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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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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面向一线生产的技术技能人才,实践教学在高职教学中已占据较大比例,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高职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实践教学方法各异,标准不同,且尚未形成完善的评价体系。通过初步构建实践教学评价指标及实施方法,分别进行学生评教、督导评教、用人单位评学生的实践教学评价后,教学反馈效果初显。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实践教学 质量评价体系 构建与实施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8-0237-01
  一、构建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意义及原则
  1.背景及意义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面向生产和服务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更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培养。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文件[1]指出,要“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同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2]中指出各级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时数原则上要达到总学时的60%,凸显了实践教学在高职教育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性。尽管各学院、各专业、各课程的实践教学方法各异,但实践教学质量仍是各高职院校关注的焦点,其质量的优劣是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以及学生的从业能力、适应岗位能力的关键。因此,探讨实施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有序、有力、有效地实施评价,对高职学院提高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专门培养从事药品科研服务、生产、检验、销售、用药指导、医疗器械等领域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学院,非常重视对学生操作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2015年初,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3]中提出,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进行锻炼、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兼职教师的制度,加快提升师资队伍的实践教学能力。同时,全面推行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双证书”制度,突出中、高级职业能力的培养,要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类毕业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90%以上。学生获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时,除相关理论知识外,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实操成绩,因此,学生实验操作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取证和就业。今年,学院启动了新一轮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构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院虽已形成教学督导评价体系,但实践课程的各项评价指标有所差异,不尽相同。因此在实践教学如此重要之背景下,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系统、科学、可操作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可引导实践教学进行动态自我评价和质量监控,实时监督实践教学质量,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制定原则
  评价指标的建立,应依据高职教育发展规划和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突出高职教育基本特征,突出专业特色。
  2.1系统性 评价体系应能全面反映实践教学的综合情况,综合考虑多环节、多因素、多角度[4],制定主要方面的评价指标,使其既能反映直接效果,又能反映间接效果,以保证综合评价的全面性、有效性及相关性。
  2.2实用性 即指标制定合理、含义明确、标准适中,具有代表性,数据资料便于收集、判断,易于掌握。
  2.3动态性 在实践教学实施过程中,若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质量等发生变化时,对应的评价指标也应及时跟进和调整,以满足实践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确保评价指标的实时监测。
  二、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施
  1.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
  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依据CIPP评估模型[5]。CIPP评估模型于1967年由美国学者斯塔弗尔比姆提出,包括背景评估、投入评估、过程评估和成果评估,因其具有全程性、过程性和反馈性的特点,在教育等领域已得到广泛的应用。
  根据CIPP评估模型制定了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和用人单位评价三种类型的评价指标,其中学生评价、督导评价以在校实验、实训课程为主,用人单位评价以校外实习、订单班、顶岗实习为主,该评价体系构成了三位一体的金字塔型立体评价结构。评价体系中,学生是实践教学活动的主体,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最具有发言权,且评价的基数最大、影响也最大,因此,学生评教应作为对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依据,为金字塔的基座;督导评价为形成评价结果的中间构成因素;用人单位评价是对学院整体实践教学质量水平的评价和检验,是影响学生实习与就业、订单班培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等的重要参考数据。
  2.评价方法
  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建立了三级评价体系,即将学生评价作为基础性评价,教学督导作为认定性评价;用人单位评价作为检验性评价。
  2.1基础性评价:依托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估模块,设置评价指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教师可登录查看评教结果和分数,还可对较差指标进行分析和改进。
  2.2认定性评价:由学院教学督导(专家)或系部通过现场听课、学生座谈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价,认定性评价除以在校授课的评价结果为依据外,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教师的一线岗位实践经历和时间、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时的表现及发挥的作用、教师指导学生技能大赛中的表现和成绩等。
  2.3检验性评价:也是导向性评价,对校外实践和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实践技能的评价能够反映学院学生培养的整体水平,通过问卷调查、下企业走访等形式由实习单位进行评价,这不仅可以反馈我院实践教学实施的效果与不足,还可准确把握学生技能培养的方向,即企业需要什么技能的人才,我们就培养掌握什么技能的学生。
  三、结果与展望
  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指标初步构建完成后,对学院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等10余个专业1000余学生进行了网络及问卷测评,通过统计分析,暴露出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结合督导听课和学生访谈的意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教师和系部,督促教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也有利于教师把握实践教学的重点和难点。笔者还对工学交替和顶岗实习学生进行了跟踪评价,主要以问卷调查及面谈的形式由用人单位完成,该评价结果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学生技能培养方向的把握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跟踪学生在校学习到顶岗实习到毕业后的就业情况,采用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尽管长期评价的周期较长,涉及面广,评价人员复杂,甚至包括社会评价,但更能反映人才培养质量的远期效果。可以肯定的是,该体系的建立,可以明确评价指标,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提高高职学生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和就业率,增强就业能力将产生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2]《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2014年;
  [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津政发〔2014〕31号);
  [4]尤晓玲,马应魁,马莉,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改革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13,22,172-173,183;
  [5]黄华,浙江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浙江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
  作者简介:杨季(1980-),女,汉族,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药物制剂技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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