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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控制的分析与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单红磊

  【摘要】“资管新规”过渡期之后,银行理财产品逐渐从摊余成本计价向净值化计价的转型。文章在分析净值化管理模式下银行理财产品价格波动成因的基础上,总结“资管新规”背景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控制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而从投资者教育、科技赋能、投研能力等不同视角提出若干风险控制建议,以期能促进银行理财产品稳健运营。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资管新规;净值化;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2.2
  近年来,一向以收益稳健著称的银行理财产品深受投资者青睐,市场规模不断攀出新高。截至2021年底,银行理财市场规模达到29万亿元,同比增长12.14%;全年累计新发银行理财产品4.76万只,募集资金122.19万亿元,为投资者创造收益近1万亿元。与公募基金、信托、保险资管等其他资管产品相比,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已连续三年位居首位。然而进入2022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破净的现象时有发生。据WIND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3月22日,全市场28 264只银行理财产品中破净的达到了2263只,另有2143只产品徘徊在破净边缘。一时间,银行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引发了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广泛热议,也诱发了业界对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管控的高度关注。基于此,笔者对“资管新规”背景下的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的突出风险问题进行识别、分析和把控,并对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管理转型提出若干建议,以期促进银行理财产品稳健运营。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模式转型
  以往,银行理财产品多采用“吃利差”的运营模式,暗含着银行的刚性兑付,一般年化投资收益率均能达到预期,几乎不存在任何投资风险。在这种模式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获取足够的收益,在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运营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造成资金难以流向实体经济,更多的是在金融机构空转,容易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为解决上述问题,2018―2021年,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先后颁布了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6号)、《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4号)等11项制度为代表的银行理财监管制度体系,收紧了银行理财产品监管的风险敞口,标志着银行理财产品运营全面进入深化改革时代。
  “资管新规”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必须以净值化方式管理,并设置了由摊余成本法向市值法过渡的四年期限。2022年是过渡期结束后的起势之年,至此,银行理财产品全面进入净值化管理时代,实现监管模式的根本性转型。
  二、银行理财产品价格波动的成因分析
  (一)核算方法的变更打破银行理财产品平滑稳定的收益曲线
  “资管新规”过渡期之前,银行理财产品普遍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较为简单。以债权类资产为例,收益以标的资产的票面利率或者商定的利率为基准,计算持有至到期的收益总额,扣减或调增债券溢折价、交易手续费等的影响,在银行理财产品封闭期内按日平均计算收益,这种核算模式的收益是一条向上倾斜的直线,斜率即是预期收益率。“资管新规”过渡期之前,银行对理财产品的收益来自资金池真实收益率与支付给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的差额,支付给投资者的收益是提前测算并约定好的,即使出F个别亏损的情况,银行也是从出于信誉维护的考虑自行埋单进行刚性兑付,投资者无法知悉自己购买理财产品的真实运作状况,实质上掩盖了银行理财产品真实的收益和风险。
  “资管新规”过渡期之后,银行理财产品开启净值化会计核算模式。这种核算模式显著不同于摊余成本核算模式,它不再设置预期收益率,核算逻辑是资产价格实时围绕配置的底层资产价值波动而波动,导致其收益曲线不再是平稳上升态势,平滑稳定预期被打破。仍以债权类资产为例,投资者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获得取决于两个部分,一个是债券本身的票面利率收益,一个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资本利得,这就加剧了银行理财产品价格的波动,往往出现暂时性“浮亏”或“浮盈”的情况,尤其是当债券等资本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时,“浮盈”或“浮亏”的表现更为明显。“资管新规”过渡期之后,银行对理财产品的收益来源发生了本质性的改变,它不再以吃“利息差”为获利手段,而是通过收取固定管理费和超预期收益提成的方式实现获利,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产生的实际收益充分让与给投资者个人,真正实现代客理财,充分体现出“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经营实质,同时净值化管理也让投资者能实时掌握投资标的底层资产价格的实时变动情况,以便更真实地反映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
  (二)资本市场的波动加剧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曲线交替走势
  资本市场的波动是银行理财产品净值波动的直接诱发因素,当投资标的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时,甚至会出现“浮盈”“浮亏”交替走势的情况,给投资者造成较大的心理冲击,也考验着银行对理财产品的管控投资能力。进入2022年一季度以来,主要有三个因素触发资本市场大幅震荡,导致银行理财产品大面积破净。一是受美联储加息及其后续预期加息和缩表的影响,资本避险的情绪高涨,资金外流的风险加大,导致近期国内股市、债市下行速率远超预期,尤其是A股在3月份中旬出现连续性下跌,曾一度失守3100点;二是受俄乌等地缘政治冲突因素的影响,国际大宗能源类物资价格持续高涨,加剧了资本市场的价格波动,最终反映到资产端就是价格波动起伏过大;三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暴发的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环境受到一定的冲击,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经济压力下,资本市场出现波动较大的情况也在合理的预期范围之内。多重影响因素的叠加放大了资本市场的敏感性,导致股市、债市短期内跌幅较大。风险等级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配置中的底层资产虽然多以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为主,鲜少直接或间接投资股票市场,但是它们的价值波动最终同样受控于资本市场,在近期宏观经济运营环境总体不佳的情况下,产品出现破净在所难免。但这种情况并非常态,在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盘没有改变的趋势下,银行理财产品破净也只是价值的阶段性回撤,并不意味着产品到期后的最终亏损,依然有相当大取得正收益的可能性。

nlc20220809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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