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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苏奋

  摘要:本文深入分析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的现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更好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以实现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预期目标和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2-0-02
  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调整教育结构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实施多年以来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学生中和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现通过对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实施过程中现状和存在问题的阐述,逐步深入分析完善及更好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在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效益和效率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方面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国家助学体系全面启动,发展大国的教育民生
  200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家助学体系全面启动,覆盖面达到90%,此后5年间,一个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确立。
  我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绝大多数来自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农村,为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为主,自治区奖学金、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对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体系制度,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规定:(一)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二)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中东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15%、10%确定。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是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实行农村学生入学减免学费,完善国家助学金、奖学金、顶岗实习制度,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刺激了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三、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完善及更好实施的建议和对策
  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是一项惠民政策,为确保资助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顺利开展实施,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监管力度,现通过对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阐述,对进一步完善和更好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提出建议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主管部门管理薄弱,监督不到位
  (1)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不严格。国家助学资金的宗旨是扶贫帮困,政府相关部门对贫困证明没严格把控,无相关责任制约,导致“假贫困证明”泛滥,部分并不贫困的学生通过各种渠道取得贫困证明,而学校对学生开具的贫困证明又缺乏有效的鉴别。
  (2)政府主管部门管理薄弱和监督不到位。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实施中,政府的主要责职是筹集资金、制定相关政策并进行监管,但存在管理薄弱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助学资金下拨不及时。减免学费和助学金等一般要半个学期过后才下拨,影响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学生资助工作滞后。二是对申报资料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使国家助学资金被骗取。财政、教育等主管部门对在校学生情况、异动情况没进行经常性的实地审查,对学校上报的助学资金补助名单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特别是个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通过虚报人数、对学生学籍档案资料造假,套取财政资金,骗取国家助学资金的案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这说明了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不够完善,存在漏洞。三是少数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谋取利益,套取国家助学资金。
  2.部分学校宣传力度不够,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资助标准
  (1)宣传力度不够。在评定国家助学资金过程中,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学校注重评选过程中而忽视宣传,使部分学生对国家助学资金政策不了解,影响范围和激励作用大打折扣。
  (2)申请条件可操作性差。由于国家助学资金有关政策的普遍适用性,一般从定性层面对申请条件作出普遍适用性规定,而可操作性不强。如怎样认定学生爱国、遵纪守法、诚信程度、家庭经济困难和生活俭朴等缺乏可操作性,导致评定过程中出现不公平问题:班级建档的贫困生多,贫困程度难掌握,通常以学习成绩排名确定人选,使助学资金变成奖学金;或者只考虑学生家庭贫困情况,而忽视学生在校综合表现,使助学资金变成救济金。
  (3)学校是国家助学体系主要实施者,个别学校没有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审批和规定的资助标准发放。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学校管理问题突出,利用虚报人数、虚假联合办学协议、擅自缩短学制等手段,多领、冒领、截留或挪用套取国家助学资金。特别是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混乱,违纪违法的事件偶有发生,影响极坏。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完善及更好实施的建议和对策
  随着经济发展,农村教育的加强,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滞后,造成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素质低和不稳定,制约产业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空间和需求大,供给却很低。国家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实施国家助学政策,标志着政府对职业教育增加投入,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利用经济和政策杠杆,通过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刺激和拉动受教育者的需求,扩大规模,改善教育结构,在实施过程中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系统,加强监督,堵塞漏洞。   1.加强宣传力度,完善贫困生认定机制,强化学校资助工作和财务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助学资金发放和减免学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虚报冒领骗取以及挤占、挪用、滞留助学资金等行为,制定和完善相关处罚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监管机制,指导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1)加强对国家助学政策宣传力度。国家助学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为保证国家助学金资助作用的有效发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学校应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学校应召开专题会和主题班会宣讲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使国家助学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励贫困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
  (2)完善贫困生认定机制和监督机制。贫困生的认定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和家庭,需多方配合才能维护资助的公平公正。应建立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和贫困生认定动态管理与监督机制,及时更新贫困生档案库。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班级民主评议,由全班同学对已建档贫困学生根据其在校消费生活情况对其是否调整进行投票,以投票结果作为调整依据,最后由学校审核确定。二是学校可通过学生处与网络中心、饮食中心、财务处等部门联合,了解学生在食堂用餐和校园其他消费情况,作为贫困生认定的标准之一。三是学校每学年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个别对象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2.改变资金拨付方式,保证助学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应改变资金拨付方式,实行每学期前预拨资金,学期结束后清算,多退少补,解决国家财政助学资金下拨不及时,影响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和学生资助工作的问题。
  3.实行监管长效机制
  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范和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助学资金,健全各级领导和组织机构,建立全国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最好能与公安部的身份认证中心进行对接,以防止身份信息造假,为国家助学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强化评审程序和公示制度,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助学体系在实现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预期目标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建议和对策
  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但如何能够将国家投入的助学资金在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效益和效率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方面提出建议和对策。
  1.利用国家助学体系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1)强化学生的思想教育、集体观念教育和人格素质教育。随着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扩大,贫困生的数量增加,为缩小学生之间经济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国家设立了助学资金是科学合理的,但学生思想和心智还没成熟,在家庭中视为掌上明珠,其到学校后无集体观念和意识,容易陷入自我为中心的境地,在切身经济利益面前,只考虑自己的需要,使国家助学金成为利益争夺的焦点。让助学政策变了味,成了人气与关系的比拼,由于名额有限,一旦没有获得资助,便质疑评定的公正性,不从集体、大局的角度考虑牺牲自己、援助别人,缺乏团结互助和奉献友爱精神,应强化学生的思想教育、集体观念教育和人格素质教育。
  (2)树立学生自立自强的观念。由于资助的无偿性以及国家政策的连续性,有些贫困生和家长走入了思想误区,把贫困当成是一种获得国家无偿资助的筹码和资本,滋生“等、靠、要”的思想,不愿意通过自己勤工俭学获得补助解决生活问题。应树立学生自立自强的观念,鼓励贫困生用自己的劳动和才智养活自己,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奖学金等形式“脱贫”,认识到贫穷不是耻辱,是一种动力,通过自己劳动回报社会,获取资助。
  (3)引导贫困生正确看待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助学资金。引导贫困生将它作为一种动力,激励自己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和表现回报社会,提倡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引导学生的消费意向和消费行为,使助学体系真正起到济困助学的作用。
  2.适当提高奖学金比例,发挥助学体系的激励作用
  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但这种只注重扶贫济困的助学方式对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效益和效率的提高作用不明显。建议在在原助学体系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学金比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奖学金等形式“脱贫”,使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在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效益和效率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预期目标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王秀雅.对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的价值分析[J].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05).
  [2]李小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问题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06).
  [3]刘力.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教育探索,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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