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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真理观的马克思主义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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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海德格尔真理观的全部思想是围绕“此在”、“解蔽”、“自由”、“非真理”等核心概念而展开的。然而,海德格尔所谓真理的本质除了阐述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并没有给我们任何新鲜的本质。如果说他的真理观在某些方面似乎接近真理,也是受到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多个镜像的暗示。
  关键词:解蔽; 自由; 非真理; 迷误
  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8)05-0024-04
  
  真理最一般的理解是,回到事实本身。问题来自于什么是“事实”。海德格尔认为,事实就是“此在”,就是回到反思前中的我思,对任何事不能表达。海德格尔真理观的全部思想是围绕“此在”、“解蔽”、“自由”、“非真理”等核心概念而展开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这四个类似的“概念”的内涵已经做了详细而全面的阐释,只不过海德格尔给予了不同的名称以及表述上的玄化、杂乱、重复、矛盾而已。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能够找到海德格尔的思想脉路。如果说,海德格尔有某种思想上的“泄光”,不过是滑向“白天看星星”的神秘之境。
  
  一、 “揭示着的存在”与“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
  巴门尼德首次提出存在者的存在,追问为什么存在,却遗忘了更重要的问题――存在者的“存在本身”。海德格尔不去追问为什么存在,不去研究存在的本质,而只关注“存在本身”,怎样存在,即存在者的境况、遭遇。海德格尔用德文Dasein表示一个有个性的存在,虽然黑格尔、谢林都用过,但海德格尔给予了特殊的意义。中文一般被译成“此在”,或“亲在”。它具有两方面的指向,一是此在――我的存在,就是主观的存在,孤独的存在,亲自的存在。不可复制,不可替代,有个性的存在。二是此在――永远都“在”。此在是动态的,在过程中,在路上。他认为,“存在”总是在不停地转化为不存在,转化为虚无和死亡,死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海德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似乎回应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以及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1]
  海德格尔认为,哲学自古把真理与存在相提并论。沿着赫拉克利特训导的残篇,1926年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正式提出了真理的定义:“‘真在’(真理)必须被理解为揭示着的存在。所有符合的意义是一个存在者(主体)对另一个存在者(客体)的肖似,那么,真理就根本没有认识和对象之间相符合那样一种结构。……‘是真’(真理)等于说‘是进行揭示的’”。[2]也许他是抓住了黑格尔下面的话:“人们最初把真理了解为:我知道某物如何存在的。不过这只是与意识相联系的真理,或者只是形式的真理,只是‘不错’罢了。按照更深的意义来说,真理就在于客观性和概念的同一”。[3]黑格尔说的主观和客观的“同一”与海德格尔所决裂的“肖似”是同一个意义上的符合吗?海德格尔自己做了说明:“我们在不同意义上谈到符合。例如,看到桌子上的两个五分硬币,我们便说:它们是彼此是符合一致的。两者由于外观上的一致而相符合。进一步,譬如当我们就其中的一枚硬币说:这枚硬币是圆的,这时候,我们也谈到了符合。这里是陈述与物的相符合。其中的关系并不是物与物之间的,而是陈述与物之间的。但物与陈述又在何处符合一致呢?从外观上看,这两个相关的东西明显是不同的嘛!硬币是由金属做的,而陈述根本就不是物质”。[4]这里海德格尔机械地认为,没有外观上的一致或肖似就不能称为“符合”。我们先不谈这个理解的可笑,就沿着他的定义而言,黑格尔所说的“同一”确实不是他所反对的那种“肖似”的符合结构。所以他的新的创造“就没有”与黑格尔没有任何的异议。
  然而黑格尔对于真理的理解并没有停留于此,恩格斯对此说到:“哲学所应当认识的真理,在黑格尔看来,不再是一堆现成的、一经发现就只要熟读死记的教条了;真理是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包含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5]而海德格尔所说的“进行揭示的”不正是拥护了恩格斯对黑格尔的阐明吗?对此他还做了进一步地说明:“把真理‘定义’为揭示状态和揭示的存在,也并非单纯字面的解释。……原本就‘真’的,亦即进行揭示的,乃是此在。……随着这种展开状态并通过这种展开状态才有被揭示的状态;所以只有通过此在的展开状态才能达到最源始的真理现象”。[6]在这里他暗示了真理的客观性和强调了“揭示”的过程性。对于这种“揭示”过程的必然性、无限性和复杂性,恩格斯举了这样的事例:“高等数学已经引起了混乱,因为高等数学把初等数学的永恒真理看作已经被克服的观点,常常提出相反的判断,提出一些在初等数学家看来完全是胡说八道的命题”。[7]列宁的阐述就更加透彻了:“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要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有运动的,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处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8]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说得更加简洁:“真理是过程。人从主观的观念,经过‘实践’(和技术),走向客观真理。”[9]
  为了防止人们的误解,海德格尔特别地提到:“真理本质上就具有此在的存在方式,由于这种存在方式,一切真理都同此在的存在相关联。这种关联刚好意味着一切真理都是‘主观’的吗?若把‘主观的’阐释为‘任主体之意的’,那真理当然不是主观的。……从存在者层次上说,真理只可能在‘主体’中,并随着‘主体’的存在一道浮沉”。[10]不言而喻,海德格尔在这里一方面公开地阐明了真理的客观性,这恰恰符合马克思对思辨神学家和哲学家们的教导,假如愿意明白事物存在的真相,就应该从先前的思辨哲学的概念和偏见中解放出来。只有通过火流才能走向真理和自由。另一方面,通过所谓的某个层次,不自觉地把自己“创造性的”存在论的真理观悄悄地转变为“客体”到“主体”的反映论。
  
  二、 “参与到解蔽过程中去的自由”与“对必然认识的自由”
  自由是海德格尔关于真理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人们关注的是,他会给自由怎样一个不同的理解以及自由和真理存在一个怎样的关涉?首先他提出了自由是真理的内在规定性:“作为正确性之内在可能性,行为的开放状态植根于自由,真理的本质乃是自由(DasWesen der Wahrheit ist die Freiheit)”。[11]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判断,怎样理解自由是真理的本质,他注意到了人们的疑虑:“人们把真理交付给人‘这个摇摆不定的芦苇’的任意性――难道还能有比这更为彻底的对真理的葬送吗?……真理在此被压制到人类主体的主体性那里。尽管这个主体也能获得一种客观性,但这种客观性也还与主体性一起,是人性的并且受人的支配。……那么,真理之本质如何还能在人的自由中找到其持存和根据呢?”[12]他的回答是:“自由之所以是正确性之内在可能性的根据,只是因为它是从独一无二的根本性真理之原始本质那里获得其本己的本质的。”[13] “作为让存在者存在,自由在自身中就是断然下了决心的姿态,即没有自行锁闭起来的姿态中,并且从中获得指引而去向于存在者极其遮蔽”。[14]并且,“着眼于真理的本质,自由的本质显示自身为进入存在者之被解蔽状态的展开。自由并不是通常的理智喜欢任其借此名义四处流传的东西,即那种偶尔出现的在选择中或偏向于此或偏向于彼的任意。自由并不是对行为的可为和不可为不加约束。……自由乃是参与到存在者的解蔽过程中去”。[15]这里,海德格尔已经明确地给出了他所理解的自由,他的自由不是通常理解的不受约束的主观随意,而是表现了其独特的内涵:一是自由成为存在者成其所是的依据,自由是通向真理的前提;二是自由内化在真理的敞开过程之中,表现了自由和真理的有机性和同一性。在此,他进一步认为,如果绽出的此之在――作为存在者存在――解放了人而让人获得其‘自由’,那么,人的任性愿望就并不占有自由。人并不把自由‘占有’为特性,情形恰恰相反,是自由,即绽出的,解蔽着的此之在占有着人,唯有自由才允诺给人类那种与作为存在者的存在者整体的关联,而这种关联才首先创建并标志着一切历史。唯有绽出的人才是历史的人。自然是无历史的。他进一步说明了自由是对必然认识的条件,同时也揭示了它的第三层内涵:自由不是人先天的类本质,而是历史的产物。最后他强调真理的本质揭示自身为自由。自由乃是绽出的、解蔽着的让存在者存在。从而提出了自由的第四层内涵:自由是绽出的,自由是真理生成的,自由是真理的存在方式。至此,不难看出海德格尔对自由是真理所谓的独一无二的本己的本质的全部理解。
  不过,黑格尔也不是完全地陷入了迷误,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对他有这样的评价:“精彩:黑格尔通过人的实践的、合目的性的活动,接近于作为概念和客体相一致的‘观念’,接近于作为真理的观念。紧紧接近于下述这点:人以自己的实践证明自己的观念、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32]事实上,黑格尔对于实践在真理中的作用有很多重要的论述,列宁在黑格尔的基础上有这样的注解:“理论的认识应当提供在必然性中、在全面关系中、在自在自为的矛盾运动中的客体。但是,只有当概念成为实践意义上的‘自为自在’的时候,人的概念才能‘最终地’抓住、把握、通晓认识的这个客观真理。也就是说,人和人类的实践是认识的客观性的验证、标准。黑格尔的意思是这样的吗?这一点回头要再看”。[33]不过列宁的这个观点更接近于黑格尔的原意,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对于海德格尔所说的人类必然误入迷误之中,黑格尔也有论述,列宁对此做了总结:“‘客观世界’‘走它自己的路’,人的实践面对这个客观世界,在‘实现’目的时会遇到‘困难’。甚至会碰到‘无法解决的问题’……”。[34]对于这种“困难”或“迷误”的解决途径,列宁根据黑格尔的思想做了进一步的阐明:“人的意志、人的实践,本身之所以会妨碍达到自己的目的……就是由于把自己和认识分隔开来,由于不承认外部现实是真实存在的东西(是客观真理)。必须把认识和实践结合起来”。[35]当然,对于真理的实践标准,马克思《关于费而巴哈提纲》的第二条已经给予了科学的回答。需要提到的是,列宁的一段话给予我们更加明确的判断:“对恩格斯来说,整个活生生的人类实践是深入到认识论本身之中的,它提供真理的客观标准。当我们不知道自然规律的时候,自然规律是在我们的认识之外独立地存在并起着作用,使我们成为‘盲目的必然性’的奴隶。一经我们认识了这种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志和我们的意识而起着作用的(如马克思千百次反复说过的那样)规律,我们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36]
  经过了弯弯曲曲,海德格尔终于在《尼采的话“上帝死了”》达到了他真理的“顶峰”和对马克思主义的“超越”:“在这里,‘真理’这个名称既不意味着存在者之无蔽状态,也不是指知识与对象的符合一致,也不是指那种作为明白易解的对被表象者的投送和确保的确定性。这里,真理乃是对强力意志由之而得以意愿自身的那个周围区域的持续的持存保证。从那种当下达到的强力等级的保证来看,真理乃是必然的价值”。[37]这里,他终于摆脱了马克思的影子,在尼采“超人”那里得到了灵感,最后发现了真理的“真谛”:真理就是强力意志,或者是代表强力意志的价值。这样重大的“发现”,德意志帝国不会忘记给予他巨大的荣耀。没有想到的是,对他崇拜有加的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利奥塔无意中对他真理的“遮蔽”泄露了一丝光:“海德格尔差不多得到了他的全部:……,但他就缺了那么一丁点儿,使得他与纳粹思想相关联并对灭绝犹太人的行动保持沉默”。[38]如果海德格尔知道他的徒弟对他的“一丁点儿遗憾”那么在意的话,他肯定会像他的师爷尼采一样,宁可发疯也不应该在那么关键的时刻忘记“强力意志”而给他的徒子徒孙留下笑柄。
  
  参考文献:
  [1][5][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2][6][10]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北京:三联书店,1999.
  [3]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4][11][12][13][14][15]][20][21][22][23][24][27][28][29][30][37]海德格尔选集[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7][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8][9][25][26][32][33][34][35]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6][3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6]列宁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38]利奥塔.后现代道德[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 仝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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