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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育人提高教师职业素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明芳

  [摘 要]“教书育人”是教师所肩负的神圣职责,教师要切实担负好这一职责的重要保障是其良好的职业素质。高职高专教师职业素质水平高低则关系到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教师良好的职业素质体现为“学问之师”和“道德之师”的统一。
  [关键词]教师、职业素质、学问之师、道德之师
  作为国家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职业教育,国家对其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增加,对占到大学生总人数近一半的高职生群体来说,无疑对其教师的职业素质也相应提出了较高要求。正所谓“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高职高专教师的职业素质水平的高低将关系到学生的素质发展,是影响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最直接的因素,也是素质教育成败的关键。
  古人道:“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所谓“传道”,即传“为人之道”,教做人之道理;所谓“授业”,即教授学生“从业之技”,让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拥有一技之长,这也正是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学习基本任务之一。因此,所谓的“传道”和“授业”也就体现为“教书育人”,这也正是对教师职责的概括。“教书育人”这简单的四个字,不仅体现了教师神圣的职业使命,更赋予了教师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此外,古人还提到一点,就是“解惑”。在“传道、授业”的前提下,在“教书育人”的教师职责使命基础上,所谓的“解惑“,就不仅仅指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解答”学问之惑”,还应该包含在学生生命成长过程中帮助学生解“人生之惑”。那么教师如何才能解决好这两大问题呢?我想这无疑对教师提出了两大职业素质要求。一方面是教师要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做好学生的“学问之师”,即“学高为师”;另一方面教师更要有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德行,做好学生的“道德之师”,即“身正为范”。因此,“学问之师”和“道德之师”的统一也正是教师良好职业素质的体现。
  一、如何做好“学问之师”
  教师最基本的职责是“教书”。教师要想教好书,要想自己在学科上成为学生的学问之师,就必须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精通自己所教授的科目,做到“学有专长,术有专攻”。同时还需要具备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和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正所谓“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要有一泉水”。因此除了在知识的数量上要多于学生之外,更强调水的质量,我想它必须是“新鲜水”、“环保水”和“多功能水”。因此这就需要我们教师与时俱进,不断补充新知识,不断更新知识,不断获取新信息,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要求教师教给学生的知识不仅应该是适时的,而且是科学的,纯净的,对学生的学习有积极意义的;要求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教给学生学习方法,教会学生如何树立理想,如何确定学习目标,如何克服学习困难等等。因此,这就要求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唯有这样,才能不断开启知识的活水源头,才能拥有一眼源源不断的泉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或许正是教师所应追求的。当然,教师具备了广博精深的知识,还不一定能很好担任学问之师。要做好本职工作,还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能力。比如组织教育教学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等等。
  二、如何做好“道德之师”
  如果说专业文化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教师担任好“学问之师”应当具备的两大基本素质,直接影响其职业活动的成效,那么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则是影响教师教书育人实践活动最终成败的决定性因素。教师的道德品质对学生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因此,我们教师除了要“教书”以外,更要肩负“育人”的职责;除了要担任好“学问之师”以外,还要担任好“道德之师”。然而,所谓“育人”先“育己”,教师若要教育自己的学生学会做人,首先自己应当会做人;教师若要培育自己学生的高尚人格,首先自己应当具有高尚的人格。这就需要教师首先要通过“德之自修”培养自己高尚的德行和健全良好的人格品质,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言教”和“身教”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培养学生为人品德和健全人格品质,从而做到不以“独善其身”为目的,而以“兼善天下”为使命。这或许正是教师这个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的本质所在,也是教师这个职业崇高神圣和受人尊重的原因所在。但是,这同时也体现出全社会对教师这个职业的较多要求和期许。因此,教师不仅要做良好德行和人格品质的宣讲者,更是要做其践行者,在“身教”上体现“身正为范”,对学生能够起到道德精神的榜样示范作用。这就要求教师无论身在何方,无论身处何地,都不能忘记“教师”的身份和角色;无论做什么事情,无论从事什么活动,教师的言行举止都应当与自己作“教师”的身份和角色相适宜,真正做到“为人师表”[1],做好学生的“道德之师”。
  三、如何实现二者的统一
  要实现“道德之师”和“学问之师”的统一,我想首先要求我们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通识知识;其次应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树立依法从教的观念和科学的教育观念,熟悉教育活动中的心理现象,懂得教育规律;再次就是教师必须加强自我人格的道德修养,在从业的过程中通过“德之自修”塑造自我的高尚人格,然后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来履行一个教师的职责和使命。作为教师,唯有从以上三方面进行充实完善,才能更好地履行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才能更好地胜任教育教学的工作。当然,以上三方面仅是为帮助教师自身成为一名合格且优秀的教师打开了一扇门,指引了一条路,更重要的是需要教师通过这扇门,沿着这条路,在以后的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去不断探索、总结、反思和提高。
  参考文献:
  [1]邹顺康.论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意义[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7,27(6):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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