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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需求的调查与分析――以黑龙江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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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经济发展金融先行,金融发展服务先行,因此,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质量。目前,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态势,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流通业构成了农村经济的主要格局。农村各类经济实体对方便、快捷的银行支付结算服务体系的需求更加旺盛,对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要求。
  
  农村经济的发展导致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需求不断增强
  
  土地使用权不断集中,对非现金工具使用意愿增强。随着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步伐也逐步加快,农村耕地向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种粮能手流转突出集中。2009年末,黑龙江省累计流转土地面积245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6%,同比增长19.5%,比全国平均的8.7%高出9.4个百分点,参与经营权流转的农户94万户,约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总数的20%。随着集中种植面积的进一步扩大,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大农业”生产形势必然引起农业生产收入和支出的增加,对非现金支付工具需求进一步加大。
  农村经纪人队伍日益壮大,对非现金工具使用的频率增加。粮食市场放开后,黑龙江粮食购销呈现出个体粮商充当主力军的特点,一些农村经纪人开始出现,并活跃于农副产品收购中。农村经纪人除在当地进行大规模农副产品收购外,还常年跨县、跨地区甚至跨省进行收购,在本地集中后再销往其他省份甚至国外。他们经常一次性提取多达数十万元的大额现金。农村经纪人的交易地域范围较广,既有本地交易又有异地交易,对支付工具的需求较为复杂,一方面需要能够面对面交付且具有较强兑现功能的票据类支付工具,用于收购;另一方面需要异地汇划的支付工具用于其收购资金的划转。
  养殖业发展迅速,对非现金支付工具需求迫切。近年来,养殖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黑龙江省畜牧业总产值占全省农业总产值比例超过40%,农民人均牧业收入达到855元。目前黑龙江省饲养大户和规模牧场达到4万个,各类专业小区达4000个,规模化饲养比重达65%。养殖大户多采取“农户+企业”的模式,生产、销售环节中资金流量较大,如齐齐哈尔市郊区某养牛大户每3~4个月集中销售一次,每次销售收入15万~80万元,其销售收入及购买原料等交易全部使用现金结算,安全存在很大的隐患,对非现金支付工具需求较为迫切。
  农村劳动力输出增长较快,对非现金支付结算需求增大。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经商、打工。2009年,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约510万人,同比增长2%,实现劳动力劳务收入约300亿元,同比增长14%。目前全省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劳动力120.7万人,工资水平每月1000~2000元,向境外输出农民工16.3万人,年人均收入在5万~10万元。由于目前农村传统种养殖业的收入还比较低,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农民工收入的60%~70%都以携带现金方式带回农村或以非现金结算方式回流农村家庭,大量非现金工具在农民工的务工地和家乡之间频繁往来,满足了农民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特别是异地跨行存、取款业务,让农民避免了携带现金外出打工和返乡带来的风险。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多样化需求明显。目前,农村经济正逐步走向集约化、规模化、系列化发展之路,一批立足本地资源的特色农业应运而生。一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规模日渐扩大,以工业化、规模化等为特征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服务提出了多样化的要求,不仅需要传统的支付工具,更需求发展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现代银行业务,需要快捷、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如齐齐哈尔市某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资金达3100万元,单笔支出20万~80万元,全部为现金交易,一次外出收购随身携带现金量最高达500万元,每次收购需要三四人陪同保驾,不仅交易不便,而且增加了交易成本。
  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对个人非现金支付工具的需求增加。近年来,在免征农业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扶持下,农村经济的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的收入持续增长,生活质量稳步提高。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15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比上年增长6%。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和购买力的提高,农村居民的商品经济意识增强,消费支出额中,服务性消费迅速增长。农村居民收支水平的提高对农村个人支付结算提出了巨大的需求,个人经济活动日趋活跃使农村居民产生了使用银行卡等支付工具办理转帐支付的内在需求。
  
  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建设滞后,非现金支付工具服务弱化
  
  支付结算服务网点覆盖率低,结算服务功能弱化。随着商业银行对农村营业网点的整合,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农村金融市场退出,乡镇村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或邮政储蓄网点,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为主、邮政储蓄银行或邮政储蓄为辅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原有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竞争格局基本丧失,农村地区出现了金融服务“盲区”。目前,黑龙江省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为5560个,农村每万人平均金融网点不足1个,县以下办理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平均每个乡(镇)不到1.4个。农村营业网点的减少,限制了非现金工具业务的发展,尤其是使农村基本成为非现金工具的空白区。农民即使有银行卡,也无法在本乡正常使用,只能到距离几十里甚至上百里的县城办理业务。
  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非现金支付结算渠道不畅。一是硬件设备配备不到位。黑龙江省POS设备几乎全部布放在中心城市,ATM机布放在中心城市以及部分县(市),乡镇以下没有布放,支付结算服务相对集中于营业柜台办理,结算服务效率比较低。二是农村信用社城镇以下汇路不畅通。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尚未惠及乡镇,农村信用社省辖电子汇划系统只支持“省辖”,不支持乡镇信用社与县(市)联社之间的资金汇划,乡镇信用社的信汇、电汇业务、同城清算业务全部通过县(市)联社营业部代理,异地汇款业务正常情况下需两天才能到账,同城清算(手工交换)业务一般情况下需三四天才能到账。由于资金在途时间较长,乡镇级金融机构几乎没有同城业务。种田大户、农村经纪人、企业老板普遍认为通过农村信用社办理汇划业务效率较差。三是没有开办银行卡跨行代理业务。农村信用社不能代理其他行发行的银行卡,农村经纪人从农村信用社取得贷款后,全部以现金取出存入邮政储汇局或农行卡账户,取得收入后先存入银行卡账户,再在本地邮局或农行提取现金存入信用社,每次存取现金达数十万元。
  金融机构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支付工具认知不足。农村银行机构特别是信用社在支付结算知识宣传普及方面较为薄弱,各农村信用社的农村网点均未组织过关于支付结算业务的培训,新的支付结算工具推出后,有时连一线员工和有关业务部门都不了解。同时,在宣传面上,知识宣传不够广泛和持续,对支付结算的宣传仅仅是每年分几次到个别乡镇发传单、贴标语、挂横幅,覆盖面有限且被动,只有到机构营业网点,才能了解到所宣传的内容。据调查,农村客户在支付结算方式上,银行卡占21%、汇兑占28%、支票占7%、其他工具占4%。在对支付工具认知方面,近40%人员不了解票据、银行卡等支付工具,近30%人员对填写和使用票据的相关规定不清楚,近80%人员对银行推出的“电子实时汇兑”、“网上银行”等金融新业务一无所知。

  制度规定不明确影响农户账户开立和使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未明确规定农户银行结算账户的性质及开户的有关条件,农户开户属于个人账户还是单位账户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将农户开立的结算账户界定为个人账户,显然与农户作为农村基本生产单位且占有生产资料这一事实不符。因为农户并非个人,且农户特别是种田大户、养殖业大户等一次性销售收入一般超过5万元,属于免税范畴,要求付款人出具完税证明,影响交易双方办理非现金支付交易的积极性。如果将农户开立的结算账户界定为单位账户,则其开立账户所需提交的有关资料没有统一的规定,银行机构操作较为困难。
  社会信用严重缺失使农民对非现金结算缺少安全感。受上世纪90年代粮食收购“白条子”等历史问题影响,农民中仍然保留着比较严重的现金至上的生活观念,有的甚至认为现钞才是真正的钱,银行存折和银行卡只是废纸一张,只有把现金带在身边才稳妥。在日常生活中更是大量使用现金进行买卖交易,根本没有使用银行结算工具的意识。此外当前社会诚信状况不佳,缺乏应有的经济制度和道德规范,经济往来中的纠纷、拖欠、诈骗令缺少相关知识的农民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持谨慎态度。
  
  加快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提高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
  
  加大投入,完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建设。非现金支付工具离不开支付结算体系的建设,而支付体系建设需要高投入。因此,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政策,在支付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营造良好的基础环境,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要增加投入,在农村交易比较集中的地点选择交易量大的商户布放POS、ATM等机具。要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为改进支付结算创造条件,为提高信用社整体的结算服务效率和质量以及其支付结算体系和结算方式的改革创造条件。要在税收等方面给予农村金融机构一定的优惠,并对农村支付结算各项收费服务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公平合理的支付清算环境。要积极建立信用监督和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
  优化农村金融机构布局,建立多位联动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农村金融机构资源,要在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结合农村经济、面积、交通等实际情况,对县以下乡镇营业网点进行适当调整。增加农村营业网点,扩大支付网点辐射范围,使农村居民普遍能够享受到金融网点的支付结算服务。要按照有关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规定,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缺位问题。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非现金结算工具的覆盖范围。农村金融机构要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加大技术和人才投放力度,完善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利用大、小额支付系统的优势,尽快把基层网点接入,实现县级、乡级营业网点之间的业务畅通,促进农村金融经济发展。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快支付结算系统建设,邮政储蓄银行乡镇网点要加快加入相关结算系统的步伐,开办对公业务,形成便捷的支付结算体系。增加特约商户POS、ATM的配备数量,在重点商镇、批发市场、医院或超市配置POS终端和设置电话转账机具,让银行卡取款和消费更加便利、快捷。
  培育农村客户使用非现金支付习惯,提高农村支付结算质量。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遵循“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逐步完善以“三票一卡”为主体、以电子化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适用多种农村经济活动的居家服务需要的支付工具,不断丰富支付结算品种,提高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量。一是现阶段要大力推广银行卡支付手段,重点发挥银行卡方便、快捷的功能,加大“农民工”银行卡业务的宣传,方便外出务工农民使用银行卡。二是在一些现金结算量较大的农村交易市场推行本票和汇票业务,以适应不同层次、不同交易特点的个体和私营的结算需要。三是优化个人银行账户服务,扩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跨行转账功能,使个人银行账户资金能够方便、灵活周转使用。四是提高小额支付系统利用率,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公用事业缴费、财政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农民养老金发放等业务,让农民切实享受到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快捷和方便。
  加大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培训力度,建立支付结算业务宣传推广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柜员的结算业务培训和风险意识培训,培育一批熟悉结算业务、规范业务操作并具备根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推介不同支付工具能力的临柜人员。要建立支付结算服务宣传活动长效机制,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制定通俗易懂的实用手册,着重对使用支付结算服务常识、实用技巧进行宣传,还可以组织潜在非现金使用者(如种田大户、养殖大户、收购加工业者)进行讲座,提高其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认知程度,积极引导其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通过示范效应带动广大农村人口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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