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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陆经秀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账实严重不符。
   (1)有实无账。经清查发现,有的单位由于接受捐赠、账外购置资产等原因,所增加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从而形成固定资产账面数和实物数不相符,实际拥有固定资产大于账面数。如某单位接受各单位捐赠、赞助木材、水泥等物资计价10余万元,用于建造各基层站、所办公楼,由于捐赠物资均未进行财务核算,该单位固定资产账也少记10余万元,导致实物价值大于账面价值。(2)有账无实。经清查发现,部分行政单位由于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变卖等原因财务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实际拥有固定资产小于账面数。如某单位报废车辆一部,价4万余元,但该单位财务未按财务制度规定核销资产账,造成账大于实4万余元。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资产管理职责不分。经清查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采购、保管、使用过程中组织分工不严密,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互不牵制,资产保管人员及存放地点不明确,岗位职责不分,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未经报批处置国有资产。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在规定标准以上,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门审批,但我们在清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未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也未进行必要的评估、技术鉴定等程序,自行处理,随意性较大。如我们在对某单位进行清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审批擅自处置办公楼一幢,价值14.3万元;(3)未通过政府采购购置资产。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大宗物资如汽车、计算机、复印机、空调器等,投资额较大的非生产性修缮工程和经常性服务项目,以及单价不高但批量较大的商品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但我们在清查中发现,有些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擅自购置资产。
   (三)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1)未按标准核算固定资产。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之规定,单位价值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但我们在清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财务人员未按规定标准核算固定资产,随意调高或调低固定资产核算标准,造成有些资产账实不符。(2)账薄设置不合理。有的单位固定资产只登记总账,而不按规定登记明细账,资产增加、减少明细项目不清,不便于资产管理。(3)固定资产增减业务未按规定记账。有的单位尽管设置了固定资产账,但对所发生的固定资产增减业务不记账或记账不全,从而影响固定资产真实、完整。
  
   二、解决对策
   以上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势必影响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此,笔者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认识。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固定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自觉性和严肃性,防止和纠正资产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一是要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督促单位领导自觉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建立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采购、保管和处置的管理制度,严格设定资产登记管理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考核指标,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的分工协助,明确职责,分清责任,奖优罚劣,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三是利用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投入的监控,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一是要强化财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二是要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要组织财会人员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严格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完整、准确地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并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加强检查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各经济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严查处。对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作者单位:信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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