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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昱含 宗传磊

  摘要:扶贫工作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的关键一环,自党中央将“精准扶贫”理念置于顶层设计层面以来,国家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针对扶贫工作的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也在逐年递增,扶贫工作的成效也不断显现。与此同时,由于扶贫专项资金涉及面广、项目多、布局分散、监管难度大,在管理和使用上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亟需加强整改和监管。面对新形势下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本文以青州市为例,就其在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完善扶贫工作管理体制、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精准扶贫 财政专项资金 资金管理 资金使用 效率
  一、青州市扶贫工作现状
  目前,青州市共有25个省定贫困村,这些贫困村主要集中在西南部山区,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特殊的地理位置等因素导致这些村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群众生活水平低下,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方面都需要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根据2016年青州市的扶贫工作计划,财政专项资金就是主要投入到对这25个省定贫困村的帮扶脱贫工作,主要包括贫困户建档立卡、产业发展、金融扶贫、特色种养殖和加工业等方面。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青州市财政部门切实将扶贫工作做为财政工作重心,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扶贫项目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财政专项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等各项针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扶贫项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资金重复补贴,使用效率低下
  精准扶贫工作不是一个单位或者一个部门的工作,它涉及农业、民政、水利、道路等多个部门单位,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需要统筹考虑,把钱用在刀刃上。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同部门单位都有各自的扶贫资金和扶贫计划,部分部门单位只关注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计划,与其他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导致不同单位同类型的项目存在重复补贴的问题。对同一个贫困村的同一类项目、同一批贫困户,由于不同单位资金的重复性补贴,既造成了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又挤占了对其他扶贫项目的资金支持,无法对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及时进行补贴。
  (二)补贴资金不足,脱贫难以长久
  要想全面提高贫困村的居民生活水平,使贫困村、贫困户彻底脱贫不再返贫,需要在教育、医疗、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多方面进行精准帮扶,每一方面的任务都很艰巨,资金需求量也很大,而仅靠财政专项资金的补贴额度只能是杯水车薪。财政资金的补贴额度有限,无疑也是精准扶贫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三)资金使用不严,资金管理缺失
  在财政专项资金直补到户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同情形,例如,补贴户确实是贫困户还是非贫困户故意申报为贫困户,前期确认为贫困户之后是否已经脱贫不再符合贫困户的标准,是否存在关系户、人情户等等。如果相关部门未经核实或者核实管理不严便草率确定贫困户,势必会造成补贴目标不精准,真正的贫困户得不到补助而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居民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项目“张冠李戴”,追求形象工程
  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短时间内难以见成效,为了在短期内做出看得见的业绩来,可能存在部分干部用扶贫专项资金做其他项目的现象,形象工程做好了,贫困村、贫困户的现状却没有改善,违背了精准扶贫工作的初衷。
  三、针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问题的建议
  要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在扶贫工作中的使用,确保资金能用的精、用的准,用在刀刃上,保障贫困村、贫困户能早日脱贫,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统一部署,统筹规划
  青州市积极采取措施,于2016年初将扶贫开发办公室从农业局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一个部门,重点进行精准扶贫工作。为了避免资金重复补贴的问题,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建议各部门将各自负责的扶贫计划补贴项目进行统一归集,由扶贫办进行专门统计,将资金最大限度的用于最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并全方位的保障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需求,缩小贫困地区与较发达地区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保上的差距,切实提高村民生活水平。
  (二)既要“输血”又要“造血”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想使贫困村、贫困户能从本质上脱贫,走出“年年扶贫年年贫”的怪圈,一方面可以根据贫困村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特色种养殖和加工业,让居民守着家门就有收入来源,不至于只依靠财政低保资金维持生活。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作用,积极创新金融扶贫开发机制,青州市扶贫办通过联合市农商行、市国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小额扶贫信贷担保业务合作,依托资源优势,积极促进全市小额扶贫信贷工作加快发展,切实增强贫困村、贫困农户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三)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精准补贴
  要让真正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居民及时得到财政补贴,切实防范骗取资金的问题,离不开村级、镇级、市级等各级部门的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对申报为贫困户的资料按流程按规则进行严格审查,对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将结果及时公示,发挥群众的力量让村民自行监督,精准识别目标群体,确保补贴真正用在实处。
  (四)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针对原来的扶贫制度存在缺陷的问题,在党中央新提出的精准扶贫理念下,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对原有的扶贫体制机制进行修补和完善。用制度保证专项扶贫资金瞄准贫困居民,用在正确的方向上,对于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避免出现资金“张冠李戴”用于其他形象工程的现象。2016年,青州市就将全市29个扶贫产业项目和9个特色种养加项目建设内容和概算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建设见到实效,真正让财政专项资金发挥出扶贫帮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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