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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重庆”卫生行动计划(2008~2012年)(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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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提高学校卫生水平。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加强学校食堂、厕所、饮用水等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建立健全校内卫生机构,完善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健康档案。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加强青少年营养指导,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
  (4)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控。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卫生监督。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控制制度,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提高劳动者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5)大力促进生殖健康。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服务网络优势,免费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检查、随访服务,努力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依托学校和公益性服务机构开展青少年青春期健康教育。
  (6)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应急装备建设,启动区县(自治县)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为区县(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基本设备,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区县(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人员驻乡、驻社区制度。加大对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差距,逐步扩大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
  增加卫生资源总量,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提升大型公立医院技术水平,以人才和科技为依托,优化健康服务。到2012年,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1.5人和1人,每千人拥有床位数增至3张: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新增国家级医学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
  2.行动内容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做强县级医疗机构,启动21个县医院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个行政乡镇至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所村卫生室并逐步达到标准化水平,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确保每个街道有一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
  (2)提升大型公立医院医疗水平。推进市急救医疗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儿童医疗中心等十大公共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提升公共医疗救治水平,增强我市医疗机构在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的辐射能力。提高区域性医疗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区县(自治县)群众就近就医需求。适应城市发展和对外开放需要,新建重医大附一院金山医院、重医大附二院江南分院等一批高水平的现代化医院。
  (3)扶持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市级中医龙头机构建设。加快建成高水平中医药临床基地。改扩建17个县级中医院,着力提高基层中医机构服务能力。建成一批中医药特色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到2012年,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的村卫生室能开展中医药服务。
  (4)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适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培养选拔一批学术领军人才、集聚一批国内外医学高层次人才,使我市成为长江上游和西部地区卫生人才聚集高地。创新卫生人员管理机制。推行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积极探索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妥善解决基层卫生人员待遇及养老保障问题。建立卫生人才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流动的激励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密切医患关系,树立队伍形象。
  (5)提高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壮大医疗卫生优势学科群。扩大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卫生科技攻关,重点支持我市发病率较高、临床治疗难度大、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加强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促进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卫生科技发展成果。
  
  (三)健康行为促进行动
  1.行动目标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创新健康文化传播方式,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提高居民健康文明素质。到2012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70%。
  2.行动内容
  (1)建设健康教育阵地。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到2012年,区县(自治县)全部建立健康教育机构,70%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健康教育服务人员和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置健康教育室并配备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区县(自治县)建立健康知识宣传廊,街道、乡镇、社区人群集中地设立户外健康宣传栏。
  (2)普及大众健康知识。大力发展健康传播,创新传播方式,全市区县(自治县)以上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健康频道或设立健康教育栏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公益性宣传。开展城乡社区“健康讲坛”活动和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健康促进巡讲活动,免费发放健康知识丛书和光碟,促进健康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村社、进家庭,提高居民健康知识水平。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普及大众精神卫生知识,开通“重庆市心理援助免费热线”。提高居民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促进居民身心健康。
  (3)促进健康行为养成。以促进健康长寿为目标,推出合理膳食指导方案和简便易行的健康支持工具,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帮助市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开展全民控烟活动,规范烟草广告,推行公共场所控烟,降低青少年吸烟率。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健康娱乐方式,养成良好健康行为习惯。
  
  (四)健康家园创建行动
  1.行动目标
  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到2012年,国家和市级卫生区(县城)覆盖率分别达到30%和85%,建成市级生态卫生村200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3%,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85%的城区、55%的城镇“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农村“四害”密度明显降低。
  2.行动内容
  (1)全面开展城乡卫生创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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