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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如何依法履行社会职能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存英

  摘 要:基层工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创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在新时期,如何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把握群众的思想文化需求,切实履行社会职能,文章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 工会组织 社会职能
  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281-02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劳资关系等方面矛盾日趋复杂化,各级工会组织作为国家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坚持依法履行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基本职能,显得特别重要。本文就基层工会组织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履行工会职能的重要意义作一初步探讨。
  一、基层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社会职能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依法履行工会职能是当前工会工作的重要课题。
  工会的社会职能主要包括: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效益和民主权益的职能;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和职能;参与职能,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教育职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的职能。依法履行工会职能是促进工会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客观要求。《工会法》规定:“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同时,还明确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这一规定的实质,既明确规定了工会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又确立了中国工会具有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工会取得法人资格就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有利于保障基层工会的民事权利,工会既享有权利,又享有义务。不履行义务,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这就迫使基层工会在民事活动中增强责任感,更好地履行社会四项基本职能。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形式确立工会法律地位,可以把工会活动的基本准则规范化、制度化,为工会的存在和活动提供合法依据。同时,工会遵循法律准绳也有利于克服自身活动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主动地按行为规则办事。
  依法履行工会职能是职工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石油行业重组改制进程的加快,一方面出现了“四个多样化”的格局。即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格局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这四个多样化,不仅是我国社会生活众多变化的突出反映,而且是企业深化改革出现的必然趋势。这些新格局给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但同时也涉及了职工群众许多切身利益问题,广大职工群众迫切要求基层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就给工会如何正确依法履行职能提出了新的课题。另一方面,当前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劳动关系出现了许多相当复杂的问题。一些企业出台了具体政策和办法,其中个别办法若操作不当,很可能出现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现实生活中企业行政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已屡见不鲜。面对这些问题,职工群众都迫切需要工会能依法履行职能,既敢于对违背法律,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土政策”依法执言,又能在宣传贯彻企业改革办法的时侯能依法“上纲上线”,给职工群众讲得明明白白。
  依法履行工会职能,有利于更好地协调工会与行政的关系。《工会法》给工会赋予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工会组织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法律保障,从而也给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会要有所作为,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强调工会要主动协调与行政的关系。
  首先要摆正工会所处的位置。《工会法》明确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就在于发挥工会工作上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但同时规定,工会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是工会的性质所决定的。其次是明确工会的职责。工会同行政虽然同处于一个单位,尽管各自的性质、任务、领导体制不同,但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其相互关系是平等合作关系。这种平等关系不是权力大小的比较,而是指法律面前,劳动关系主体代表身份的平等。工会要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作为自己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企业的中心工作,而行政应尊重和支持工会工作,相互尊重,携手合作,共同构筑企业生命共同体。
  二、正确运用法律体系履行工会职能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利益格局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工会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和困难同在。为此,工会必须正确运用法律切实履行职能,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工会法》规定:“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工会组织维权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要首先教育职工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只有企业的效益提高了,维护了企业的整体利益,职工个人的利益才能实现。相反,整体利益受损失,个人利益同样受损失。工会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地服务于大局,要按照全总十三大提出的,我们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的主要手段是维护,工会应以鲜明的职工利益代表和维护者的身份,通过协商劳动关系,保护好、发挥好群众的积极性。
  敢于和善于替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往往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就要求我们工会要敢于和善于替职工说话。这里的“敢于”是指工会要依据法律及上级有关的规定依法执言。“善于”就是指正确运用法律知识,以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并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去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就是我们工会工作者要懂法、知法。要深入调查研究,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收集和掌握工人群众中的正当要求和各种反映,把所了解的事情弄清来龙去脉,去伪存真,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属于正确意见要支持,属于过高、过急或错误意见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教育引导,让职工群众充分理解企业改革的措施,支持企业改革。
  敢于说是善于说打下的基础。有了真凭实据就敢于站出来替工人群众讲话。有些基层工会不敢讲实话,不敢替工人群众说话,怕掉了“帽子”,对领导察言观色。甚至有些不但不为工人说话,反而成了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助手。一些企业的行政领导,一提到替工人说话就认为是同行政“对着干”,挑毛病、出难题。事实上这些思想只能阻碍企业民主管理的实现,无助于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无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当然工会组织敢于和善于替工人群众说话,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坚持党组织的领导,要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履行工作职能,对行政的正确决策,工会要予以支持,组织动员全体群众为企业工作目标的实现而奋斗。
  增强工会工作者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水平。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性的社会政治团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工会工作者在依法履行社会四项基本职能中肩负着更加繁重的任务,这就要求工会工作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责任。
  一是努力掌握法律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工会干部肩负着履行工会职能的重任。当前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维权工作面临许多新课题,努力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才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学法、知法、懂法的目的决不是动辄与企业行政对簿公堂。而是工会要切实履行四项基本职能,方方面面都要求工会干部学法懂法。例如,职代会形成的方案、政策、集体合同的履行,都需要工会依法审查、依法监督,从整体上、从源头上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工会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对宣传贯彻企业改革政策也很有益处,能结合法律知识向职工群众解疑释疑,使职工群众理解和支持企业执行政策和规定,从而同舟共济,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是运用多种形式,拓宽为职工群众说话的渠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更加需要工会来代表和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更加需要工会来团结职工、协调劳动关系,引导、保护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以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党组织更需要工会来帮助理顺职工情绪,稳定职工队伍,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工会组织更需要适应这一新机遇,运用各种形式,开拓渠道。例如工会设立法律顾问组织,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监督力度,依法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当前工会应当把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协调有关部门创造良好的劳资环境,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工会要承担起这一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首先要从源头上加大监督力度;其次要突出监督的重点,对损害职工劳动权利的行为敢于抵制;同时也要教育职工正确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遵守劳动纪律、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保驾护航。
  探讨工会依法履行社会基本职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工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既涉及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体系,又涉及到正确处理企业行政的关系。在当前企业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工会要做到依法办事,会碰到许多新的问题、新的矛盾,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作者单位:中原油田采油四厂 河南濮阳 45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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