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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校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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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高校扩招、银行贷款规模急剧膨胀的今天,如何加强高校资金使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是高等学校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从我国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特点,提出了高等学校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管力度,确保学校资金安全使用,积极防范财务风险。
  关键词:高校 财务管理 体制 资金管理 财务风险
  
  0 引言:
  
  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挪用学校资金炒股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社会反响强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教育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单平在天津大学担任校长期间,违反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重大经济活动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轻信他人,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财产流失,这个教训是深刻的。”。他说,今后高校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科学论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高校领导应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程序,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上近年来,高校为应对扩招带来的压力,银行贷款规模急剧膨胀。因此,加强高校资金的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成了各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
  
  1 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特点
  
  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教育事业资金;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和控制预算,保证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优化资源配置,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高校现行财务管理体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1 江苏省大多数高校目前实行的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即由学校统一财经方针政策,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学校财务处有对财权、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以及会计事务的集中管理权对教学院部、基本建设、科研经费、科技服务和开发的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二级管理”的原则,收支两条线,体现“财力集中、财权下放”的原则。对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设二级财务机构,其财会业务接受校财务处的统一领导,并接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检查。
  1.2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重大问题实行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对离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在同一岗位任正职的部门负责人实行五年审计一次。
  1.3 对学校的事业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制度,每年期中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和新增加减少项目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1.4 学校的一切财务和经济活动,接受校审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2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措施
  
  2.1 学校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措施①学校应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亮证收费。各种收费必须出具合法收据,所收费用全额上交校财务处,按学校规定进行分配,不得自收自支。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项目必须遵循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并经校内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立项审批后方可收取。②学校各项支出严格按照确定的项目、范围和支出额度执行,不得无预算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符合有关财务制度,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报虚列。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分散学校财力。③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会计工作内部牵制和稽核管理,从制度上保障学校资金使用的安全。
  2.2 加强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 高校应长期坚持正确的定位和积极、稳健的发展方针,举债规模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树立适度发展的观念。通过对30多所高校的调研,全国政协近日公布了一份高校负债问题的报告,全国高校贷款总额已达2500亿元左右,部分高校贷款资金并未全部用于经过规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据《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的社会蓝皮书称,为了扩建和吸引人才,高校向银行大量举债,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量约在1500亿至2000亿元之间。基建项目应经过规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方可实施。基建付款应严格按程序进行,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开度发票,基建处领导根据施工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认真审核无误后签字(如预付款超过一定限额,须由分管校领导签字)。会计人员根据发票,对照合同上的付款条件及项目发生情况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送财务处领导审批方可付款。
  2.3 加强学校对外投资和校办产业借用学校资金行为的管理 学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学校对资产公司投资坚持经过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程序,采取监管措施,确保资金安全。高校应成立经营性交道管理委员会,对学校投入到资产经营公司的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宏观管理。部分高校由于以前产业流动资金不足,存在企业从学校借用流动资金的状况,学校要积极收回。学校只与资产经营公司发生投资关系。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对校办产业进行投资和管理。学校仅对投资的经营性资产负有限责任。
  2.4 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62条规定:“国家鼓励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合理运用信贷资金是促进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效途径。但信贷资金是有偿的,转入贷款的时间是由银行确定的,不仅需要定期付息、到期还本,而且有严格的借款用途和借款期限的限制。因此高校的管理者应纵观全局,正确决策。既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利用外部环境自觉地抓住举债发展的机遇、周密计划、恰当安排,千方百计地筹集资金,合理运用信贷资金,防止出现支付危机。高校应设立信贷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贷款项目的预测、调查、决策等工作。信贷资金管理委员会在决策时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同时信贷资金管理委员会下设信贷资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可挂靠财务处,负责收集与整理有关贷款项目的材料、证明,考核贷款指标,验证贷款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测算一定时间内所需信贷资金的数量,落实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制定分阶段贷款使用计划及还款计划等具体事宜。实行信贷资金项目负责人制度,信贷资金项目负责人负责资金使用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验收、反馈,并对最终使用的结果具体负责。加强对信贷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审核与监督。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资金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问题,修正方案,制订措施。信贷资金管理委员会应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分项目地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审核;管理过程中使用系统的、全局的、多方位的观点和方法,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效果正确评价,提出问题及修改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3 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管力度,确保学校资金安全使用,防范财务风险
  
  3.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理财;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求之间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继续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3.2 强化法人经济责任制,创造良好经济运作软环境。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经过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强化法人经济责任制可以促使高校决策层增强对经济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促使决策层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合理筹措和运用教育经费,以确保高校财务状况中长期内能够保持平衡。
  3.3 规范学校的投资行为。学校不得以事业法人直接投资;严禁教育经费用于投资企业,大力发展以专得、专有技术对外投资;严禁购买股票等证券投资行为。
  3.4 规范学校与资产经营公司的关系。严禁学校与资产经营公司相互拆借资金和相互担保贷款的行为,资产经营公司不得对非控股企业提供担保,只能对控股企业担保,但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
  3.5 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大力发展科技产业,提高资金投资回报率。发展我校科技产业以科技成果转化并实现产业化为目的,以我校优势特色学科为依托,以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为重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坚持产学研相结合与社会相结合,促进我校科技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3.6 继续加强学校内部会计控制,从制度和源头上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2]王善迈.教育投入与产出研究.石家计河北教育出版社
  [3]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文获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基金2006QT006J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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