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国家风险及防范策略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何耀宇

  摘要:国家风险是中国企业跨国并购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文章在准确阐释国家风险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影响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国家风险因素。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阐述了如何积极规避与防范跨国并购中国家风险的策略。
  关键词:跨国并购 国家风险 海外投资保险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9-029-02
  
  21世纪以来,中国企业逐步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跨国并购规模日趋扩大。然而,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成功率却差强人意。正如一位国外学者所言。中国企业全球化成功与否取决于能不能准确把握国家风险。如何防范与规避国家风险,提高跨国并购成功率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一、国家风险概述
  
  1.国家风险的内涵。国家风险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商业银行的跨国信贷业务,其内涵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加拿大银行学家纳吉认为:所谓国家风险是指“跨边界贷款中导致损失的风险,这种损失是由某个特定国家发生的事件所引起,而与企业或个人无关”;美国学者杰夫利・西蒙认为:“国家风险是指政府的或社会的行动与政策,起源于东道国内部或外部,对一个特定的团体或大多数外国企业的经营与投资产生自面影响”;丁文利将国家风险定义为“环绕某一国际项目或企业的设定经营目标(收入、成本、利润、市场份额、经营的连续性等)而可能来源于东道国政治、政策、或外汇制度的非市场不确定性或变化”;我国学者张金杰则认为:“所谓国家风险,是指在对外投资、贷款和贸易活动中,外国资产在东道国所面临的危险程度,是源于因国别政治或经济形势变化而导致的外国暴露价值的变化。”纵观各国学者对国家风险的研究可以看出:每个时期国家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都与当时的政治格局及发生事件的特征密切相关。但是其核心特征都着重强调国家风险造成的损失是由东道国国家或社会所发生的特定事件引起,而与企业或个人无关。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在国际投资中,国家风险是指跨国投资者因东道国政治、法律或社会等方面发生非市场不确定性事件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2.国家风险的类型。关于国家风险的构成,学术界也存在争议。国际清算银行(BIS)认为国家风险主要是转移风险。而转移风险是由于政府的原因,导致公营或私营部门无法确卖履行其债务责任;克拉森斯和恩布里奇认为国家风险包括主权风险、转移风险、债务人集体风险:张金杰认为国家风险包括社会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其中社会政治风险又由政府决策风险、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组成。本文基于国家风险的产生要素,将国家风险划分为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其中,政治风险是指东道国的政治环境发生变化,使跨国投资者在经营上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东道国法律度体制方面的原因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而社会风险是指在一些民族意识较为强烈的国家,东道国民众出于民族自豪感、保护民旋品牌或保护本国就业机会等方面的考虑。通过举行大规模抗议活动,抵制海外企业并购或并购后的运营活动,从而给跨国并购企业带来的风险。
  
  二、中国企业跨国并购遭遇国家风险的原因
  
  由于企业自身条件的限制,以及对目标公司所在国社会制度、政策法规、文化背景。以及商业运作等诸多因素的不了解,我国企业在海外并购规模日渐壮大的同时也遭遇了空前的挑战和风险。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9年11月对我国2004-2009年间19起大规模海外并购案例的研究,并购成功的仅有4项,不成功或并购效果难以判断的则高达15项。其中,很多跨国并购失败的原因都是由于遭遇国家风险所致。
  1.政治经济制度的差异与“中国威胁论”的盛行。近年来,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方面,中国在世界的地位都有了显著提高,中国良好的发展趋势使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与社会公众产生了严重的恐慌心理,并试图抑制中国的进一步发展,有关中国崛起对西方国家造成威胁的言论在西方学者与政府决策人士之闻盛行一时。同时,我国与西方国家之间政治经济制度上的差异性,也使得国外政府往往将我国企业的某种经济行为与国家的政治行为联系起来,从心理上抵触与防范我国企业跨国并购行为。
  2.跨国并购领域与区位的敏感性。从并购动机角度而言,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主要有三种类型:资源寻求型、技术寻求型与市场寻求型;从投资区位角度而言,资源与市场寻求型跨国并购一般以发展中国家为主,主要集中在亚洲、非洲与南美洲;技术寻求型跨国井购一般以发达国家为主,主要集中在北美与欧洲。然而,我国企业投资的一些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却十分动荡。恐怖主义、反政府武装、民族与部族冲突等各种矛盾错综复杂,而中国投资企业往往成为各种势力为解决其内部矛盾,或者与政府讨价还价。或者吸引国际关注的工具。甚至声称中国企业的投资是“新殖民主义”和“掠夺资源的行径”。西方发达国家虽然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比较成熟,但其政府与社会公众却往往担心技术优势的转移会导致本国竞争优势的丧失与就业机会的减少,而对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持有负面的态度。
  3.次贷危机以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动荡不安,跨国并购风险激增。当前,后危机时代的世界经济保持温和复苏势头,但不确定性因素仍然存在。种种因素使得当前我国企业跨国并购面临的国家风险激增。
  4.中国跨国并购企业风险意识薄弱、海外运营经验缺乏。中国企业在从事跨国并购过程中,一方面,企业风险意识薄弱、识别能力不强,缺乏风险规避与应对措施;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实施全球化经营战略,大规模对外投资仅仅只有十余年历史,严重缺乏海外商业运作经验。这些状况无疑都制约着其在海外的顺利发展。例如,海外投资保险是规避国家风险的有效方式,但是由于我国企业对风险认识不足、投保费率高或存在侥幸心理等原因,在我国2010年3047.5亿美元的对外直接投资额中,海外投资保险的责任余额只有173亿美元,承保占比仅为5.68%;上海汽车并购韩国双龙后整合失败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海外运营经验匮乏的中国企业无法协调与强势工会的关系、妥善处置劳资问题所致。
  5.中国企业在跨国并购中社会责任缺失。20世纪90年代以来,当地化战略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的一种主流趋势,而当地化战略意味着跨国公司要积极融入东道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表现出与东道国人民共进共荣的企业形象。然而,从事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往往因实力有限而顾此失彼。并导致对东道国社会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进而影响到中国企业在当地的形象。例如在巴黎经营的中国商人由于沿袭了在国内不拘小节的陋习。如深夜卸货噪音扰民,破坏街道清洁卫生等,结果

遭到当地居民的强烈抗议,不能维持正常经营。
  
  三、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中国家风险防范策略
  
  (一)政府层面
  1.加强对国家风险的研究,建立国家风险预警机制。中国的政府应当大力鼓励、扶持、资助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术界加强对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海外国家风险研究;同时必须将国家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服务的中国国家风险分析、预警与报告系统。为我国跨国并购企业提供有关国家风险分析、评估、报告与评级等服务。自2005年起,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每年发布中国版《国家风险分析报告》,但是其发布周期长、对突发政治经济事件预警功能差。也无法准确反映不同国家风险因素的不同组合。
  2.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刚刚建立不久,许多制度和内容仍存在缺陷,有待完善。首先,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采用的“单边模式”不利于我国保险机构理赔后代位求偿权的实际有效行使。有待重构;其次,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设置采用审批机构和业务经营机构合一的模式与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政府策不符;第三,承保范围与承保条件有待完善,例如现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的征收险不包含蚕食性征收,不符合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展。
  3.充分发挥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机制功能。迄今为止,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已遍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我国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却只有119个,覆盖率约为70%;另一方面,原先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投资协定主要强调吸收投资的功能,对保护我国企业目前的海外并购没有给予充分的关注。因而,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双边、多边协调,积极推进同更多国家商谈并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同时,审查、修订原有协定内容与条款,平衡双边协定投资保护与投资促进这两大功能;第三,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对投资协定内容的重视度、参与度和使用度。
  4.加强海外投资立法,完善海外并购的法律保护体系。目前我国调整海外投资的法规主要由国务院部委颁布的办法、意见等构成,立法零散、可操作性不强和鼓励保护不够的缺陷已经不能适应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并购发展的需求。我国应效仿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法律体系,建立一套以“海外投资法”为基本法,以“海外投资监管法”与“海外投资保险法”等单行法为补充的法律体系。
  
  (二)企业层面
  1.提高风险意识,制定清晰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强并购的风险评估规避工作。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合乎自身的国际化发展战略,避免盲目“走出去”。然詹根据战略确定对外投资的目的,选择投资的东道国和地区。中国企业在进入当地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借助专业咨询机构做好并购前的并购调研和可行性研究,评估并购项目风险与收益,制定风险应对顸案、并通过海外投资保险等方式规避潜在的国家风险。
  2.实行多样化并购策略以更好地分散风险。我国海外并购企业可根据东道国可能发生的国家风险,在投资主体、投资客体、并购形式等方面实行多元化策略,通过建立合理的海外投资组合,达到降低国家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分散风险的措施主要有:投资主体多元化,即与东道国政府或企业共同并购投资、共担风险;投资客体多元化,即通过实行并购区域、行业、项目和产品的多样化来分散投资风险;并购形式多样化。不同类型国家要素风险对不同形式的外资并购的影响程度有较大差异,因此,我国企业应改变仅注重直接并购,而不重视其他并购形式的现状,应该视情况选择直接并购、收购股份制企业或合资控股等形式,以便有效规避国家风险。
  3.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与东道国互利共赢。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我国海外并购企业应自觉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形象,特别应注意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保护环境、正确处理劳资关系,在东道国实施本土化发展战略。为东道国税收、环境保护、就业机会创造等作出应有贡献,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7312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