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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Ⅱ框架下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效能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夏 馨

  [内容摘要]虽然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保持了“双降”的良好势头,但并不能因此而得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已明显改善的乐观结论。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最新数据的因素分析和趋势分析,评价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效能,指出导致2006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的主要贡献因素并非商业银行自身资产质量的有效提高,因为分析结果表明有85.35%源于贷款规模的扩张。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巴塞尔Ⅱ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关注风险管理工作。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多源于信贷资产的经营管理,而国外先进银行对风险管理的实践也是首先从信用风险的管理着手,因此,笔者在此着重探讨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实践与巴塞尔协议Ⅱ的要求之间的差距,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效能分析
  
  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效能将最终体现在其不良贷款状况上,因此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当前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下的不良贷款现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数据分析

  对以上各表数据分析如下:(1)2006年末我国商业银行的12549.2亿元不良贷款结构中,次级类占比21.31%;可疑类占比为41.35%;损失类占比为37.34%,可疑与损失类合计占比高达78.69%,贷款损失率较高,资产质量堪忧。(2)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额及不良贷款率均呈下降趋势,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截止2006年末仍高达9.22%,明显高于国际先进银行25%的比率,而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也达到了7.51%。

  
  (二)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因素分析
  虽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指标变化显示出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呈下降态势,但进一步从影响不良贷款率的因素着手分析,有助于正确认识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

  通过上述分析方法对2006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分析可以看出,2006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9.22%,较2005年的10.49%减少了1.27个百分点,主要源于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2006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额较2005年减少了189.9亿元,此因素使不良贷款率下降0.186个百分点,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的贡献度是14.65%;二是2006年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总额较2005年增加了12023.07亿元,此因素使不良贷款率下降1.084个百分点,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的贡献度是85.35%。因此,以上分析结果显示,2006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的主要贡献因素并非是银行不良贷款额的减少,而是银行规模的扩张,即贷款总额的增长。
  再以上述方法分析2005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指标。2005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0.49%,较2004年的15.57%下降了5.08个百分点,影响因素如下:一是2005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额较2004年减少了5026.2亿元,此因素使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4.968个百分点,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的贡献度是97.80%;二是2005年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总额较2004年增加了1075.8亿元,此因素使不良贷款率下降0.112个百分点,对2005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的贡献度是2.20%。因此,以上分析结果显示,2005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的主要贡献因素是不良贷款额的大幅下降所致。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模式的改进
  
  对信用风险的管理模式,我国商业银行大多经历了从过去的信贷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到目前实行的“审贷分离、分级授权审批”模式的变迁。信贷管理委员会主要汇集了较多的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信贷项目的审批实行集体决策,这从某种程度上有助于建立制约机制,但审批决策本身缺乏科学的依据,而集体决策、共同负责也意味着无人真正负责。因此,较之以前,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已有相当大的改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了审批人队伍,审批工作有专人从事。从组织架构上保证了审批职责的履行,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充实到了专职审批人队伍里,专司审批工作。
  
  (二)明确了信贷业务经营者的主要职责。这体现在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方面均有明确的规定。在贷前调查中,明确经营者的贷前调查应以“信贷业务申报书”、“客户评价报告”、“客户信用评级报告”等书面形式反映出来。在贷中审查环节中,明确规定信贷项目审批一经获准通过,经营者必须作好合同签订、登记、公证等事宜,确保合同履行的法律效力。在贷后管理环节,明确了经营者对信贷项目的资金使用、企业的后续监控、项目的进展情况直至到期催收等工作职责。
  
  (三)对信贷业务的审批,明确了“双签、会签、会议”等几种审批组织方式,并规范了审批结论的形成方式及内容表述要求。
  
  (四)建立了“信贷经营责任与审批责任认定制度”,对商业银行形成的不良资产通过责任认定,确定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五)在信贷项目(贷款)的存续期内,建立了对信贷资产质量的五级清分制度。即由经营者(客户经理)按季根据贷后管理的状况对信贷资产存在的质量状态进行“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等状态的初步认定,再由风险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的初分结果进行调整、确认,界定信贷资产清分级次。
  
  (六)对不良资产的经营管理已从信贷资产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分离出来,成立了专门的资产保全部门专司其职。
  目前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明确了审批与经营的各自职责范围,从贷前、贷中、贷后到责任追究都有了明确的制度规定,同时还在贷后环节细化了信贷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同时,随着商业银行资产清分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使信贷资产的动态管理成为可能。当然,目前还有一些商业银行开始通过对本行范围的信贷资产进行区域、行业、客户类型等维度分析建立预警机制,定期通报全行,并在贷款定价中引入经济资本占用系数等参数,以期在贷前谈判中考虑风险

因素的覆盖。
  
  三、巴塞尔协议Ⅱ框架下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实践的问题分析
  
  于2004年6月正式公布的巴塞尔协议Ⅱ,更加重视银行风险管理的量化分析,更加强调银行风险计量的精准与敏感。而代表巴塞尔协议Ⅱ核心技术的内部评级法则更代表着未来10年银行业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的发展方向。中国银监会也于2007年2月印发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的通知,将商业银行分为新资本协议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两类,将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界定为新资本协议银行,应实施新资本协议。同时,要求新资本协议银行应在2007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工作,从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因此,在巴塞尔协议Ⅱ框架下,加快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实践的研究分析也就显得尤其重要。然而对内部评级法,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的引入,而更重要的是要将内部评级的方法和工具与银行的业务流程相结合,才能发挥决策支持、预警提示、动态监控等作用,而这也正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所欠缺之处。
  
  (一)从审批机制看,信贷决策主要依赖主观经验,审批人员缺乏行业专家,审批科学化水平较低。审批决策人员主要是听从经办行客户经理的汇报,决策依据源于客户经理对客户的调查分析。这样的审批机制,将使不良资产的审批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难以执行。
  
  (二)从贷款定价看,一方面由于贷前对客户的调查分析主要依据客户经理的主观判断,对风险因素的判别难免出现错漏;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对客户信用风险的持续监管,不能动态反映不同行业、区域客户的风险变化状况,对新客户的贷款定价也无法进行动态调整,使贷款定价动态机制难以建立。
  
  (三)从贷后管理环节看,一方面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使银行很难把握企业的全部财务、经营信息,缺乏对放贷企业的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贷后管理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客户经理对贷款发放后的听之任之和“到期方才催贷”更使得贷后管理相当薄弱。
  
  (四)存量信贷资产状况的动态揭示和风险监控弱化,使风险的主动规避和化解无法实施。
  
  (五)从风险预警机制看,国内已有一些商业银行通过定期发布信用风险预警信息推动预警机制的建立,但预警效果未得到很好的体现。预警信息源于不良资产的历史数据,在对增量信贷资产的投放上有一些参考作用,但较之于动态有效的预警控制体系差距甚远。
  
  (六)作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核心技术的内部评级系统的建设在我国商业银行中还处于初级阶段,数据的收集、模型的建立还有一个过程,尤其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数据存储量不大、信息准确性和完整度不高、风险管理技术人才的缺乏等问题,都将对内部评级系统作用的发挥产生严重影响。
  
  四、改进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构建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机制,设计信用风险管理作业流程
  1、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作用的发挥,有赖于风险管控与经营管理流程各环节的有机结合,因此在设计风险管理作业流程时,应将风险管理工作涵盖贷前、贷中、贷后等各个环节,使风险管理工作与信贷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相匹配,同时须在关键风险点上设计准人环节,提高风险管理效率。
  2、建立风险管理的专门队伍,注重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素质,将真正有风险管理能力的人配备在相应岗位。
  3、明确风险管理人员与客户经理的职责界定,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人员和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引导正确的职业行为。
  4、在设计信用风险管理作业流程时,要始终倡导全面风险管理理念,通过设计信贷经营及风险管理的整体组合方案来实施风险管控,在整体方案设计上尤其注意期限、担保(抵质押物)、贷款定价、银企合作等关键要素的约定,达到风险与效益的较好结合。
  
  (二)加快现代化手段的应用,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目前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仍主要靠主观经验判断,对客户的信用评级多采取计分卡来进行,对信用风险的量化模型分析尚处于初级阶段,因此提高风险管理的科学性,提高审批决策的科学性和审批结论的可行性,提高审批决策效率,避免随意性,都要求我们尽快建立起适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评级模型,并通过历史数据对评级模型进行测试和验证,以提高模型的精准度和敏感度,尤其不能简单盲目引进国外商业银行的评级模型。
  
  (三)建立信息维护和整合部门,为信贷资产整体状况的披露、内部评级体系的建设、风险预警机制的形成作好数据准备
  在信贷资产信息状况的描述上,应细化清分级次,详细揭示信贷资产风险状况,实施精细化管理。目前已有商业银行正在推出的十二级分类办法便是风险管理实践的一大进步。
  
  (四)建立完善与商业银行信贷作业流程有机结合的信贷资产风险预警体系
  1、商业银行应加强对现有信贷资产状况的分析,通过贷后信息的收集和反馈,主动介入风险度呈升高态势的信贷资产管理,建立快速应对和风险处置机制,有效减少和防范存量信贷资产的信用风险。
  2、通过对存量资产的风险实时监控,根据存量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变化进行客户授信额度、贷款定价策略、资源配置倾斜政策等方面的调整,加强风险预警,使预警分析与银行的信贷业务流程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防火墙作用的发挥。
  3、应根据各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及时制定和调整商业银行的整体信贷投放指导性原则和区域性支持策略,有效指导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各区域的信贷经营管理,并对相应信息作及时披露。
  
  责任编辑:单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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