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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证券化定价及最优风险概率评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周衍平 徐华杰 陈会英

  摘 要:知识产权价值受到技术、经济、消费、法律、政策和人文等因素的影响。从风险视角出发,通过改进三叉树模型,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寻找最优风险概率可以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定价和风险控制借鉴。本文首先分析了知识产权的实物期权特征,继而在三叉树模型中引入风险因素及其发生概率,计算标的资产价格上涨、不变或下降的概率,得到考虑风险因素的三叉树模型,最后结合案例,分别运用收益法及改进的三叉树模型进行计算分析。研究发现,传统的收益法会低估知识产权价值,所构建的基于风险因素的三叉树模型考虑因素更为全面、评估结果更加准确。知识产权期权价值因风险概率水平的不同而不同,所构建的考虑风险因素的三叉树模型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知识产权价值并确定知识产权的最风险概率。
  关键词:知识产权证券化;价值评估;风险概率;三叉树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22)05-0071-09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22.05.010
  一、引言
  随着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7月底,我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有效量分别为337.72万件、811.83万件、242.56万件,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但是,我国知识产权转化率却处于较低水平,专利的应用比例偏低,导致了大量的科技浪费与闲置(胡冰洋,2021;杨思思等,2018)[1,2],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与传统企业不同的是,创新型企业对资源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小,但对资金的支持要求较高,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创新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技术发展与金融创新相结合的产物,为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途径,有助于企业的技术改进和资本的有效利用(Li和Shen,2017)[3]。但知识产权证券化也面临着难题与风险:一是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维权;二是知识产权的评价与估值(董登新,2019;涂永红和刁璐,2021;陈会英等,2021)[4-6]。随着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不断涌现,其中价值评估是核心。但是知识产权又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包括经济、技术、社会和政策变化等,这些因素会对知识产权的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基于风险视角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标的资产由传统实物资产向无形资产转化的标志,是金融市场与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创新(金品,2014)[7]。在知识产权证券化方面,国外学者研究较早且主要集中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领域。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价值波动性、时效性等特征,使得运用传统方法对其进行价值评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收益法在知识产权评估中应用最为广泛,成本法主要应用于以交易为目的的商标权的评估,市场法基本不会作为评估知识产权的方法(李小荣和刘晴,2017)[8]。法律、市场、技术等因素对知识产权价值产生较大影响,使得价值评估具有不确定性与复杂性(胡宏雁和刘亚军,2016)[9]。目前,实物期权法已发展成为不确定性项目价值评估最常用的方法,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并被运用于各个领域。
  Myers(1977)[10]首次提出将金融期权的定价方法运用到实物期权领域。Damodaran和Aswath(1996)[11]将专利看作看涨期权进行价值评估。Lawryshyn等(2017)[12]认为在信息不精确的条件下,可以运用实物期权的框架和共识模型相结合的方法对专利进行价值评估。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起步较晚,对其价值评估的相关研究也较少。于乃书等(1999)[13]基于收益现值法在专利价值评估过程中只考虑收益上升阶段,而将收益平稳和下降阶段结合在一起用平稳阶段收益值来代替的缺陷,提出修正收益现值法和期权定价模型法两种专利价值评估新方法。范龙振和唐国兴(1999)[14]将专利看作一项美式期权进行价值评估。靳晓东(2010)[15]运用三叉树模型对专利组合进行价值评估。张璐和陈会英(2018)[16]认为可以考虑嵌入一个巴黎期权来对植物品种权进行定价。刘奇(2018)[17]结合生命周期理论和波士顿矩阵,构建了扩展的三叉树模型对专利组合进行价值评估。李娟等(2020)[18]通过改进的层次分析―熵权法评估专利综合价值度与各专利检索数据库的专利价值度。
  综上,已有学者将实物期权法运用于知识产权方面,但针对知识产权价值不确定性特点进行评估的研究还较为鲜见。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技术、经济、消费、法律和人文等因素。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知识产权的价值会随着技术进步发生波动,甚至导致知识产权价值丧失。因此,本文从风险视角改进知识产权评估模型,并结合案例,分别运用收益法和改进的三叉树法对其进行价值评估,对比分析考虑风险因素的三叉树法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领域的优势,并为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标的资产的最优风险概率控制提供数理依据。
  二、知识产权的实物期权特征
  知识产权是人类脑力劳动创造的一种无形财产,其载体是智力成果。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123条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作品、发明和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的专有权利,具有收益性、专有性、不确定性、时效性等独特的属性。
  (一)知识产权的收益性
  知识产权具有潜在的生产力,可以为其权利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比如,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质押、技术入股等方式获取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性与资产证券化标的资产未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特点相吻合,可以将其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二)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享有法律授予的独占权,具有专有性、排他性,未经权利人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为保护期内知识产权获得稳定收入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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