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进士》中的两个“聊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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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光福 赵姗姗
摘要:聂廷生《周村进士》是一部皇皇大作,在淄博地域文化研究方面贡献颇巨。其中《聊斋志异・鬼哭》中提到的王七襄是当时淄川进士,《放蝶》中提到的王岖生是当时长山进士,都是现行行政区划中的“周村进士”。以往,学界对此二人事迹掌握不够全面,故而对两篇小说研究也不够深透。《周村进士》中提供了有关二人的许多新资料,对聊斋文化研究也有重要促进作用。
关键词:《周村进士》;《聊斋志异》;《鬼哭》;《放蝶》;王昌胤;王岖生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志码:A
一
从谭其骧先生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八册(清时期)的山东地图看,济南府东部,在淄川县西北、邹平县东南、长山县西南,有一村镇叫周村店,这应该就是现在淄博市周村区政府所在地的位置。它和其东边的张店一样,在清代只是一个村镇,还不够县的资格。因而并不像淄川、博山和临淄等一样,撰有《淄川县志》《博山县志》和《临淄县志》,有着属于自己的系统完整、明确详实的历史记载。
因此,聂廷生先生这本皇皇大著《周村进士》,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现在周村地域范围内的历史上的进士”。因为这些进士考中的时候,不是属于淄川县就是属于长山县――其中蔡澍还是高苑县人,晚年才定居于长山县高塘村。也就是说,这些进士们若论籍贯只能是济南府的老乡,而不是某一个县的同乡,他们的名字和事迹是很难同时出现在一部以地域冠名的学术著作当中,从而形成一个完整意义的固定名词结构的。
但是,像《周村进士》这样的著作,其价值有很明显的现实指向,也就是说,其学术指归看中的是其“当代价值”。正像宣兆琦先生说的那样:“‘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当前,周村正处于‘济淄一体、张周同城’的重要历史交汇期,面临千载难逢的重大历史机遇。我们应更加注重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弘扬和传承周村进士文化精神,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厚植为民情怀,做到乘势而上,真抓实干,为加快周村老工业区转型振兴、走在前列、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1]5也像著者聂廷生先生所说:“周村进士文化,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所孕育培植的一朵艳丽奇葩,加强对周村进士文化的深入挖掘和阐发,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活力,为人们提供正确的精神滋养,是研究周村进士文化的根本目的和不懈追求。” [2]26所以,目前也只能以这样的结构写作这样的著作。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和现今的行政区划不能一致,而为了其现实意义,著作又不得不以现今之行政区划冠名,这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
就是这样戴着镣铐跳舞,聂廷生先生这部字数五十余万、页数近五百面的厚重之作,也依然闪展腾挪出了炫人眼目的翩翩舞姿,为读者贡献了诸多弥足珍贵的智慧和心血。我们不是地域文化或进士文化研究者,只是“聊斋文化”的普通探寻者,所以仅结合《周村进士》中有关“聊斋文化”的两个“聊斋人物”,来谈谈我们的看法。
二
《聊斋志异》中有一篇《鬼哭》。其开篇云:“谢迁之变,宦第皆为贼窟。王学使七襄之宅,盗聚尤众。城破兵入,扫荡群丑,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公入城,扛尸涤血而居。往往白昼见鬼;夜则床下飞,墙角鬼哭。”其结尾的“异史氏曰”云:“邪怪之物,唯德可以已之。当陷城之时,王公势正@赫,闻声者皆股栗;而鬼且揶揄之。想鬼物逆知其不令终耶?普告天下大人先生:出人面犹不可以吓鬼,愿无出鬼面以吓人也!”
这里提到的“王学使七襄”,名王昌胤,字周祯,号七襄。他是明崇祯年间的淄川进士,其事迹史书多有记载,较为通行的《聊斋志异》注本,对其仕途履v也都作了较为详尽的注释。可是限于资料,对于这两段话,仍有两处该注而没有注出的地方。而这两处难点,在《周村进士》一书中因为有了新材料的支撑,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首先,《鬼哭》中“城破兵入”“公入城”的“城”,指的是淄川县城。王昌胤是淄川县忠信乡苏里庄人,离淄川县城有数十里之遥;考中进士后一直在外省做官,离淄川县城更是千里之遥了。他的宅第怎么会在淄川县城里呢?《周村进士》说:“王昌胤娶有两房妻子,但没有儿子,以其二哥王肇荫四子广铨为嗣。王广铨,字次公,武监生,曾考取定州同知,后随嗣父王昌胤搬至淄川县城西街居住。” [1]213看到这里,我们就明白了,原来王昌胤在淄川县城西街上置有房产。他是大官,房产自然宽绰,因此“盗聚尤众”,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聂廷生先生若是能在此提供出这则材料的出处,那就会更加让人高兴了。
其次,蒲松龄说“想鬼物逆知其不令终耶?”意思是说,王昌胤尽管此时“势正@赫”,鬼物们却提前知道他没有好结局,所以就不害怕他,并且还对他进行“揶揄”。对于“不令终”这三个字,人们有种种猜测,并结合各种民间传说作了尝试性的解释。但是最终都因文献不足征,得不到令人信服的确解。
如袁世硕先生在《蒲松龄事迹著述新考・蒲松龄早年“岁岁游学”考》中云:“旧谓尽天年、得善终为‘令终’。这篇故事对王昌荫讥刺之意甚明,至少是并无敬意,说他‘不令终’,无疑是未得善终,即俗话说未得好死的意思。再者,王昌荫与同邑王汀⒏哏裎同辈人,曾同为京官,但在王、高二人的诗集中,却不见与王昌荫有交往、唱酬之迹象,是不屑与之交往,还是有意回避?由这等情况看,王昌荫有可能是在顺天学政任上因得罪而致死,故诸方志均不便言之。” [2]44-45朱其铠先生主编之《全本新注聊斋志异》注云:“后文谓其‘不令终’,所指事状待考。” [3]80赵伯陶先生注释之《聊斋志异详注新评》注云:“王昌胤之结局不详,几种方志也未予记述。” [4]137而今,随着《周村进士》的出版,这一问题得到了完满解决。
聂廷生先生先引《清世祖实录》,说明顺治八年,“王昌允在应革职的八人之内”;顺治十四年,“革职御史王昌允以窝盗、杀人及诸不法事,讯实,弃市”。接着又引李中馥《原李耳载》中记载的王昌胤巡按山西时的一件奇事:守道娄惺伯,楚人,喜交游,重然诺。后转按察使,与巡抚王七襄常常意见相左。王七襄是个“险谲”之人,“阴以诽刺[中丞申公朝纪”,暗地里捏造事实诬陷娄惺伯,蛊惑中丞申朝纪。申公相信了王七襄的话,极为恼怒,搜罗道听途说之事,上奏“七可斩之疏”弹劾娄惺伯,使其含冤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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