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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避效应中的风险治理模式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艳妮

  摘要:作为公共管理中环境风险的表现形式之一,邻避运动在中国近几年来的频频发生,表明政府要在风险治理的方式上做出相应的改变。本文旨在探讨通过复合型治理模式的运用,弥补政府在单方治理模式中的缺陷,解决政府所面临的风险治理问题。
  关键词:邻避效应风险社会风险治理模式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和发展,深刻的改变着中国的公共管理环境,对公共管理提出了更多新的挑战。1986年,乌尔里希・贝克先生在他的《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提“风险社会”,并强调,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推动,社会公众切身感受到生活因市场经济、先进科技和官僚行政等现代性带来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挑战。这一理论从一方面解释了中国公共管理在新公共管理时代所面临的诸多问题。
  1.风险社会背景下的邻避效应
  “环境利益的表达与环境负担的分配是社会结构转型期中国诸多问题中比较特殊的一类。除了原生性的环境问题之外,社会结构内的环境问题更多的表现为社会问题,是与环境相关的利益与风险的分配与负担问题,也是关涉社会结构与社会秩序的议题,因此,它是一种风险,姑且称之为环境风险”。传统意义上的环境风险集中表现在自然和社会两方面。自然环境风险表现在诸多的自然灾害给人类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如海啸、飓风、地震等。这些风险虽有不可预测性,破坏性也很巨大,但在人类长期与自然的斗争中,已有了相对足够的经验,现代社会中政府也会有相应的预警机制,所以处理方式简单传统。社会风险主要集中在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文化风险、社会生态风险等方面。由于中国“大政府,小社会”的长期存在,传统社会风险的治理也趋于政府为主导的单方治理模式。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变,“政治结构由中央集权向有限分权的转变,经济结构由单一向灵活的转变,社会结构向复杂阶层的转变,意识形态结构向多元价值的转变”,社会分化的程度不断加深。社会利益的分化,利益集团的出现,非政府组织的繁荣,民众对于自身利益诉求的重视和对自身权利的关注,这之间纷繁复杂的利益冲突使得公共管理环境中的矛盾不断复杂和加深,随之带来新的社会风险。贝克将风险分为三类“前现代的灾难”、“工业时代的风险”、“晚工业时代体现在大规模灾难中的不可计算的不安全”。这三者的本质差别在于人类的主体性在整个风险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即风险结构从自然风险占主导逐渐演变成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一方面,现代国家建立的各种制度为人类的安全提供了保护,另一方面,无论是冒险取向还是安全取向的制度,其自身都带着另外一种风险,即运转失灵的风险。这一风险在环境风险中的一种表现即邻避效应。
  2.邻避效应在中国
  邻避效应(Not in my back yard,NIMBY),是指居民或所在地单位因担心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现象。近年来,中国的邻避事件频发,2006年的福建厦门PX事件,北京市六里屯垃圾发电厂事件,上海沪杭磁悬浮项目;2008年江苏省吴江市垃圾发电厂项目,合肥市高铁南环线工程;2010年广东东莞四座垃圾焚烧厂事件;2012年广东惠州垃圾焚烧厂事件;以及2014年广东化州市殡仪馆建设项目所引发的群众聚集。层出不穷的邻避事件中,群众或采取集体抗议、游行示威、信访、联名写议案信的方式表示抗议,或运用媒体进行曝光和维权。舆论的压力之下,政府通过环评结果通报会、公众对话会、公众答疑会、专家释疑会、项目展示会、单位和公众直接参与、民主听证会等形式与群众进行了沟通。听证的结果大多趋向于项目停建、项目迁址、项目方案变更、项目搁置,但仍有项目重新启动。
  在中国,邻避设施的建设一般是以政府为主导,出发点是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但是邻避设施具有负外部性和成本、利益分布不均衡的特点。以“合肥市高铁南环线”建设为例,该事件发生在2008年5月,合肥高铁南环线作为沪蓉高铁大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开工,首开工的芙蓉路两边密集分布11个住宅小区、2所学校、1所三级甲等医院。首先,高铁建设可能引起环境的破坏、景观的改变,带来噪音、水资源、大气污染等问题,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其次,作为公共物品的邻避设施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公众都有享受这一公共物品的权力,但是附近的住户、医院和学校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和环境成本。这引起了附近居民强烈的不满并组成居民代表会前往市政府大楼前游行抗议,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相应的追踪报道。舆论压力下,合肥市政府召开了环评听证会,并采取政府出面解释、经济补偿等形式应对危机。
  3.邻避效应中复合型风险治理模式的运用
  邻避事件中,诸多利益主体小到个人、企业单位,大到社会团体和利益集团都在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当政府成为邻避事件主体的时候,他们会自然而然的把政府作为利益表达的对象,希望寻求合理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当这些寻求利益保护,表达诉求的渠道关闭或者相对缺乏时,各方对于政府的失望和不满便会增加,转而采用游行、聚集等激烈的手段表达自己。政府作为主导的单一的治理模式的缺陷已经显现,为了解决政府在邻避事件中的问题,必须谋求多方治理的复合治理模式。复合治理是目前风险治理最有效的方式,它并不是单纯的把社会各个组织和个人的治理工作进行累积,也不是把整个治理工作统一规划到一个治理机制中来。
  首先,复合型治理模式应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不动摇。从单一的政府治理模式到多元主体的复合治理模式,治理主体应该由单一的政府转变为政府、利益集团、非政府组织、企业、个人的多元主体。坚持政府主导地位不动摇并不是单纯保持单一治理模式中政府的作用,而是在政府权力适当下放,政府作用适当减小的情况下,对多元主体的配合和约束。邻避效应中的公众诉求和抗争类似于一种利益博弈,利益主体都需要充分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并努力维护。政府应该提供其利益表达的渠道和平台,维护利益主体表达的权利。当各方利益主体出现重大的冲突无法调和时,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调节各方的利益冲突,积极的寻求解决的办法。
  其次,复合型治理模式追求高效率。由于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对于公共政策的讨论和制定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这会造成行政效率低下和资源的浪费。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参与机制、参与程序和参与方式。治理主体之间会存在利益冲突,但各主体之间也应协调和配合,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他人利益。
  最后,复合型治理模式的目的在于调节公众的邻避情节,缓和邻避事件中的矛盾,达到良好的效果。邻避事件的处理并不是一定需要项目迁址、项目暂停、项目搁置等这些极端的结果。政府应在邻避事件中得到的是更多处理邻避事件的经验,发现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善政府工作的方法和程序,完善政府的问题处理机制,提高政府公共管理的能力,减少公众和政府之间因为信息不畅、诉求不满所造成的冲突,架构公众和政府之间新的桥梁,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增强政府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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