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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阈下黔西南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路径探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杨琴 刘立 赵毅 覃恩辉 汪益会 吴管溪

【摘 要】望谟县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的重要地区,也是作为开发矿产资源的一个优势地理区域。生态环境的过度开采造成严重影响,环境保护成为该地区开发自然资源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经济协调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的众多问题急需处理,如农村居民生态环境治理意识薄弱、生态环境治理人才缺乏、卫生评价考核体系不健全、资源过度开采垃圾处理难等突出问题。

【Abstract】Wangmo County, as an important area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arrier, is also an advantageous geographical area for mineral resources development. Excessive exploitation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has caused serious impact,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content that can not be ignored in the process of natural resources development in this region. For a long time, there has been a contradictory relationship between coordinate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t present, many problems of 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need to be dealt with urgently, such as rural residents' weak awareness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anagement, lack of talents i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anagement, unsound health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system, and difficult disposal of waste due to excessive resource exploitation.

【關键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

【Keywords】rural ecology;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rural revitalizati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08-0108-03

1 引言

2018年初,国务院首次公布中央一号文件涉及乡村振兴战略。文件指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本质在于回归并且超越乡村发展现状。最终目标是建成“看得见山、望得见水以及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内容可以看出,报告把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最为突出的地位,同时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五位一体”的整体发展布局当中。望谟县是我国黔西南地区重要的生态保护屏障,同时也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区域。一直以来,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存在着矛盾关系,治理望谟地区生态环境,处理好这对矛盾关系尤为重要。

2 望谟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望谟县是贵州省深度贫困县之一,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施形成较大的困难。虽然受到经济发展状况和先天土地资源条件制约,但经过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治理措施的深入贯彻落实,在生态环境治理的道路上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

2.1 生态环境整治规划有序开展

为切实保证望谟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有计划且有步骤以及有重点地实施,从2010年开始,望谟县政府认真组织筹备和计划。制定一系列整治规划,并且在这基础之上,各乡镇单位逐渐开始计划年度环境保护的措施和目标。

2.2 水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

望谟县水环境质量一直都是比较稳定且达标,大部分的污染物排放还是可控的,污染处置工作正处在推进中,已经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流域空间水环境管控体系,而且水生态保护能力也实现了明显增强。例如,2018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高达98.3%,2019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9%。

2.3 生态农业建设效益明显

为有效改善望谟县农村环境质量,通过望谟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部门展开协同合作,广泛推广治理经验。此外,广泛推广病虫害防治措施,降低农药使用量,尤其是对水稻以及农产品种植进行综合防治。相较于2010年,2019年的农药使用量已经下降了20%,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2.4 乡村环境整治迈新步

望谟县按照农村环境治理规划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第一,划定专门的水域环境功能区;第二,创建独立的烟尘控制;第三,建立环境噪声达标区;第四,强化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农民广泛参与到村庄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中的积极性,这是决定地区环境能否获得整治实效最为关键的要素[1]。从目前情况来看,望谟县在整治各乡镇村庄环境的过程中广泛调动了地方民众的积极性,全面地以治理村庄环境为主要工作要求,有效解决了广大群众最为关注且最为迫切应当得到解决的问题,村庄的整体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观。

2.5 乡村环境管理法制化

为有效推进农村环境治理,黔西南州地区政府制定了《黔西南州县生态环境管理办法》,还制定和颁发了《黔西南州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暂行办法》《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黔西南州地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暂行规定》等系列环境管理规章。望谟县深入贯彻落实州政府对于生态环境治理的管理办法要求,一大批长期以来想解决而未解决的“老大难”“硬骨头”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县级万人以上饮用水源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完成,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饮水安全。

3 望谟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尚存在的问题

3.1 农村居民生态环境治理意识薄弱

从望谟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现状可以看出,主要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于乡村居民整体缺乏环境治理的意识[2]。第一,因为农民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的生活习惯以及生活方式;第二,很多农民并没有真正参与也并不喜欢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即使是好的政策也依然得不到有效支持和落实。

3.2 缺少专门负责生态环境治理的人员

通过对望谟地区两委的访谈可以看出,虽然望谟地区两委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很多,但是整体上缺乏专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的专业人员,现在是由8个人共同负责的。这种共同负责制最大的缺点在于存在突出的职责分工不明确的问题,而且彼此之间存在明显的相互扯皮以及推诿的情况。所以,创设一个单独的专门负责环境治理的岗位至关重要。

3.3 卫生评价考核体系不健全

目前,望谟县农村地区的卫生考核体系依然处在基础摸索阶段。正在讨论的考核方式也就是通过“卫生评比”大赛的方式,这种方法在短时间内是能够起到一定效果的,然而如果时间一长,这种卫生考核体系显然其作用是十分有限的。此外,管理层面还存在其他问题。

一是一些县乡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大环保”工作格局认识不足。二是望谟地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少。三是环境监管合力不夠。然而环境保护问题涉及面宽,需要州、县、乡上下联动和各部门之间横向联动加以解决。基层联合联动、综合执法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力度需持续加大,个别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仍然存在,环境监管的整体合力不足。

3.4 资源过度开采,生态环境污染较为严重

望谟县作为一个重要山体砂石矿业区域,由于长时间大规模的资源开发,为当地和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重大的贡献。但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忽略环境保护,而且以生态环境的完整性作为代价,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不均衡。主要体现在矿业行业的生态问题较为凸显,问题的性质主要是“三废”问题。最近几年,望谟县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当地生态环境治理效果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转变。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尤其是自然资源问题十分突出。土地资源生产和消费的大幅度增长必然也会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3]。另一方面是资源开发的过程普遍存在浪费和滥用的问题。目前,一些小微矿产企业加工提炼设备技术落后,经营管理比较简单。望谟县的矿山种类多,而且分布广,治理及控制难度越来越大。在一些新开发的矿山中,也逐渐产生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现象,有可能产生更为严重的生态问题。会对现有环境问题带来更大的破坏且治理难度也会越来越大。

3.5 垃圾处理难题突出

一直以来,垃圾分类处理都是望谟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十分突出的难题,2017年12月住建部指出“到2020年,我国各个城市将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制度”。但是,乡村垃圾处理是很艰难的问题。就望谟县农村地区而言,虽然每天都有垃圾车进入乡村收集村民的生活垃圾,但并没有设置专门的垃圾处理站。目前实施的垃圾处理方式大部分都是通过卫生填埋、焚烧法以及堆肥法等。然而对于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回收率都是非常低的,形成了更为严重的二次污染。此外,堆肥处理办法无害化整体程度非常高且工艺较为简单,占用地区的面积是比较少的。堆肥法却无法处理难腐烂的垃圾,而且整个处理过程都是十分烦琐的。采取焚烧处理的办法能够有效降低垃圾容量,对于垃圾的处理效率也是比较高的。对于选址较为灵活,是目前中国众多地区都在实施的一种处理措施。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如技术要求非常高以及焚烧之后会产生尾气污染等。

4 望谟县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的对策

4.1 加大环保教育投入,提高村民“美丽乡村”建设意识

乡村振兴,意识先行。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国策,持续强化广大民众尤其是农村地区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样至关重要,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社会、建设生态宜居环境最为核心的精神动力[4],而且对振兴乡村地区发展也能实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积极意义。因此,农民自我意识的提升是乡村振兴离不开的重要一步。

一要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建设美丽乡村加强环境治理,首先需要依靠人的力量去推动,特别是和很多利益群体相关,如村民。需要村民的积极配合以及主动参与,要把环境治理当作是和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要组织望谟县村民加入环境治理队伍中,最终彻底改变望谟县农村的环境现状。

二要重视环境教育。环境教育应当从小抓起,本文认为加强环境环保教育必须从家庭单元出发,从而延伸到中小学教育,同时也要加强社会教育,形成多方利益联合共同体。例如,在家庭中,家长应当使孩子们正确对待外部环境,同时培养其良好的环境保护的意识;在中小学,老师不单单要提升学生们的成绩,同时还应灌输和引导学生环境保护的价值观,逐渐形成学生们对环境保护的良好意识和行为。

三要摸索更多的参与方式。确保信息透明化,建立健全民意调查制度,积极鼓励广大村民投身参与到环境治理的行动中来,引导广大民众能够将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到行为上。

4.2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促进乡村产业兴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然无法离开促进乡村产业的升级和转型。发展生态农业作为促进乡村产业实现快速发展最为重要的领域,持续深化望谟县农业供给侧改革,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农之路,同时也是目前望谟县促进乡村振兴十分重要的发展方向。实施乡村环境治理切不可变成事后治理,必须从源头上实施治理。如今,望谟县乡村环境遭受到的污染主要都是因为生产方式存在的不合理性导致的[5]。所以,促进生态农业快速、积极转变现代农业创新发展,对于开展乡村环境治理是十分有益的。

4.3 拔出污染根源,打造生态宜居之乡

望谟县的经济发展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发展乡村经济的同时,也需要重视加强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有效解决农田以及河流遭受污染的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拆除一些不合理以及违法的养殖场;另外一方面,应当给予养殖场一定的补贴,从而促进乡村地区养殖场实现更好的转型和升级。例如,可以通过建造沼气池的方式,把养殖场的动物粪便经过处理之后转变成清洁能源,保障生态系统的循环利用。

4.4 建立健全卫生考核评价体系

要让乡村土地重新散发乡土气息,就要坚持走乡村文化振兴发展之路。让所有乡村家庭都广泛参与到环境保护当中。所以,需开发一套比较详细且健全的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对达标的村户给予相应的奖励,更要对那些未达标的村户做出批评以及惩罚。同时创设多项考核内容,如评比“文明村户”、评比“文明家庭”以及评比“优秀村民”等,然而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每完成一次考核,都需要对之前的考核进行反馈。创建全方面的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望谟县农村的环境治理能力以及效益。

4.5 设立环境治理转岗,增强环境治理有效性

創建更加有效且合理的乡村环境治理岗位,从而保障“治理有效”的乡村振兴目标以及要求能够实现。环境治理专职岗位和目前国内实行的“湖长制”以及“河长制”是十分类似的,定期对村民实施环境治理及其真实状况作出考核以及评价。对于环境治理非常差的村民应当给予相应的批评以及教育,而对于环境治理非常好的村民则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而且要在全村给予相应的宣传。

4.6 提升乡村财政收入,共建垃圾收集中心

要充分解决望谟县乡村环境治理方面的问题,最为重要的就是有效提升农民收入以及村财政收入。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提升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当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满足之后,村民自然而然地会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当中。所以,望谟县农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增加地方村民的最低收入,全面提升望谟县农村的财政收入。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乡村财政资金更加宽裕,乡村环境治理方面才能获得更好的保障。此外,在创建生态宜居之村时,充分实现乡村地区经济振兴,也无法离开乡村地区所面临的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处理好望谟县农村地区面临的垃圾问题,还需要地方政府给予大力支持,例如,可以由地方政府出资,创建一座专门用于垃圾收集以及处理的中心,不单单可以为望谟县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更大的便利,同时也能够解决周边村庄面临的垃圾处理难题。

5 结语

本文在分析生态环境概念和自然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基础上,对望谟县的生态环境概况和开发特点作出分析,进一步阐述了生态环境治理的情况,探讨生态环境过度开发导致的生态完整性遭受破坏以及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及诸多不利影响,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完善望谟县生态环境治理的机制,寻找根本原因问题所在,对问题实施针对性的策略方针。必须跟随“乡村振兴”战略的脚步,加大力度、加紧进度,做到“防”“管”“治”三管齐下,在国家方针政策领导下,以大局为出发点,团结一心为绿水青山共同奋斗。

【参考文献】

【1】杨莉,刘继汉.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研究[J].理论建设,2017(04):5-10.

【2】黎祖交.建议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替代“生态环境建设”[J].科技术语研究,2005(02):22-25.

【3】陈灵芝.对“生态环境”与“生态建设”的一些看法[J].科技术语研究,2005(2):32.

【4】孙鸿烈.“生态建设”这个词是可以用的[J].科技术语研究,2005(2):26.

【5】蒋有绪.不必辨清“生态环境是否科学”[J].科技术语,200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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