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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装修支出账务处理浅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毛波军

  固定资产的装修大多指房屋、建筑物的装修,固定资产装修属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组成部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对固定资产装修支出作出了新的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人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是固定资产核算中的一次较重要的变革,也是第一次在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概念、范围和处理原则。固定资产的装修因固定资产的特征、性质和所有权的不同,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的装修、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装修和经营租人固定资产的装修三类。本文按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处理原则对固定资产的装修分别进行规范化的账务处理。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质量。
  
  一、自有固定资产装修的账务处理
  
  自有固定资产装修的账务处理原则:固定资产的装修支出如果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装修支出按资本化后续支出原则处理,装修支出应当计人固定资产账面成本。在停工装修过程中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装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并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固定资产装修”明细账单独核算;固定资产的装修支出如果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装修支出按费用化后续支出原则处理,装修支出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或销售费用等。
  在处理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装修费用计量与账务时应注意两个问题:(1)选择折旧年限:应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装修后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2)两次装修期间剩余装修费用的处理:如果下次装修时,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账户仍有账面余额的,应将其账面余额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1]某企业对办公楼进行装修,发生如下有关支出:购进装修材料8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应付工程人员薪酬发生26000元。两个月后,办公楼装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假定该办公楼预计尚可使用8年,企业预计1O年后进行下一次装修,本次装修形成的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为1600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6年后企业决定对该办公楼进行重新装修。不考虑其他因素。
  该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发生装修支出
  借:在建工程8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
  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购买该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元不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原材料所含税金允许扣除,有利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
  (2)应付工程人员薪酬
  借:在建工程
  26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6000
  (3)办公楼装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106000
  贷:在建工程
  106000
  (4)对装修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装修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尚可使用年限与下一次装修年限中选择较短的期间,尚可使用为8年,下一次装修预计10年后,即选择8年为折旧年限。
  年折旧额=(106000-1600)÷8=13050(元)
  借:管理费用
  13050
  贷:累计折旧
  13050
  (5)6年后重新装修时,冲销“固定资产装修”明细账余额
  累计折旧明细账余额=13050×6=78300(元)
  固定资产装修明细账余额=106000--13050×6=277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27700
  累计折旧
  78300
  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106000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装修的账务处理
  
  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按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原则处理,装修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成本。在停工装修过程中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装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并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融资租人固定资产装修”明细账单独核算;不能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按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对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装修费用计量与账务处理时应注意两个问题:(1)选择折旧年限:应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2)两次装修期间剩余装修费用的处理:如果下次装修时,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融资租人固定资产装修”明细账户仍有账面余额的,应将其账面余额一次性计人“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2]某企业从乙公司融资租人的生产用厂房,于2008年1月1日进行装修,购进装修材料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应付工程人员薪酬发生30000元。三个月后,厂房装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假定该厂房预计尚可使用10年,企业预计8年后进行下一次装修,剩余租赁期6年,本次装修形成的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为1000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其他因素。
  (1)融资租入的生产用厂房发生装修支出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应付工程人员薪酬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00
  (3)厂房装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装修130000
  贷:在建工程
  130000
  (4)对装修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装修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尚可使用为10年,下一次装修预计8年后,剩余租赁期6年,即选择6年为折旧年限。
  年折旧额=(130000-1000)÷6=21500(元)
  借:管理费用
  21500
  贷:累计折旧
  21500
  
  三、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装修的账务处理
  
  经营租人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不论是否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均按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处理。对于费用较少的装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费用较多的装修费用在计量与账务处理时应当注意两个问题:(1)核算科目的选择。在停工装修过程中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装修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时,再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2)选择摊销期。选择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作为摊销期,摊销计入每期损益。
  [例3]某企业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生产用厂房,于2008年1月1日进行装修,购进装修材料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应付工程人员薪酬发生30000元。两个月后,厂房装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假定该厂房预计尚可使用10年,剩余租赁期6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不考虑其他因素。
  (1)经营租人的生产用厂房发生装修支出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应付工程人员薪酬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00
  (3)厂房装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长期待摊费用 130000
  贷:在建工程
  130000
  (4)对装修费用形成的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
  装修费用形成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为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二者中较短的期间,尚可使用为10年,剩余租赁期6年,即选择6年为摊销年限。
  年折旧额=130000+6=21667(元)
  借:制造费用
  21667
  贷:累计折旧
  21667
  固定资产装修可归纳为三种不同的类型,因其特征、性质和所有权的不同,需要依照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处理原则分别进行规范化的账务处理,才能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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