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管理费会计核算问题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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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全珍
【摘 要】 高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以来,由于科研项目管理不同、账务系统差异、基础规范要求不一、预算管理程度各异、资金统筹力度不同,对科研管理费核算处理各有不同,出现“无后续”“未纳入”“不统筹”等现象。文章从制度规定入手,依据不同资金来源,对科研项目管理费的核算进行改进,以规范管理、保证资金统筹、符合预算要求和业务工作实际,既遵循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特点,又保证了科研项目支出预算的完整性。
【关键词】 高校财务; 科研管理费; 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3)04-0102-04
《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实施以来,各高校在落实政府会计制度时,从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体系的架构、经济科目的梳理、资金来源的识别、收支类型的划分、平行记账的思路、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实现举措、信息化平台的充分利用等多方面触发业务核算处理思路。应当说,政府会计制度在高校落地比较成功。但部分高校在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将科研项目提取的管理费纳入“预提费用”科目,由于存在认识和理解上的差异,其后续出现并未处理或未遵循预算管理、资金统筹、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等问题。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相关会计核算要求,从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与资金统筹的角度入手,结合高校预算管理和实际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进行分析,提出科研管理费实务处理的改进建议,以保证资金统筹和全口径预算管理、使用,更加符合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
一、科研管理费会计核算的会计制度规定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高校承担科研项目研发任务,财务部门基于双基础角度,从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涉及的资金,财务会计核算时,应当作为负债,记入“预提费用”账户贷方。预算会计处理时,对于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提取科研项目管理费时,不需要做账务处理;[1]对于属于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纵向科研项目,以及横向等科研项目,按照计提金额,还应当记入“非财政拨款结转”账户借方和“非财政拨款结余”账户的贷方。
从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角度来看,使用该部分管理费资金支付时,属于费用化支出的,财务会计上减少该部分负债,记入“预提费用”科目借方;贷方会计科目根据资金存放的情况来界定,如果资金在本单位实有存款账户的,贷记“银行存款”;如果资金指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的,在授权支付情况下,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如果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直接支付情况下,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等。属于资本化支出的,一方面应当记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账户借方,另一方面应记入“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等账户贷方;同时减少负债,增加累计盈余,即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
从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角度来看,使用该部分暂存资金时,无论是费用化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均应当记入“事业支出”等账户的借方和“资金结存”或“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等账户贷方。
如果是财政拨款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从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将该部分拨款经费划转到单位自有资金账户管理时,财务会计上应当按照划转金额,增加“银行存款”账户金额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金额。预算会计上,按照该部分金额,应当在“资金结存”的两个明细账户中此增彼减,即增加该账户的“货币资金”明细账户金额,减少该账户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明细账户金额。
上述相关规定,为高等院校核算科研项目计提管理费业务和后续经费使用,提供了核算规范和操作思路。
二、科研管理费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及原因
高校提取科研项目管理费是基于承担科研项目任务,科研项目研究团队在开展研究过程中,使用学校仪器、设备、场地、房屋等资产,耗费学校水电暖,产生科研财务助理及科研管理部门协同人员人力成本等,应当由科研项目承担。对耗费学校资源方面的部分成本补偿以及管理部门绩效支出应当是在实际支付时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但目前管理费计提显然比较笼统地作为了预提费用处理。
(一)科研管理费会计核算中的问题
目前各高校在提取科研项目管理费的实务处理中,形式上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落实了相关规定,但是会计实务处理中存在以下三种现象:
1.提取的管理费长期保留在“预提费用”科目,无后续账务处理,而且资金流未统筹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2.提取的管理费保留在“预提费用”科目,虽然无后续账务处理,但在年度预算编制和平衡预算时,将该部分资金流统筹纳入了预算编制范围。
3.提取管理费后,发生支出时直接减少“预提费用”科目中的金额,没有细化核算管理规范,未纳入预算范围部分,资金流在体外循环,未实现资产管理、支出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情况。
(二)科研管理费会计核算问题的原因
各高校因管理目标不同、预算刚性掌握的尺度不一样、会计人员理解预算管理的程度不同等原因,相关高校会计人员在实务处理过程中,未能全面考虑预算管理和资金统筹问题,未能站在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角度思考,因此做法各不相同。存在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1.多数高校的会计人员在实务工作中,仍然停留在报账、记账、算账的日常繁杂工作,简单基于借贷记账法规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形式要求,仅仅保证记账的平衡性,而忽视了合理性、正确性。
2.预算编制过程中,只考虑了资金流,但忽略了当年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匹配度和资金y筹范围。
3.预提费用财务会计核算规定中,没有充分考虑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中的双轨运行机制。
4.多数高校财务核算中,对于科研项目管理费纳入预提费用产生的发生额,没有后续处理规定和办法,无法处理或不知道怎样处理才算是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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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站在预算管理角度,基于预算刚性的约束力,从“预提费用”列支相关支出,怎样做才能符合支出预算的相关规定,没有仔细思考到位。
三、科研项目管理费会计核算的改进
高校在落实政府会计制度科研项目管理费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实务操作时,由于存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不同、会计核算系统设置差异、项目核算标准要求不一、预算管理精细化程度各异、资金统筹力度、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考核尺度不同等因素带来的影响,在计提科研管理费和使用该部分资金对会计处理各有不同。现从制度规定入手,深度解析该业务核算与操作应用,对于规范管理、保证资金统筹、明晰预算要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为了让实务处理更加合理,部分高校专家和实务操作者也提出了一些看法,如付强[2]提出了“增加设置项目资金来源或者项目区分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的账务处理建议。田婕[3]指出无论哪种资金来源,在计提管理费时,应该是财务和预算的双分录,预算会计直接列支。张强[4]提出修正和完善“预提费用”“事业收入”核算范围,从科研项目收入中提取项目间接费用,不通过“预提费用”科目核算,纳入“事业收入――专项收入――项目间接费收入”核算和管理等。
通常来说,科研项目提取管理费的实务处理,既要考虑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实施了项目核算的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对该部分资金的统筹能力;既要考虑项目核算预算管理的要求,又要考虑学校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编制的全覆盖;既要考虑财政拨款资金提取的管理费资金如何回笼,又要考虑该部分资金的支出用途;既要符合核算的相关要求,又要考虑年度财务预算要求;既要关注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又要结合单位实际业务的可操作性等。这些问题,均是在高校财务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事项。
目前,多数高校会计核算均实现了财务信息化,对于科研项目的资金来源均能够利用信息化手段区分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和非财政拨款资金(含从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和从其他单位取得的资金)。
就高校科研项目本身来说,无论资金来源是哪一种情况,使用其学校资源的,学校方面均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而且预提的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用,在学校的科研文件中均有不同的规定,现就将科研项目提取的管理费会计实务处理做以下改进:
(一)对“预提费用”科目的账务系统设置
高校收取的管理费,属于学校收取的资源补偿费等,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应当列入学校的“预提费用”科目核算范围,高校应当在“预提费用”下设“学校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部门管理费用”“学院科研管理费”等明细科目分类核算较为合理。在此基础上,在账务系统中后台系统维护之科目管理设置中,将“预提费用”账户设置关联“项目核算”标识、关联“资金来源”标识、关联“收支类型”核算标识。在完成账务核算系统后台设置的情况下,预提费用在发生相关业务时,不管是进行智能凭证设置,还是机制凭证的完成过程中,均会考虑到科研项目提取的管理费核算规定,以及纳入到“预提费用”账户核算后,对于预提费用的后续支付,奠定了业务链核算基础和条件。
(二)科研项目管理费核算基础规范
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一般对提取的科研管理费均有使用上的细化标准,主要包含学校层面上科研补偿费、属于学校科研归口管理部门可以使用的经费、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可以使用的经费三部分。无论是横向科研项目还是纵向科研项目,提取的管理费,均应当分别记入“预提费用”账户下设的“学校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部门管理费用”“学院科研管理费”的贷方相关明细科目。同时设置相关“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如在“学校科研管理费”明细科目下,按照“学校财务代码+KYGLF0001”设置项目编码和“学校科研管理费”项目名称;如在“科研管理部门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下,可以按照“科研管理部门代码+KYGLF0001”设置项目编码和“科研管理部门管理费用”项目名称;如在“学院科研管理费”明细科目下,按照“学院部门代码+KYGLF0001”设置项目编码和“学院科研管理费用”项目名称;并关联上此类项目。此外,核算管理费用时,应当单独设置“计提管理费用”资金来源,便于账务核算系统根据财务凭证自动生成“预算凭证”。“预提费用”账户的资金来源,还可以根据科研项目资金来源增设和关联。不管怎样关联,“预提费用”账户资金来源至少要区分“横向科研资金来源”和“纵向科研项目来源”。在收支类型核算上,重点关联“科研事业支出”类别。关联收支类型,主要用于“预提费用”账户后续发生资金支付业务时,账务核算系统根据财务凭证自动生成预算凭证。
(三)不同来源科研项目管理费会计核算改进
1.同级财政拨款来源项目管理费会计处理
(1)财务部门在收到学校科研部门确认的项目经费入账单时,直接对到账经费进行预算分配和账务处理。其财务会计分录为: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预算额度指标使用,一般是授权支付,应当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贷方科目基于预算一体化平台的额度拨付单,应当贷记“财政拨款收入――M科研项目”账户;对于预算会计凭证的生成,可以依据事前在账务系统设置的资金来源,选择财政拨款资金来源等,在财务会计凭证制单选择后,财务核算内置场景模块,会自动系统生成预算会计分录:借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账户。
(2)提取管理费用时,财务会计借记“业务活动费用――M科研项目财务编码”,分别贷记“预提费用――学校科研管理费――校级财务代码+KYGLF0001”;“预提费用――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部门代码+KYGLF0001”“预提费用――学院科研管理费――学院部门代码+KYGLF0001”;同时,资金来源选择“计提管理费用”,收支类项选择“科研事业支出”。在该类业务发生时,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同时,对于财政拨款资金来源的科研项目提取的管理费,由于财政拨款资金停留在预算一体化管理平台上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指标额度,应当将科研项目提取的管理费部分资金,按照规定和程序可以转回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发生该类业务时,无论是财务会计还是预算会计上均需要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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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管理费资金时,首先区分资金支付后形成的是属于人员经费、商品服务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使用管理费资金属于人员经费、商品服务支出的,财务会计上应当借记“预提费用――学校科研管理费――学校级财务代码+KYGLF0001”或“预提费用――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部门代码+KYGLF0001”或“预提费用
――学院科研管理费――学院部门代码+KYGLF0001”;贷记“银行存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同时,资金来源选择“纵向科研项目资金来源”,预算收支类型选择“科研事业支出”;从预算会计角度来说,会计凭证一律应当借记“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而贷方科目应当区分,如果资金已经回到单位实有银行账户的,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如果资金属于额度指标,还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的,则贷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资金使用后,如果属于资本性支出,如用于购买设备、基本建设工程、软件等方面支出,首先应当单独设置“管理费资产”项目,并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账户核算系统中关联该项目;其次资金实际发生前,为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按照预计使用的资金数额,应当借记“预算收入”,贷记“预算分配――管理费资产”;财务会计上,同时借记“预提费用――学校科研管理费――学校级财务代码+KYGLF0001”或“预提费用――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部门代码+KYGLF0001”或“预提费用――学院科研管理费――学院部门代码+KYGLF0001”等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预算会计不生成预算凭证。资金实际支付时,财务会计上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管理费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费资产”“在建工程――管理费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5]同时,资金来源选择“纵向科研项目资金来源”,收支类项选择“科研事业支出”;在该类业务发生时,预算会计上应当借记“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或“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2.非同级财政部门拨款及其他来源项目管理费会计处理
(1)对从非同级财政部门拨款或从其他单位取得的科研经费,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科研项目经费到账单和经费分配表,财务会计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M项目”账户或贷记“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其他科研项目收入――N项目”账户;预算会计角度,依据账务系统后台设置的资金来源标识,选择对应的资金来源,系统自动生成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事业预算收入――科研预算收入”的预算会计分录。
(2)对非同级财政拨款来源以及横向科研项目提取管理费用时,财务会计借记“业务活动费用――M科研项目”,分别贷记“预提费用――学校科研管理费――学校级财务代码+KYGLF0001”;“预提费用――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部门代码+KYGLF0001”“预提费用――学院科研管理费――学院部门代码+KYGLF0001”;同时,资金来源选择“计提管理费用”,收支类项选择“科研事业支出”;同时,资金来源选择“计提管理费用”,收支类项选择“科研事业支出”。在该类业务发生时,预算会计上应当借记“非财政拨款结转”,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
(3)使用管理费资金时,首先区分该笔资金支付时,形成的支出是属于商品服务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属于商品服务支出时,财务会计上应当借记“预提费用――学校科研管理费――学校级财务代码+KYGLF0001”或“预提费用――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部门代码+KYGLF0001”或“预提费用――学院科研管理费――学院部门代码+KYGLF0001”;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同时,资金来源选择“横向科研项目资金来源”,收支类项选择“科研事业支出”;在该类业务发生时,预算会计上核算系统自动根据财务会计凭证生成借记“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预算会计凭证。
该科研项目管理费资金支付后,如果形成的是资本性支出,如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财务部门需要设置项目核算,建立“管理费资产”项目名称以及财务项目编码,同时财务部门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账户核算系统中关联该项目;其次资金实际发生前,为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一体化,按照预计使用的资金数额,应当借记“预算收入”,J记“预算分配――管理费资产”;财务会计上,同时借记“预提费用――学校科研管理费――学校级财务代码+KYGLF0001”或“预提费用――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部门代码+KYGLF0001”或“预提费用――学院科研管理费――学院部门代码+KYGLF0001”等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预算会计不生成预算凭证。资金实际支付时,财务会计直接借记“在建工程――管理费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费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5];预算会计凭证的会计核算,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3.其他说明。对于“预提费用”以前年度保留的科目余额,以及当年度年末未使用完成,且以后年度不需要使用的“预提费用”账户存在的资金余额,应当在年度结账时,将其科目余额直接结转到“累计盈余”科目,即借记“预提费用――学校科研管理费――学校级财务代码+KYGLF0001”或“预提费用――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费――科研管理部门代码+KYGLF0001”或“预提费用――学院科研管理费――学院部门代码+KYGLF0001”等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
四、结语
从科研项目经费收入中提取的管理费,一方面作为科研项目的支出,保证了科研项目支出预算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列入学校的预提费用,反映了科研项目使用学校资源的成本补偿。在预算编制时,需要将该部分资金纳入预算,既遵循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特点,同时又能够将科研管理费纳入学校预算,实现了预算资金统筹管理的目标;既还原了科研业务活动本真,又实现了学校支出预算与收入预算编制的全口径管理目标。改进会计实务处理,不仅能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和学校其他项目经费的管理,同时也能保证学校财务决算编制的完整性,与学校财务预算数据具备可比性;既维护了财务制度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权威,又为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创造了基础条件。本文的研究将对建立科学、全面、透明、公开的预算管理及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于婷.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科研经费核算的管理与控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11):2.
[2] 付强.高校会计实务中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处理的探讨[J].当代会计,2020(12A):155-156.
[3] 田婕.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提取科研管理费账务处理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20(13):99-100.
[4] 张强.关于高校预提科研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的思考[J].会计之友,2020(15):112-115.
[5] 李华.事业单位科研项目会计核算探析[J].新会计,2019(9):63-66.
[6] 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A].财会〔2017〕25号,2017.
[7] 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A].财会〔2019〕24号,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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