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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m俪):一个进入通语的方言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韩婷

  摘 要 《孔雀东南飞》中“公姥”(m俪)被辞书和诗文注者释为“公婆”,“姥”有“丈夫的母亲”之义。通过梳理汉魏晋南北朝文献中“姥”及与其意义相关的一组词的使用情况,进而对“姥”的产生背景、词义有更为准确的把握。“姥”仅有“老妇人”之义,是魏晋南朝特定社会历史条件对词汇产生影响的一个具体而微的体现。
  关键词 姥 词义 语音演变 方言差异
  辞书中,“姥”(m俪,下同)字条下通常列两个义项,如《汉语大词典》“姥”字条下所列义项为:(1) 婆,丈夫的母亲。(2) 老妇的通称。《汉语大字典》“姥”字条下则列出四个义项:(1) 年老的妇人。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三:“姥,今以女老者为姥也。”
  (2) 母亲。又夫或妻之母亦称姥。(3) 旧指教女子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女教师。《广韵・姥韵》:“姥,女师也。”(4) 姓。在“年老的妇人”外,“姥”真的有“丈夫的母亲”之义吗?本文通过对汉魏晋南北朝相关文献中“姥”的词义考察及处于“老妇人”语义场中诸词的使用、分布情况分析,以期对“姥”的词义、始见于东晋文献的原因以及体现的时代特点有更为全面而准确的认识。
  一、 “姥”的词义是“老妇人”
  “姥”字《说文》所无,东晋文献始见:[1]
  (1) 向为老姥作粥,失火延逸,罪应万死。(《世说新语・德行》刘孝标注引邓粲《晋纪》)
  (2) 以千钱与余杭姥。(《神仙传》卷三)
  (3) 吴范相风,刘占气,赵达算,皇象书,严子卿棋,宋寿占梦,曹不兴画,孤城郑姥相。右吴八绝。(《陶渊明集笺注・集圣贤群辅录下》)
  《三国志》卷六十三《赵达传》下裴松之注引《吴录》云:“孤城郑妪能相人,及范、、达八人,世皆称妙。”例(3)“孤城郑姥”即裴松之注引《吴录》之“孤城郑妪”,可见“姥”“妪”义同,皆是“老妇人”。按照传统“六书”理论,“姥”从女、老会意,字形构意即为年老的女性。《大广益会玉篇》:“姥,莫古切,老母也。”《玄应音义》卷十三“老姥”条云:“又作妈,同,亡古反。《字书》:妈,母也。今以女老者为姥也。”[2]《慧琳音义》卷九十一“墅姥”条云:“下音母,村中妇人老称也,会意字也。”臧克和(2008)233指出:“姥,《名义》(《汉隶万象名义》)所无,隋唐五代石刻用字亦未之见,而六朝文献多用此字。”综合来看,东晋南北朝时“姥”在文献中的运用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姥”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词运用,如:
  (4) 一姥称举体痛,而处处有黑无数。(《南齐书・徐嗣传》)
  (5) 此姥由来挟两端,难可孤保。(《宋书・刘劭传》)
  (6) 忽睹一姥,衣服臭败,两目无睛。(《异苑》卷四)
  “姥”的前面也可以添加如姓氏、身份特征等的修饰限定成分,如:
  (7) 晋义熙中,江陵赵姥以酤酒为业。(《异苑》卷三)
  (8) 未至十余里,有一客姥,居店卖食,帝过灾。(《世说新语・假谲》)
  2. “姥”原本隐含的“老”义析出,又与“姥”组合而固化成词。如:
  (9) 卖针、卖糖老姥争团丝,来诣琰。(《南齐书・傅琰传》)
  (10) 见一老姥,年可七十许,皤头著O,鬓发皆白。(《异苑》卷七)
  这种现象是汉语词汇发展历史中的一个值得关注的趋势。胡敕瑞(20051,200899)指出,某些情况下,词汇由单音词向双音词发展是“一些原本融合在同一形式之中的概念后来被离析出来并分用不同的形式来表达”,“是一种从概念融合到概念分离的现象”,他把这种现象称为词义“从隐含到呈现”。如对“姥”这个词做义素分析的话,那么“姥”=〔老〕+〔女性〕,“老姥”即是原本隐含的限定性义素析出为构词成分“老”的结果。“姥”的词义并没有发生变化,两相比较,“老姥”的词义显然更为明确。
  按照辞书的解释,“姥”有“婆婆,丈夫的母亲”之意,各辞书所列书证均为《孔雀东南飞》句,一些诗文注者也将诗中“公姥”释为“公婆”。《孔雀东南飞》一诗最早收录于南朝陈徐陵所编《玉台新咏》中,从这一历史时期文献来看,“姥”可以和“丈夫的母亲”产生关联的用例仅限《孔雀东南飞》一诗。在这首婚姻题材的诗中,“丈夫的母亲”是“姥”的固有词义还是具体语境下的言语义呢?这需要结合诗文加以具体分析。“姥”在《孔雀东南飞》中共出现四次:
  (11) 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12) 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
  (13) 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
  (14) 阿母谢媒人: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
  例(14)中“老姥”是刘兰芝母亲(“阿母”)与媒人对话时的自称,意即“老妇人”。例(11)、例(12)、例(13)皆是刘兰芝自言,前两句讲给丈夫焦仲卿,自述因不获焦母欢心在焦家处境艰难;后一句是对小姑的叮嘱;这三句中的“公姥”皆为刘兰芝旁称焦母时所言。与旁称焦母为“姥”不同,刘兰芝面辞焦母时则称其为“母”“阿母”,诗中这样写:“上堂谢阿母,母听去不止。”“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
  再就公、姥对举时的意义加以考察。汉末魏晋南北朝时期文献中“公”可用于称呼丈夫的父亲,是一个表示婚姻家庭关系的称谓名词,与“公”对举的是“姑”“妇”等同样表示婚姻家庭关系的词。如:
  (15) 故里语曰:不不聋,不成姑公。(《释名・释首饰》)
  (16) 抱哺其子,与公并倨;妇姑不相悦,则反唇而相稽。(《汉书・贾谊传》)
  例(16)下颜师古注曰:“言妇抱子而哺之,乃与其舅并倨,无礼之甚也。”例(15)、例(16)句“公”分别与“妇”“姑”对举,是婚姻家庭关系称谓名词。
  “公”还有年长男子之义,是一个一般名词。《方言》:“稀艾,长老也。东齐、鲁、卫之间凡尊老谓之希或谓之艾;周、晋、秦、陇谓之公,或谓之翁。”“公”可以立运用或添加修饰限定成分,还可以与“老”固定组合成词,与其对举的是“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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