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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能定位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魏 茹

  一、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能的发展
  
  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成立于1998年,是我国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成员,它接受内审协会及本行行长的领导,依法独立对人民银行各职能、直属机构、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及各项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独立对人民银行各职能,直属机构、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报告并作出建议的内设职能部门,内审监督和检查职能载入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中。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内部审计由财务收支真实性、会计核算合规性为主向督促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分支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方向转变,并在内部控制评价内容与方法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内审职能由查错纠弊向内控制度评审过渡。2005年新的《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增加了对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监督内容。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提出了内部控制的框架性意见和方向性指导,由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要素构成的内控机制建设成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重任,内审职能由单纯的监督检查转向风险、组织目标、业务活动各环节的分析与评估上。迄今为止,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国内内部审计职能吻合,内审理论与内审实践正与西方内部审计缩短差距。短短十年时间,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跨跃了账项式导向审计阶段,结合西方内控制度理论和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向制度导向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并重方向发展,内审理论与实践阶段性发展界线不如西方内部审计明朗,但却有一种站在巨人肩上看世界的感觉。
  围绕组织目标开展监督与评价活动,帮助组织实现目标成了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本质要求,依据标准,对财务收支、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及行为规范予以核实,揭示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并督促整改执行的监督职能是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对检查结果进行归纳总结,从中寻找最佳管理经验,提出可行建议的过程是人民银行内审评价职能行使的过程。基于监督和检查职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对国库、发行、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年终决算等业务开展了专项审计、信息技术审计和后续审计;开展了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开展了对分支机构周期性全面审计。基于监督和评价职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对新增反洗钱和征信业务开展了账户管理和信贷咨询信息系统管理审计与调查;对风险高发段的基建资金管理开展了专项审计、委托审计和授权审计;在离任审计基础上,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履职审计,拓展了内部审计方式,积累了审计端口前置和过程监督经验;开展了主要职能部门和县级支行岗位整合与制度建设的调查。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正有条不紊地开展,对职能各部门风险评估并对职能各部门的岗位、职责、流程和制度开展描述,依据内控侧重点,开展专项审计。内部审计由就事论事转向对事对人的责任追究,审计角色由耳目逐步转向警察、伙伴和医生。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一种面向未来、面向战略,对业务活动各环节、会计报表进行风险分析与判断,从源头上实施全程风险控制的审计活动方式。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大量运用分析性复核法,开展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以确保审计证据的完整、准确与真实。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因其所处阶段,收集的信息资料仍呈现零星、不连续、不完整,使得分析性复核法的运用受到制约,审计方法仍然停留在审阅法、核对法、验算法和调整法。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提出了一个技术上的客观需求――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内审部门能结合实情,不同程度地开发了内审项目档案管理系统、现场审计操作管理系统和内控评审系统,在提升内审信息技术科技含量方面作了一定的探索和尝试,一个能覆盖内审活动全过程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尚未诞生,目前,仍然大量运用手工操作,实施的是现场审计操作。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还提出了一个人员素质的内在要求――严谨的职业判断。人民银行内审部门能够依据内审准则把好人员入门关,但不可避免地存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审计现象,审计结论离鉴证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树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促进人民银行内审职能发展的建议
  
  内审职能决定了内审作用发挥空间,要使内审出具的事实确认书、下达的内部审计结论与处理决定(或内审意见书)能真正达到鉴定和证明的作用;要使内部审计成为一个控制系统,成为组织目标增值支持系统,成为咨询服务管理系统,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掌握好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的具体运用。
  符合性测试能较准确地界定审计抽样框,前提是需要有一套内部控制制度,该测试法仅仅是实质性测试的基础,可运用在审前调查、审计过程和报告分析阶段。开展符合性测试首先必须了解被审单位业务基本情况及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构思理想状态,确立测试对象、内容、重点,拟定测试方案与调查表;其次必须将被审单位内部控制模型、制度建立、职责分离、流程执行、会计报表等情况,用文字说明法、制表法、流程图法和图文并茂法予以描述;再次将内部控制实际状态与理想状态作比较,得出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与不合理,执行与非执行的结论,为实质性测试提供审计证据。实质性测试也就是进行账证表簿核对,运用监盘、函证、重新计算等方法审核符合性测试结果,为综合评审提供证据的过程。明白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各自运用场合,就知道当前人民银行内部审计所做的工作正处在哪个环节上,还有哪些细致入微的工作需要补救以及内审证据鉴证等。
  (二)掌握好函证取证方法,控制好取证程序。
  函证是注册会师一道不可省略的审计程序,人民银行内审人员在运用函证取证法,规避审计风险,应对重大错报风险过程时,应对影响财务报表及信息披露真实性的存款余额、往来款项、暂收暂付款项等事项进行分析性复核,对发函事项及回复函、末复函情况分别做出内审工作底稿,发函事项还应在内审事实确认书或内审初步意见上予以陈述。发函前需认真核对询证事项、被询人及地址,询证事项须经被审单位确认签章,由内审人员发出并收回,函发同时应积极寻找替代审计程序,在函证和替代审计程序都不能提供财务报表有关认定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应当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三)内审人员应加强专业技能与职业判断的自我培养。
  站在组织管理角度,对组织管理未来目标进行预测,这是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最高要求,预测的基础数据应建立在对组织内部控制环境、风险和内部控制活动全面地、系统地分析评价上。要对由道德风尚、行为规范、激励机制与纪律约束等要素组成的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环境进行评审,要对人民银行职能部门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要对人民银行职能部门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除了掌握专有审计方法外,内审人员的实战能力与判断能力影响着综合分析评价水平。专业技能的提高在于细心积累审计工作经验,吸取他人长处,可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过程中,提高业务技能;可通过自主学习、跟班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及时跟进业务。只有及时了解与掌握了审计对象的制度、规定和流程,才能谈技能提高问题。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多产生几个“可能是这样”、“可能是那样”的念头,持一定职业谨慎和职业质疑,关注现象间的关联性,学会运用演绎推理法和归纳推理法,提高分析判断能力,不放松行为指南与道德规范的学习与修炼,永葆“独立、客观、正直、勤勉”的内审职业操守。
  (四)拓展内审方式,逐步向非现场审计为主的方向扭转。
  咨询职能除了受制于内审人员素质外,还受制于信息资料快捷与便利。内审公文传输实现了信息化,打造了半个快捷空间。运用信息技术创建资料库、分析库,不仅要创建项目审计资料库,还要创建内审工作自身信息资料库,使内审工作各个环节都置于科技包装当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随时掌握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动态;随时开展对职能部门静态数据合规性分析;灵活便捷地选择现场审计对象,进行过程控制、适时跟踪,实现审计端口前置,为管理决策层、内部控制活动提供有力的咨询服务。致力于内审软件的开发,制定并出台与非现场审计相匹配的内审资料报送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快审计手段由手工为主向计算机处理业务为主方向转变的步伐。
  (五)拓展内审空间,积极探索人民银行效益审计工作之路。
  效益审计是建立在内控制度评审基础上,与风险管理联系最为密切的一种审计方法,是对组织管理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人民银行效益审计中的“3E”依次集中体现在控制与保障并重的财务支出管理方式、科学决策与资源利用、业绩评价与绩效工资挂购的激励约束机制上。以“3E”为审计目标的效益审计,对于人民银行内审人员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仅在理论上对效益审计作了积极的探究,尚缺乏统一的效益审计依据、标准、程序、内容和方法,人民银行内审人员还必须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总结制定出效益审计工作制度与规定,以提高内审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转变内审理念,促使内审成为组织管理模式转变的助推器。
  内审服务于组织,受制于组织,有什么样的组织管理模式,就会有什么样的内审角色定位。人民银行内审职能要从监督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内审工作实践,一切围绕有利于“发展”开展工作,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提升内审工作质量,规避审计风险,用战略发展的眼光,对组织管理过程存在的风险进行评析和预测,本着“有为有位”的工作宗旨,为构筑全面风险管理的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组织机制,提供最有效的服务。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上饶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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