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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教改初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魏丹娇

  摘要: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各个领域对于音乐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对于音乐人才的专业水准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一形势下,沿袭了几十年的音乐专业教学模式暴露出越来越多的不足,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关键词:声乐教改 教学系统化 教学实践
  
  河北省教育厅课题(课题编号:SZ090306),课题题目是:科学发展观与河北省高校音乐教育)
  
  我省音乐教育专业发展至今已有几十年的时间,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无论发展规模还是教学水平、专业水平都有了极大提高,为我省乃至全国培养了大批音乐人才。
  音乐教学中,声乐课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基础专业课,不但主修声乐的学生要学习,即使对于主修器乐和舞蹈的学生,声乐也是必修课,因为音乐的歌唱性是所有音乐门类的基础,声乐教学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音乐教学的情况,声乐教学中的不足严重影响着整个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针对这种现状,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教学改革的探索。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声乐教学思路的选择:以理性为基础,理性、感性相结合的教学思路;
  2、声乐教学形式的改革:采取集体课与个别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3、声乐教学规律、原则、程序的系统化;
  4、开设与声乐课相关联的声乐教学教法课;
  5、师生双向选择。
  
  一、声乐教学思路的选择
  声乐教学中通常采取两种教学思路,一是理性教学思路,即用理性语言对声乐技术要领进行客观准确的表达,采用有针对性的教学手段引导学生用明确的心理暗示对人体乐器――嗓音进行调控和演奏,进而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的教学思路,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另一种是感性教学思路,即用描述性的语言对声音的结果和演唱者的主观感受进行描摹,引导学生对于声音的意象进行直接模仿而发声的教学思路。
  在任何学科的教学中,没有哪个学科可以依靠对结果的猜测和模仿来取得好的教学效果,但在声乐教学中,由于声乐教师并不能像医生一样了解嗓音的生理结构和发声工作原理,并且不便于观察嗓音工作状态,进而造成过于强调声音的听觉感受,忽略对发声过程的讲解分析,这种感性教学思路在目前的声乐教学实践中占有主导地位。
  感性教学思路并非一无是处,但不能单独使用,尤其在初学者的基础学习阶段,更需理性在先,以客观的歌唱技术要领为主导,引导学生对人体乐器进行准确的调控和发声,再运用感性教学思路对发声的结果进行感性描述,帮助记忆声音,以便巩固歌唱技术,使学生建立起科学有序的学习习惯和客观的思维方式,使学生摆脱对教师的依赖和对声音的模仿,能够独立自主提高效率地学习。
  
  二、声乐教学形式的改革
  传统声乐教学中采用个别课为主的教学形式,这种单一教学形式的弊端是:第一、声乐技术和艺术表达中的许多共性问题重复讲解次数太多,教学效率低下;第二、所讲授内容不连贯,缺乏系统性,忽略了共性和规律,更缺乏运用规律和原则解决问题的思路。而声乐集体课恰恰可以弥补个别课的不足。具体改革措施:每周给每个学生上一次个别课,个别课可以解决歌唱技术和个性化的问题,所有学生一起上一次集体课,集体课讲授理论性和共性的内容。
  
  三、声乐教学系统化
  声乐教学有它的特殊性,即每个人的嗓音是千差万别的,即使是同一声部,每个人在学习声乐的过程中都面临许多不尽相同的障碍,教学中必须以因材施教的个体教学和个性化教学为主, 因此,声乐教材中没有制定统一的教学规范和教学程序的通用教材,只有大量的声乐曲集和声乐演唱技术理论书籍。声乐教师按照自己的思路和经验进行教学,并没有统一、科学、有序的教学规范。毫无疑问,这种现象使声乐教学陷入许多矛盾与混乱中,因为在任何学科中,优秀的教师不一定是编写教材和制定教学规范和程序的专家,声乐教师们千差万别、经验式的教学必定是缺乏科学依据。声乐教学特殊性的存在,并不代表声乐学科本身可以不遵循共性的教学规律和原则,一味强调个性化教学,而忽略了声乐教学作为普通教学活动的规律性。
  要解决这一矛盾,关键在于教学规范的建立,这并非一两位专家所能解决的。各种类型的全国声乐教学研讨会就是对声乐教学规律进行探讨的学术活动,只不过并未在全国的基础院校进行推广。在全国还未建立统一规范时,声乐教师们应该运用集体智慧来探索。我省各个高校音乐专业中,声乐教研室通常是人数最多的教学团队,这是声乐教学系统化、规律化的有利条件。笔者建议:声乐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研讨,共同备课,互相听课,在这一过程中,集思广益,探索真知,把每个人片面的想法集中归纳,对学生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集体讨论,组成相对完整、全面的教学规范和程序。
  
  四、开设与声乐课相结合的声乐教学教法和教学实践课
  大批音乐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将会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声乐教学是音乐教育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声乐教学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普通的音乐教学教法并不完全适合声乐教学活动,导致很多毕业生在从事声乐教学工作时,只是模仿一种教学形式,对于教学规律和原则的掌握,教学语言和手段的运用,教学内容的选择等缺乏系统的学习,因而开设声乐教学教法和教学实践课是非常必要的。
  声乐教学教法和教学实践课不仅使学生初步体验到声乐教学过程,提高了教学实践能力,还使学生通过与教师、其他学生进行对照,发现自己歌唱中的不足,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逐步提高歌唱水平、钢琴伴奏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另外,通过体验教学实践,使学生更加珍惜教师的辛勤劳动,懂得教师的良苦用心,增强责任心,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反省能力。
  
  五、师生双向选择
  声乐教学中,师生配合是否默契,学生是否信任教师,教师的教学特点是否适合学生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声乐教学效果。音乐院校为学生选择声乐教师采取很多不同的方法,有抓阄式、私下协商式、随机分组式等,无论哪种方法都会有部分学生不满意,一旦学生感觉不满意,希望调换声乐教师时,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尴尬,无论师、生,还是院系领导都认为这是个敏感而棘手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
  首先要明确,学生在不满意学校为自己提供的教育服务时,有没有自由选择和调换的权利呢?毫无疑问是有的,因而如果学校和教师能够意识到这是学生应该享受的权利,并且为学生提供了选择的机会,解决这一矛盾就不会有太多的尴尬了。当然,允许学生自由选择声乐教师并不意味着仅仅保护了学生利益而忽略了教师的权利,教师在面对教学中有障碍、进展不顺利的学生时,也可以主动选择调换和变更。
  
  作者简介:魏丹娇:女,1972年生,硕士研究生,保定学院音乐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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