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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理念下高校预借票据核算与管理优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王延太

  【摘 要】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预借票据业务不断增加,对高校财务管理带来了挑战。在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大背景下,如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加强预借票据管理是值得研究的课题。为提高高校预借票据管理水平,降低财务风险,文章基于高校预借票据产生的背景,总结分析了预借票据带来的坏账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和管理风险,并以S大学为例对高校预借票据管理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研究,总结当前高校预借票据管理及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进而从制度理念、会计核算、业务流程、管理工具、岗位设置等方面提出了加强预借票据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高校财务管理; 权责发生制; 预借票据; 会计核算; 管理优化
  【中图分类号】 F234.3;G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2)18-0128-07
   高校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与其他单位存在广泛的经济往来,由于遵循交易习惯、保持业务往来、获取竞争优势等诸多原因,导致“先开票后付款”的预借票据业务越来越多。高校预借票据业务有一定的风险,同时给票据内部管理带来不少挑战。
  
  一、预借票据的产生和风险
   (一)预借票据的产生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校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各类经济行为之中,高校的资金来源从以前的单一财政拨款逐步向以财政拨款为主、多种渠道并存转变,高校的资金往来对象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高校在与其他单位资金往来过程中开具的票据主要包括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两种类型。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票据是高校“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高校“取得非国库集中支付来源的财政性资金,暂可向付款单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修订)》,发票是高校“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可见,两类票据是作为款项收付的凭证而产生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高校作为教育、科研等服务的提供方,需要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同时参与竞争,而服务的购买方往往出于规避财务风险等考虑,要求高校先开发票,收到发票后再付款。随着政府购买服务的逐步推行,以往作为财政拨款的部分政府资金,目前也要求高校先开出财政票据再拨付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高校为满足政府部门要求,需“先开票后收款”。基于以上原因,高校的预借票据业务相继产生。
   (二)预借票据带来的风险
   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是款项收付的证明,高校在未收到款项的情况下提前开出票据,势必要承担一定风险[ 1 ]。
   1.坏账风险
   高校先开票后收款,形成了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就存在无法收回的坏账风险。高校预借票据以科研项目经费为主,而科研项目普遍存在研究期限长、项目跨年度的情况,款项延迟或者跨年到账,往往会形成呆账、坏账,若遇到付款单位破产清算等情况,将面临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
   2.税务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即纳税义务随着发票的开具而产生。高校虽然没有收到款项,但是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在款项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况下,高校需要垫付相关税款。税务票据开出了,如果经济协议不能履行,则垫付的税款不能收回,高校存在资金损失的风险。而预借发票长期未收回的,甚至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发票。另外,也存在对方单位故意在年底要求开票,抵税后次年又将发票退回的可能。以上情况均增加了高校的税务风险和资金安全风险。
   3.法律风险
   无论是税务发票还是财政票据,根据相关文件的定义,都是收付款凭证,存在对方单位以此作为款项已经支付的依据,可能产生套取资金的风险。一旦发生纠纷,高校如果不能提供其他有力证据,则可能会在法律上处于不利地位[ 2 ]。
   4.管理风险
   未纳入账务管理的预借票据,其记账联不能保存在凭证中,而需单独保存,增加了档案管理的难度。其发票联,尤其是长期逾期的预借票据,还可能因经办人保管不善,面临丢失、损毁的风险。由于款项未达,财务人员不能确定资金性质,存在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错开、混开的风险[ 3 ]。
  
  二、以S大学为例的高校预借票据情况分析
   S大学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高校,对高校预借票据管理研究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本文选取该校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后2019―2021年的预借票据数据,从预借票据规模季度变化、预借票据逾期情况及目前存量预借票据类型、集中度、账龄等方面对该校预借票据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
   (一)S大学预借票据管理模式
   1.预借票据类型及开票
   目前,S大学预借票据主要有三类: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此外,未核销票据中还有部分已停用的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非税收入缴款书、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S大学设有多个预借票据开票点,按照开票点功能设置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办理预借票据和到款开票业务的多功能开票点,另一类是仅可以办理业务范围内的到款开票业务。
   2.预借票据审核流程
   为加强预借票据管理,S大学专门制定了《S大W预借收费票据业务暂行规定》,对预借票据管理职责、制约措施、开具条件等进行明确。学校预借票据业务通过票据管理系统进行预约,按照不同业务性质具体管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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