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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威与政治发展方式关系的理论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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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政治发展方式是研判特定国家和地区政治发展速度和质量的重要概念。尽管自下而上式社会动员为中心的研究路径丰富了有关国家间政治发展方式差异的认识,但该类研究忽视了政治体系选择政治发展方式的可能和实际能力。政治权威属于政治体系所掌控各类政治资源的一类重要变量。伴随着近年来各国各地区政治发展方式差异有所扩大,如何从政治权威类型分析和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政治方式差异,日益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和比较政治研究的焦点。笔者基于深入探讨政治权威的概念、类型及其与政治发展方式间关系,旨在澄清学者对政治权威存在的认识误区,揭示政治权威多样性特征,为进一步从实证角度检验政治权威和政治发展方式间关系作出跬步之积。
  关键词: 政治权威; 结构协同性; 政治文化理性; 政治发展方式
  中图分类号: D034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5.03.021
  The Theoretical Reflection on Political Authority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 Path
  CHEN Peng
  (School of Government of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Abstract: Political development path is an important concept which is used to analyze the speed and quality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 Although the research approach of the bottom-up social mobilization as a center enriches the knowledge on the diversity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 path, the approach neglects the possibility and capacity of political system on this area. Political authority belongs to one kind of resource variables owned by political system. With the diversity enlargement, how to analyze and predict the political development paths becomes the focus of modern China politics and comparative politics research.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oncept of political authority, ideal type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olitical authority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 paths, the research tries to reveal the misunderstanding of political authority and its diversity on its modes and makes contributions for the causal inference on the political authority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 paths from the positive perspective.
  Key words: political authority; structure cohesion; political culture rationality; political development paths
  政治发展是当代政治国家和地区现代化过程的重要目标,政治发展方式则是研判把握特定国家地区政治发展特征的重要指标,也关乎政治发展结果预测。结合或从理论演绎、或以经验归纳的比较政治学研究结果来看,政治发展速度和政治发展彻底性程度是“渐进”和“激进”政治发展方式的主要分水岭,前者在学界通常被称为“费边式策略”,而后者则被冠以“闪电战式策略”。[1]然而无论特定国家和地区其政治发展方式是渐进还是激进,一个亟须回答的理论问题即究竟是何种因素决定着政治发展速度和政治发展彻底性,使不同国家和地区选择了两种不同的政治发展方式。
  回顾有关政治发展方式动力的研究路径,自下而上式社会动员是分析特定国家地区发展方式的一种主要路径。从这类路径来看,国家政治发展根本动力在于挑战现有体制的精英以发动和组织群众,通过发起各类社会运动并组建政党支持或反对当局政治决策,以求推动政治发展。因此,精英对群众动员程度及自身政治组织化程度是预测政治发展速度和彻底性的关键因素。精英组织动员技能、精英和大众博弈关系、反对党内部民主程度等变量都是这类研究的主要变量。
  但上述研究路径从根本上忽视政治体系选择政治发展方式的可能和实际能力。针对该类路径存在的问题,诸如国家能力和政治机会结构[2] 这类研究正在挑战上述研究路径。这类研究强调从国家角度探究决定政治发展方式的关键因素,指出国家在面对结构危机或自下而上各类社会运动挑战时既具有自主性,也具备能动性。国家及统治精英可选择改革、吸纳和镇压等行为领导社会反对力量,进而在逻辑上为国家选择渐进发展方式提供依据。因此,国家掌控的各类政治资源、制度容纳能力及该国所处的国际政治环境都是该类路径考察的重要变量。政治权威则属于该类路径下政治体系所掌控各类政治资源变量中至关重要的一类资源。   虽然上述讨论为我们提供了认识“政治权威”变量的宏观理论背景,且有关政治权威讨论在中国当代政治和比较政治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回顾近年来CNKI有关这些研究呈现以下三个特征:第一,有关研究经常低估概念实然和应然上的区别;第二,有关研究多着眼政治权威功能分析,未严格考察政治权威逻辑起点及其作用微观机制;第三,由于这类研究未充分考虑政治权威类型多样性,导致有关政治权威研究静态且无法实证检验。因此政治权威研究仍是亟待突破的研究领域。而且,若无法提供有关该变量逻辑起点、类型、政治权威作用政治发展方式的具体机制,有关政治权威研究可能依然陷入宽泛讨论而无法验证的怪圈。因此,基于上述考虑,笔者首先从政治权威概念分析出发明确政治权威以回答研究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政治权威理想类型及政治权威与政治发展方式间的逻辑关系。
  一、什么是政治权威与政治权威的概念分析
  从学科分布来看,“权威”一词既是政治学的重要分析概念,也常见于人类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社会科学领域。由于有关政治权威研究时常低估概念实然和应然的区别,导致该概念时常存在实证和规范层面的混淆误用。因此,介绍有关政治权威结构、理想类型划分和作用机制前,有必要先以实证标准对政治权威展开概念分析以求明确什么是政治权威及其具体内涵。
  其实,从该概念发展溯源出发,可揭示政治权威基本内涵演变的基本线索。政治权威在古罗马时期为“服从”(Authoritative)。[3]伴随生产力与政治关系的发展,权威经历由伦理型权威到权力型权威的演变。根据诸派学者归纳,政治权威至少包括四个维度即合法性、层次性、主体性和强制性。合法性维度是指权威本质是服从者与领导者间的认同关系。韦伯以此为依据,将权威划分为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性权威。[4] 层次性是指权威是实然与应然逻辑的统一。阿伦特认为权威“既区别于武力的压服,又区别于运用论争的说服”。主体性是指权威与知识紧密相关。知识是主体建构的产物,权威是对知识的影响,因此权威强调主体性的存在。强制性是指权威“是一种政治暴力”,[5]是一种强制的权力。上述四个维度分别从权威的服从关系、方式、知识和阶级出发,为揭示权威内涵提供相应的启示。
  但以上维度无法反映概念完备性与外延的要求。通过考察权威发展理论的内涵,权威还包括历史性、正义性与心理累积性等三个维度。历史性是指权威随着一定历史时空条件下变化与发展。权威的发展依托现实的物质、文化、政治、宗教、技术基础。正义性是指权威在具备合法的维度下,强调权威与平等、自由、公平等政治价值的紧密关系,以弥补回答公民不服从的问题,避免单纯以暴力来审视权威。[6] 心理累积性是指权威是建立在公民政治心理累积的历史过程上,既具有相对稳定性,同时也具有短期的变化可能。既避免权威层次视角下的静态研究,也解决主体性与权威之间自主性的冲突。心理累积性与政治文化的发展紧密相关,从文化的角度避免片面将“权威”理解为政治暴力。因此,权威至少蕴涵七个维度即合法性、层次性、主体性、强制性、历史性、正义性与心理累积性。上述维度阐明权威在服从、方式、知识、阶级、发展、目的、过程的基础和特征,充分体现出权威在实然与应然的统一。依据权威七维度,权威的研究方法既包括对权威本体、权威过程、权威发展的哲学思辨,也包括对权威与政体发展、权威类型、权威运作机制、权威与政治发展等经验性知识与概念知识的经验性证明。综上分析,“权威”的含义可理解为在一定政治系统内,具备不同政治文化的政治主体对政治体系合法性和正义性的认同。
  二、政治权威结构与政治权威理想类型划分
  虽然政治权威的静态概念分析为权威过程及运作机制的理解提供经验依据,但依然无法捕捉现实政治世界政治权威多样性的特征。因此,在政治权威概念分析基础上还必须考察政治权威内涵要素间组合关系,以此刻画政治权威多样化的理想类型,从而有利于政治分析者识别不同政治体系拥有的政治权威模式差异,为预测不同政治体系政治发展方式的选择提供依据。
  根据政治权威内部组成要素间的亲和性和逻辑关联性,不难发现政治权威正义性、合法性、强制性强调政治权威的现实结构即权力与政治制度二者的协同性关乎政治体系的功能与发展。权威的心理累积性、主体性、历史性则直接影响政治文化理性。因此,政治权威的结构可进一步明确为政治结构协同性与政治文化理性程度。政治权威结构为认识区分政治权威运作机制理想类型提供基础。
  (一)政治权威与政治结构协同性
  政治权威合法性、正义性、强制性反映权威的利益认同关系、超越性和利益差异特征。权威的发展需要经过多元利益在公民社会中直接形成的自发秩序阶段向制度化阶段的转变,即权威运作机制对利益的调节方式存在直接与间接两种形态。两种结构之间的协同性是理解权威运作的关键变量。上述维度可对权威内在结构区分进行揭示和推论。
  1. 强制性是一定的阶级、阶层和集团建立合法性以及建立政治制度的根本动因,充分反映出各阶级集团作用的结果。权威强制性体现的是公民社会里直接的利益冲突关系,体现多元利益自发的秩序。由于阶级集团必须借助公共权威实现其利益诉求,执行与本集团利益紧密相关的政策,主导的阶级集团必须提出合法性建设的命题。
  2. 合法性的提出旨在解决合理服从的难题,通过对利益分配机制的认同,达到对抽象利益关系的认同,是合法性概念在调节客观现实的政治关系的必要条件。因此,揭示出政治权威认同形成过程经历由具体向抽象的发展转变,具体表现在政治人对政治制度的认同与反映。合法性本质上意味着政治权威对利益调整的制度化过程。正义性体现着政治权威对多元利益的超越,表现为政治权威作为公民社会的共享观念,发挥着各集团联系功能。
  3. 正义性对正义、平等、自由和权利的强调,集中体现着公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制度层面,正义性要求国家必须通过宪法明确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体现着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对抗与非对抗性关系。权力层面上,正义性要求国家与公民社会划分权力边际,将社会权力划分为市民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两种权力,[3]在此基础上形成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权力关系。因此,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正义性提出权威的权力层面的区分,体现着多元利益自发的秩序。政治权威的阶级基础则将利益关系制度化,提出政治权威结构的制度层面的划分。   因此,政治权威内在结构即权力与制度结构,二者协同性强弱是政治体系发展的关键变量。目前学者突出强调对国家、社会、政党以及半国家权力等权力之间的关系研究。如列宁提出的“半国家”理论,由于人类必定从阶级压迫的国家政治演化到“自由人的联合体”,社会权力是不断进行扩张的。半国家的发展需要依靠一种权力转换的机制运行,即能够充分将国家与社会权力联系,为国家权力提供合法性支持。近代政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该问题,政党既是社会权力控制国家的手段,也是一种过渡形态的权力,即党权。[7]制度结构方面,研究内容包括对制度原则、路径、制度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研究。权威内在结构的协同性要求制度与权力之间实现平衡,即制度结构在权力关系的约束下,具有推动政治体系结构分化的功能,且与权力关系的发展相适应。
  (二)政治权威与政治文化理性程度
  政治文化对政治体系和结构的功能表现在:(1)政治文化作为权威结构的构成部分,可调整权威结构的关系。(2)政治文化的性质与政治发展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理性的政治文化对权威的制度原则、变迁和经济发展具有正的相关性,即当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伴随着政治文化理性程度的提高,制度原则更易维系,契约精神与公民权利意识趋于发展,进而推动政治发展。(3)政治文化的理性程度与权威的权力结构发展呈正向的发展。
  政治文化的现代性意味着文化世俗化、理性化与大众化。政治文化现代性核心在于政治文化理性水平,[8] 按照政治文化现代性的理性标准,可将政治文化分为理性的政治文化与非理性的政治文化。政治文化理性程度越高,权威的权力结构中多元的权力主体易于通过协商的方式推动权威的动态发展。政治文化的理性程度取决于权威的心理累积性、主体性与历史性三个维度:
  1. 权威的心理累积性着重突出客观的政治心理在文化理性中的作用。政治心理一般包括微观层面的公民个体政治效能感、责任感、信任感、动机、态度、人格等内容,宏观层面的群体心理及引导群体心理和个体心理的方式。通过对公民政治态度与动机发展的关系以及“认知―道德―行为”发展过程的认识,政治心理为政治文化提供基本的倾向基础和认知、评价。通过对政治心理的代际累积,群体心理逐渐成为群体的历史记忆,进而与习俗、习惯和法律共同构成政治文化。因此,政治效能感、责任感和信任感依据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认知模式,通过累积性的心理认知,实现对政治文化传统性的改造。理性的政治文化可按照基本的政治心理与心理认知的过程两个维度进行理解。一般来说,高的政治效能感、责任感、信任感是理性政治文化表现;相反,属于非理性的政治文化。依据心理认知的过程,符合“认知―道德―行为”模式为理性的政治文化。
  2. 主体性体现着政治人对政治知识的建构。政治人的主体自主性与自主意识愈强,则政治人对政治知识的建构和世俗化趋势可能加快,政治知识在于依据客观现实对政治关系和政治行为、政治世界进行的主体性理解,因此有利于去魅,实现对政治客体的现代理解。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有利于政治人摆脱臣民意识和部落习惯意识,实现由臣民向公民的转变,进而实现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资质转换。历史性强调政治文化的历史基础和积累,有别于政治心理的不稳定性,特别是有别于公民个体政治心理的动态性的特点。政治文化的理性既强调政治文化的现代性特征,同时结合制度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对利益关系的调节能力总是有限的现实情况,强调政治文化的混合型特点。因此,政治文化的理性是既有的政治文化与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累积性政治心理总和的产物。[9]
  (三)政治权威的理想类型划分
  通过上述分析,政治制度结构与权力结构构成权威结构,政治文化对二结构的协同性与权威的发展具有正的相关性。政治权威二结构间关系是理解权威动态运作过程的关键变量,构成政治权威运作机制。政治权威运作机制是指权威在动态过程中的运作规则和方式。根据权威二结构与政治文化现代性的理性程度的不同,权威运作机制可划分为以下类型即协商型权威、极权型权威、发展型权威和极化型权威,见表1。
  其中,协商型权威特征表现为权力与制度间协同性高,文化理性程度受公民文化心理累积、主体意识与政治社会化等因素的作用,公民具有相对其他类型主体更高的自主性。发展型权威是指权威结构协同性程度低,利益关系复杂,政治体系在一定程度难以适应利益关系的发展;文化理性程度方面,公民具有良好的民主生活知识与技能,因此文化理性程度相比极权型权威要高。极权型权威是指制度与权力协同性高,且结构高度分化,具有完备的官僚机构与政策执行能力,适应利益关系变化,文化理性程度的非理性程度高,臣民意识强,忽视政治主体自主性意识的发展。极化型权威是指权威结构协同性弱,利益关系高度复杂,文化理性程度低的权威类型。协商型权威作为权威运作的理想类型,发展型权威、极权型权威与极化型权威都具有过渡性的特征,即三类权威以协商型权威作为权威发展的理想目标。由于权威来源的不同,发展型权威、极权型权威与极化型权威依据各自特征与条件,向协商型权威转型难度依次降低。
  三、政治权威理想类型与政治发展方式选择
  政治权威理想类型与政治发展紧密相关。政治发展是政治体系及其效能不断发展的过程,其主要包括政治结构高度分化、政治文化世俗化、政治权力分配合理化等三个方面的发展,[10]而政治发展方式则是政治发展上述三个特征集中表现。因此,本节在分析政治权威运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探究不同类型政治权威与政治发展方式选择间的因果联系。
  前文已论述政治权威按其作用机制类型可分为协商型权威、极权型权威、发展型权威与极化型权威。其中,协商型政治权威核心在于理性文化支配下的权力来源世俗化、民主化,制度层面的高度分化和法治化。现代民主政体无疑属于这种权威形态。极权性权威属于技术支持下的专制权威范畴,如20世纪上半叶的德国、俄国和日本,以及当今不少亚非拉国家中的专制政体。极权性权威是由于非理性的政治文化,造成权力来源的趋魅化,制度上从属于一元统治,以严密的组织形态和技术,造就了极权性权威。这类权威其实是国家裹挟社会的全能型军事组织。发展型权威是时运不济,政治上无力作用的结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类政体核心依然是以现代精神支配下的产物。极化型权威可以理解为零权威,由于政治文化上的非理性,且由于制度结构层面的高度脆弱,无政府主义最终将导致社会的解体。   不同政治权威类型与政治发展方式选择存在一定的相关性。[11] 前文已具体述及政治权威理想类型的内涵,下文还必须探究不同类型权威作用政治发展方式选择的机制。
  首先,不同类型政治权威意味着政治体系政治决策主体及决策权力的分配存在差异,决定了精英对政治发展方向的控制程度。决策权力主体在当今世界主要包括集体模式与个体模式,集体模式的具体形式表现为军事集团专政、一党或多党制、委员会制,个体模式表现为个人独裁、君主制。协商型权威讲究权力和合法性的多元,制度与权力的协同程度较高,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动员与政治参与,决策主体呈现集团模式,决策程序的法制化和决策过程的科学化,注重渐进主义的政策发展模式。极权式权威是以技术与高度发达的官僚机构为依托,以非理性文化为指导的权威类型。决策主体为单一的官僚集团,决策过程中的利益协商过程和利益关系简单,以国家与民族利益为利益取向,如法西斯集团统治或者法西斯个人专政。同时由于该权威以非理性的意识形态作为合法性的支持来源,因此领袖的个体魅力在决策权力体制具有较强影响,因此极权型权威的决策模式以个体决策模式为主。发展型权威由于制度中结构分化不足,且社会权力呈现多元分配的格局,因此决策模式为集团模式。极化型权威以非理性的政治文化为导向,且在制度与权力的协同性较弱,社会动员难以发动,同时结构分化程度低,因而政治体系的政策动员与政策执行的功能难以发挥。政治文化的非理性难以为政治体系提供合法性的支持,政治成员心理呈现不稳定的特点,因此决策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处于瘫痪。即便存在,决策主体更换频繁,政局动荡。
  其次,不同类型政治权威反映着政治共同体与社会的权力对比关系,决定着政治发展方式的速度。协商型权威的特点即权力与制度层面的协同性强,政治制度的发展对权力关系的动态变化适应功能得到发挥,能够动态反映权力变化的关系。权力格局的变化是指国家、社会与党权之间的权力变化。协商型权威是指国家、社会权力、党权之间的权力分配是以社会权力为基础,社会权力通过党权控制国家权力,达到界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力边际的目标,因此国家权力在具有自主性的同时,反映的是社会权力内部变化的发展结果。极化型国家体现着以官僚机构或者组织为主导的一元权力分配模式。极化型权威意味着极化型的权力,也意味着三种权力之间的平衡被其中的一种权力彻底打破。非理性的文化导致极化型权力体制的合法性能够得到部分支持。极化型权威的合法性部分也从政治绩效中汲取。高度分化的政治制度可利于政策的动员与执行,因此随着政策执行的对象不断扩张,国家权力的成本与效能在一定发展阶段将呈现紧张的状态,这种状态因权力的职能逐渐单一化与内部利益逐渐复杂化,造成权力成本的急剧上升,因此最终造成的是社会的解体。发展型与极化型权威的共同特点在于制度结构分化程度低,区别在于文化理性程度不同。因此,发展型对协同性的营造功能要优于极化型权威,从而逐渐向协商型权威转变。
  具体而言,协商型权威因决策权力主体的多元、政策动员能力、执行能力和三种权力边际的明晰,政治发展可通过立法与修宪、协商的形式对权力格局进行及时反馈,因此采取的政治发展方采用和平变革与暴力程度较低的发展方式。极化型权威的决策模式以个人模式为主,决策权力主体的利益与权力紧密相关,非理性的政治文化在对公民的心理累积性与主体性进行限制,同时由于权力边际实际不复存在,因此权力个体的倾覆或者直接采取暴力方式置换极化型权威的主要手段。发展型权威在决策模式上相对不稳定,然而政治体系对公民的心理累积性与主体性的培养,公民在政治发展方式的选择上更可能采取协商和谈判的方式。反之,极化型权威的政治发展既需要制度与权力关系的重构,又面临着政治文化理性化的双重任务,其合法性的来源既需要政治绩效,同时也需要政治个体的魅力,达到提高决策权模式的制度化与权力关系边际的明确。
  四、结论与讨论
  从政治权威的概念分析、类型识别及其与政治发展方式选择间关系探讨来看,如何从实证评估政治权威对特定国家地区政治发展方式选择的影响尤为重要。因为有关政治权威长期忽视概念在规范和实证上的区别,容易导致概念相关变量无法操作化,进而影响从理论和经验上总结有关政治权威与政治发展方式间的关系问题。目前比较政治学界越来越多的学者强调政治权威研究的操作化,如政治意识形态的“左―右”区分、“政治信任”、“政治支持”和“政体满意度”等概念的操作化,[12] 从而为探究精英大众有关政治发展方式选择上提供微观数据基础。这种对政治权威操作化的努力不仅有助于比较政治定性方法的研究,更有助于提升比较政治定量研究。
  政治发展方式集中反映了特定国家和地区精英与大众对本国政治发展道路、速度和程度的选择。虽然自下而上式的研究路径有助于探究更为微观和中观层面的政治变量与政治发展方式间关系,但以国家为中心的研究路径则更为直接地从国家制度和宏观上为解释政治发展方式提供可能。比如本文探究的政治权威正是这类路径下一类重要的资源变量,为拓展解释国家层面政治发展方式差异提供了重要的概念工具。在有关研究依然缺乏对政治权威基础概念足够重视时,笔者试图为该领域研究作出跬步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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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校对:叶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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