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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探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艳君

  摘要:当前,建筑业已成为现代化城市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对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以及解决就业问题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相关行业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的发布,使得建筑业营改增成为热议话题。建筑业在面临机遇与挑战的同时,必须学会如何降低经营成本、规避风险。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建筑企业 税收 营改增 对策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概述
  在我国营业税是以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收入营业额、销售不动产所得、无形资产转让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税。营业税征税范围广、税源较为普遍,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方便简单,而且营业税是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负不容易转嫁。营业税设有多个税目,均以比例税率为标准,不同行业采用其各自税率,税率按3%至20%来确定。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是对提供劳务、销售货物等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一种税,属于价外税,由消费者承担,只有在“增值”的情况下才征税。实际中,由于计算增值价值或附加值具有一定难度,因此我国采用税款抵扣法来计算,即由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来确定增值税应交税额。从两者的基本含义看,采用增值税有完善现有税制,避免重复征税,进而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二、建筑业营改增的背景及意义
  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实行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双税制度,在企业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征收增值税和征收营业税是同时进行的。这样不仅使我国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够完整,造成一些增值税的税负无法得到抵扣,还会增加企业的整体税负,形成税负不均衡。针对这种现象,我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11年11月发布《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营改增”这个试点方案的发布是我国进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整体产业结构调整,减少企业整体税负,降低企业成本,有效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营改增”的试点方案也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税负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合理和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并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虽然发布的方案中,建筑行业还尚未在试点的范围中,但是方案中却明确了我国建筑业适用增值税率为11%。因此,不久的将来建筑企业也会被纳入“营改增”的征收范围内。因而,对于我国的建筑行业而言,应尽早分析研究“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各种影响,制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待“营改增”所带来的冲击,减少企业相应的纳税风险。
  三、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分析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对税负的影响
  建筑企业营改增,可以有效避免重复纳税,使企业实现结构性减税的目标。
  “营改增”前建筑企业涉及多项税收:在采购环节要缴纳增值税进项税,在各个流通环节中,只要存在营业收入就必须缴纳营业税,而工程结束后还需缴纳相关营业税,这必然会加重企业税收负担。而“营改增”后,企业改缴增值税,解决了建筑企业分包过程中的重复纳税问题。企业为提高投标的中标率,往往采用先联合投标,待中标后再分包工程的方式,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投标竞争力,但此方法下招标单位并不会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单独的施工合同,导致施工企业出现重复纳税,而营改增后可由销项税抵扣进项税,从而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规范纳税环节。
  (二)营改增对会计核算及合同预算产生的影响
  建筑企业按原税收政策计提营业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则在“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的借方反映。营改增后,会计核算科目发生较大变化,就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相应地增设九个明细专栏,以便更加合理地计算增值税,对账务处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企业合同预算,原来编制投标预算时,只需考虑耗用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及相关直接费用,在其基础上加上相应税费来确定投标价格。而营改增后,投标价格需考虑增值税的影响,哪些成本可以抵扣,哪些不可抵扣,若能抵扣税率应为多少等,这些在预算前都应明确,而且需要企业各部门的相互配合。
  (三)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首先,营改增后固定资产原值入账金额与累计折旧都相应减少,而剔除应交营业税后,其期末余额随之减少。表面上看,企业的资产、负债短期会减少,但实际上流动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却有所提升。长远来看,随着建筑企业资产规模的扩大、利润的增加,其资产和负债总额均会提升。其次,改征增值税后,建筑企业将不再负担营业税金及附加,必然会减少相关的成本费用,增加企业利润。长期看,营改增能够减少企业纳税成本,减轻税收负担,为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供资金保障。最后,营改增对企业现金流量表也会产生影响。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建筑企业需要购入大型施工设备等,相应的会产生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在现金流量表上表现为投资现金流出,但与缴纳营业税相比,现金流出明显减少。
  (四)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从进项税方面看,营改增后要求建筑企业在采购原材料等物资时,尽量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不能为了节约成本,降低采购价格而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要求企业尽可能足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提高进项税抵扣额度,降低税负。从甲供材料方面看,由于存在建筑单位直接购买大宗材料的情况,供应商将直接给甲方开具发票,而施工企业无法取得相应的进项税发票。营改增后,存在甲供材料时,应签订供应商、甲方、总包单位三方协议,供应商先向总包方提供进项税专用发票,总包方再给甲方开具同样金额的专用发票,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这种结算方式能够有效避免重复计税,大大降低企业税负。
  四、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
  (一)积极学习试点行业的管理经验,响应国家税收政策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推行“营改增”势在必行,建筑行业管理者应总结试点地区、试点行业推行“营改增”的经验,并结合建筑行业自身特点,形成一套适合于我国建筑行业的“营改增”方案。同时,建筑行业管理者应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企业自身的经营战略,强化本企业员工对“营改增”的认识,尤其是强化本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对“营改增”认识,使员工提前、充分了解“营改增”方案对本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以此来不断提高企业员工面对“营改增”时的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确保建筑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充分做好建筑企业纳税筹划工作
  “营改增”的实施,给建筑企业带来了较为广阔的空间,面对这样的机遇,建筑企业应当选好纳税筹划的切入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正确、合理的纳税筹划流程,并按照国家税收制度,制定出完整、对企业有利的纳税筹划方案,同时,要运用合理的方法或步骤进行纳税筹划,以此不断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促使建筑企业协调发展。建筑行业要及时做好增值税进项税与增值税销项税的纳税筹划工作,例如,通过购买必要的施工设备来取得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此外,还要充分利用增值税相关的纳税优惠政策,来进行相应的税收安排,如对于一些再生资源等环保材料,要根据国家免征增值税的相关通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从而实现减轻税负压力的目标。
  (三)加强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管理
  一方面建筑企业应制定并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制定严格的、合规、合理的增值税抵扣规定,加强对发票的管理,规定好什么时间开票,开什么类型的票据,各种类型发票的收取时点等。同时,要严格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建筑企业还应建立一套统一、完整、详尽的纳税申报流程,使纳税能够严格按照相应流程进行申报,提高建筑企业纳税效率。另一方面,建筑企业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及其采购制度。在合同管理中要明确职能职责,规范相关的交易合同文本,尤其是要做到,以建筑企业自己的名称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名称也必须对应一致。签订合同时,要严格按照建筑企业的规章制度来执行,确保各部门有章必循。
  (四)转变经营方式,优化企业现金流管理
  对建筑企业而言,“营改增”既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面对这些新的变化,建筑企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应积极应对,及时转变自身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在“营改增”的试点过程中,逐步有序地推进,避免“营改增”给企业自身带来重大的冲击。要做好全面预算管理,不断降低建筑企业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能力,优化企业现金流管理。要不断提升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会计专业技能培训和税法培训,使财务人员对“营改增”有较为深刻的认识,进行纳税申报时严格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执行,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重视企业现金流管理,在加快企业现金流转的同时,提高现金的净流入,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德荣.浅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与措施[J].企业研究,2013
  [2]黄翠玲.浅议“营改增”对企业税收的影响[J].现代商业,2012
  [3]赵树德.营业税改征增税对建筑业的影响分析[J].中州建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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