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超载作业导致塔机倾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海禄 徐建军

  随着部分城镇、农村项目的实施,一些轻型塔式起重机事故时有发生。如2000年5月4日,吉林市某住宅小区,就因超载作业导致了一起3人死亡的塔机倾覆事故。
  塔式起重机的种类较多,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应用于建筑施工领域,经历了事故多发的前期,随着人们对其性能的不断熟悉和管理的日渐规范,事故趋于平稳。但随着部分城镇、农村项目的实施,一些大型企业的轻型塔或者淘汰型的塔流入小企业和农民建筑队,因目前国家对此的使用年限没有统一标准,造成这些设备老、维修保养不到位、故障频出、隐患多,所以轻型塔式起重机事故仍有发生。
  吉林市某住宅小区工地于2000年4月30日开工挖槽,同年5月2日组装了一台轻型塔式起重机,5月3日开始用塔机吊运回填渣土及毛石。
  塔吊司机张云操作该塔式起重机连续作业至5月4日清晨。当时,工地上正在进行开工挖槽施工。当张云正在将一筐石料吊离地面时,忽然感到起重机倾斜。很快,起重机倾覆,重重砸在地面上。这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超载作业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塔式起重机特点是作业范围大、灵活便捷,但重心高、整体稳定性较差。控制塔机稳定性最主要的参数是起重力矩,而作业半径及起重量的变化,都会直接影响起重力矩的变化。该塔机为轻型起重机,起重量一般应控制在2 t以下,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控制起重量。工地用塔机吊运石料(每立方米重约2 t),容器为筐,每筐吊运重量不能做到严格控制,再加上吊运地点不同,作业半径需变化,因此必然形成轻型塔机超载,造成塔机失稳倒塌。
  塔式起重机性能不满足使用要求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按照规定,塔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行监测,经静载、动载试验,并检验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而该塔机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就投入使用,运行中变幅操纵机构失灵,且无力矩限制器保护,造成超载倒塌。
  操作人员不熟悉设备性能、设备管理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是重要原因。操作人员对设备使用范围及限重要求等不熟悉,对吊物重量判断不准确。同时塔式起重机属于起重设备,对这种设备不仅要按一般设备进行定期保养,还要对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性进行检查和对起重机的结构变形检验,以确定其最大承载能力,并随机械使用年限的变化及机械性能情况以减载使用。在施工现场每次重新组装后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以确认其可靠性。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单位对人员管理、设备管理都存在着专业素质和基础知识等严重缺乏的问题。
  该项目对人员管理不够也是此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项目负责人只注意使用,不管操作安全,对司机不交底,对设备不检查,对违章作业不制止。
  事故预防对策
  这起事故教训告诉我们,塔式起重机使用前,首先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求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持证上岗。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按规定对起重机作好保养工作,认真作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带病或疲劳作业,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其次,对塔式起重机应逐台建立设备档案,从使用年限到设备现状,从每次现场检验结果到每次定期的大修检验结果都应列入档案,由设备主管部门每年提出管理意见,在使用中检验执行情况。除按照大修后进行结构检验外,还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以进一步确认该起重机的结构变形及起重能力,必要时应规定减载使用。塔式起重机应具有良好的安全装置,如起重量限位器、幅度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和载荷力矩限位器等限位装置,以及行程限位开关、塔顶信号灯、测风仪、防风夹轨器、爬梯护身圈、走道护栏等。司机室要求舒适、操作方便、视野好和有完善的通讯设备。
  第三,必须坚持执行起重机转移工地后,进行试运转检验的制度。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对它进行检查。金属结构焊缝不得开裂,金属结构不得塑性变形,连接螺栓、销轴质量符合要求,对止退、防松的措施,连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员预紧,钢丝绳润滑保养良好,断丝数不得超标,绝不允许断股,不得塑性变形,绳卡接头符合标准,减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压系统压力正常,刹车制动和限位保险灵敏可靠,传动机构润滑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电气控制线路绝缘良好。做到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严格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编辑 韩 颖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73468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