程度较高的银行,利率风险引起的经济价值变动不得高于自身一级资本的15%。否则将引起监管的重点关注和后续评估。大型商业银行需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的重定价管理、资产负债期限的前瞻性安排和一级资本的适度补充。二是《新指引》设定的利率冲击情景计量方法对商业银行的数据质量和信息系统要求较高,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推进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明确现金流的计量规则,适应监管计量精细化的要求。三是明确提出了客户行为管理应考虑的因子,客户行为是商业银行计量利率风险的难点,这一要求将使银行更加重视客户关系管理。

五、对策与建议

面对监管要求的提高,商业银行应积极主动管理利率风险,提高利率管理能力。

第一,对于银行账簿利率管理涉猎较浅的中小商业银行,应在过渡期中,积极研究银保监会下发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以新指引为契机,完善风险治理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第二,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建设,可采取先静态后动态逐步实施,完善数据质量,提高数据采集自动化水平,有效评估各种利率冲击情景和压力情景和影响,尽量准确客观计量自身的利率风险。

第三,加强长久期资产业务的管理,加强资产负债的组合管理,提前规划缺口的期限和结构,统筹考虑本外币缺口,避免基准风险的扩大;加强客户行为管理,对贷款提前还款、存款提前支取进行主动管理。

第四,完善银行内外部定价管理,在外部定价中,完善产品定价模型,健全定价机制,加强市场利率走势检测和分析,适时调整外部定价策略;在内部定价中,完善FTP管理体系,通过FTP价格,将利率剥离至总部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加快业务转型和产品创新,依托互联网发展丰富银行产品体系,促进中间业务发展,增加中收,逐步降低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推动差异化、精细化管理转型,降低分散利率风险。

注释:

①《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

②银保监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新指引》答记者问如何理解“银行账簿”时回答。

参考文献

[1]陈璐,罗瑜,周蕊.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国际新监管改革的实施与挑战.金融监管研究,2017年第10期 13-24.

[2]顧青.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国际监管标准实施面临的挑战与改革研究.金融监管研究,2018年第2期 71-83.

[3]周晓兰.商业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计量与对策.时代金融,2014年第2期,171-173.

[4]王伟,刘吕科.新形势下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的主要难点与对策.清华金融评论,2018年第2期,69-72.

[5]王胜邦,陈璐.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改革.中国金融,2016年第13期,33-36.

(作者供职于长城华西银行计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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