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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发挥应急预案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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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生活的质量有了新的要求,以及社会的各行各业的发展均对环境生态的质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近年来, 我国也相继出台了系列相关的环境保护机制,特别是在2011年由国家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里的相关意见,由此看出,我国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本文主要针对当前的应急预案管理方案所发挥的具体作用展开分析工作,并在这一基础上指出该预案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个人的意见与建议。
  由于我国过去长期处于经济落后的发展趋势,在环境保护方面缺乏一定的意识与管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复苏,我国对社会动态的各方面管理越来越具规模化,其中,由于我国的环境应急管理建设工作起步较晚,目前相关的管理基础较为薄弱,而新时期的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模型以及相关的备案制度目前处于初试阶段,距离管理层面成熟化的目标目前仍需通过不断的实践与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中的部分措施。
  一、关于应急预案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1.管理缺乏强力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度中对存在突发环境事件对企业以及社会造成环境影响的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目前的应急预案虽然对这一明确要求在管理上有一定的管束,但由于该管理措施的形式是以环境保护部的文件格式所下发的,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力,由于缺乏规范的法律条例的支撑,企业中的预案建设、环境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的约束力均受到不同程度上的影响,而且对于政府以及环保管理单位对企业实施的环境应急预  案的建设工作在监管层面上等都受到了影响。
  2.关于环境紧急预案的数量总体偏少
  根据10年前的年度统计,国家在10年前所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就达到了240‘’0000件之多,但其中关于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数目只有3500件左右,而且当中部分具体预案的功能在权利上仅限制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去展开操作的应急预案, 关于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比例相对来说较少。根据2010年国家环保部门建设的重点行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得知,部分企业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虽在数目上得到了提升,当中部分措施在实际的操作中与显示仍有一定的距离,甚至,少量企业或从未重视环境应急预案的开发建设工作。在环境应急预案影响力最大的石油化工行业,超过15%的石油化工企业就从未展开关于环境应急预案的开发与建设。通过这种现象,反映出目前我国社会上关于环境保护与安全理念的意识还处在较于薄弱的状态,这种现象会给当地政府部门与环保管理单位的管理、指导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清理工作带来了实际操作的影响,而当地的生态环境也就此存在安全隐患。
  3.紧急预案缺乏有效的衔接,缺乏协调发展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目前仍有大部分地区的管理缺乏规范性的指导,部分地方的管理部门对环境应急预案的认识目前仍停留在预案编制层面上,应急预案的评估模块未得到广泛的应用,因此导致评估机制的措施缺乏相关的实践效果作为参考,这种现象对后续的环境  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存在一定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当地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另一方面,相关环境部门由于各有不同管辖范围,因此缺乏相关工作的沟通和协调,这种情况不利于企业和环保部门之间的应急预案实行有效的衔接,环保部门监管作用发挥不到最好的效果,在相关环保管理单位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应急预案中,双方缺乏在预警、应急  响应、应急保障等关键环节的有机衔接,存在相互矛盾的现象。
  二、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发挥应急预案核心作用
  1.加强预案管理
  无论是政府部门或企业单位,都应当严格贯彻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具体规范措施和要求,政府部门加强企业的预案管理工作,  预案管理作为环境應急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政府部门与企业需要共同开发环境应急方案的一项基础条件,具体的作用体现在:在实施环境应急方案的全过程中发挥指导、督促企业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及及时消除环境隐患的作用,降低发生更大范围的环境风险,有利于不同的企业、环境部门、政府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工作的开展,  政府部门、企业、环保部门都应当明确不同部门之间的环境保护责任,做好应急时间的准备工作,并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建立正确的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意识与思想;发挥预案管理的作用的同时也为环境调查部门在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工作与处理措施提供了根据。所有部门之间具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思想理念。是构建良好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维护环境生态的重要基础。
  2.在法律层面明确预案的重要性
  我国在出台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管理体系中,就明确指出了 “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措施,这是预案管理建设工作中所需要的法律方针,国家的管理体系中明确地要求:无论是基层管理部门或者上级管理部门都需要根据实际的管理情况同步完成不同单位之间的预案条例,加快建设进步构建以及覆盖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预案管理体系,而各级、各单位、各部门都需要做好预案管理体系的有效衔接。在开展实际的预案动态管理的工作中,不断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当中具有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建设条例,为国家后续出台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第23、24条规定里对有关的管理单位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作为根据。
  3.建立完善的预案报备案制度
  通过不断的完善预案管理条例的建设工作,  并选取最合适的试点范围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国家所有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并在实际的环境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以该基础作为核心目标,首先将原来的工作模式,也就是环保管理单位在前往企业进行环境的检查工作之前对应急预案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转化为交由企业独自完成预案的内容编制和评估内容,该项工作完成之后企业自行向环保管理单位进行备案,后续环保管理单位对其进行审查。这种新方案的实施不仅可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环保管理部门的工作处理效率。
  三、结语
  在当前的发展阶段,不断地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是保护、管理生态环境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无论是企业或是国家政府部门,都应当明确各自的社会责任,切实可行地推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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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毕军,马宗伟,刘苗苗,等.我国环境风险管理的现状与重点.环境保护,2017,45(5):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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