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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联合颅骨修补术治疗脑外伤的临床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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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目的探讨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联合颅骨修补术在脑外伤中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随机选取该院2010年1月-2014年1月收治的60例脑外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0例,对照组采用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治疗,术后3~6个月再行颅骨修复术,观察组采用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联合同期颅骨修补术治疗,对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进行观察分析。结果观察组患者术后GCS评分与治疗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并发症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针对脑外伤患者,采用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联合同期颅骨修补术治疗,能明显改善临床症状,减低术后并发症发生率。
  [关键词]脑外伤;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颅骨修补术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742(2015)07(c)-0101-02
  脑外伤多数是由外物造成的、头脑部肉眼可见的伤,可导致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功能障碍。一般而言,不同区域的脑损害其症状各异,局灶性症状包括感觉、言语、运动、视觉、听觉异常等症状,弥散性脑损害可对患者睡眠、记忆、意识等产生影响。临床应坚持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以往治疗脑外伤以分期手术为主,但部分患者效果欠佳。目前,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联合同期颅骨修补术被广大临床医师和患者所接受。该研究随机选取该院于2010年1月-2014年1月收治的60例脑外伤患者,对比传统分期手术与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联合颅骨修补术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该院2010年1月-2014年1月收治的60例脑外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均符合脑外伤临床诊断标准翻。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对照组(n=30)和观察组(n=30),其中观察组男性19例,女性11例,平均年龄(36.7±9.8)岁,GCS昏迷评分3~5分11例,6~8分14例,9~12分5例,交通伤11例,高处坠落伤8例,重物击伤7例,4例其他原因造成伤害;受伤部位额部13例,顶针部8例,枕部6例,颞部3例;对照组男性17例,女性13例,平均年龄(3 8.4+11.3)岁,GCS昏迷评分3~5分9例,6~8分17例,9~12分4例,交通伤12例,高处坠落伤6例,重物击伤6例,6例其他原因造成伤害;受伤部位额部12例,顶针部6例,枕部7例,颞部5例。
  1.2 方法
  入院时结合实际情况,行大骨瓣减压、血肿清除术治疗。术后3个月,观察组采用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联合颅骨修补术,全身麻醉,在侧脑室前角处选择一穿刺点,将引流管放置于脑室,另端接入腹腔,分流管留置20~30 cm连接分流泵。待颅内压控制、脑组织回缩与骨窗持平后,再行颅骨修补术,将钛合金颅骨通过覆盖法修补,将其边缘打磨后置于骨窗,通过配套自攻钛钉固定。对照组患者采用分期手术,首先进行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术后3~6个月根据患者恢复情况再行颅骨修补术,手术方法与观察组相同。两组患者术后均给予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患者情况。
  1.3 观察指标与疗效判定标准
  根据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内容包括语言反应、睁眼反应、肢体运动,总分为15分,≥13分判定为优;9~12分为良;≤8分为差。伤残情况评定,良好:恢复正常生活与工作,具备独立社会能力;中残:基本能独立生活,在一定保护措施下可以工作;重残:意识基本清晰,存在一定的并发症;植物状态: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死亡。总有效率=(良好+中残)/总例数xlOO%。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作数据处理,计数资料采用(%)表示,各组间差异经X2检验。
  2 结果
  2.1 术后GCS比较
  观察组术后治疗优良率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治疗结果比较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并发症发生情况
  观察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较对照组显著降低(P<0.05),存在统计学意义,见表3。
  3 讨论
  脑外伤是神经外科常见急症之一,约占全身所有外伤的第二位。由于脑外伤直接伤及患者中枢神经,导致重型颅脑创伤患者,具有较高致残率,死亡率为40%左右,主要死亡原因为大面积脑缺血、水肿、顽固性高颅压等。目前临床治疗脑外伤以手术为主,传统采用大骨瓣减压治疗,但可能造成颅骨缺损,增加了脑积水和脑膨出发生风险。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和颅骨修补术广泛应用于脑外伤治疗中,但两者手术时机、是否同时进行仍然是医学界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针对重型脑外伤患者,通常伴有脑积水,进而直接损害神经功能障碍,出现意识不清、深度昏迷等,理论上需要及时控制脑水肿,但尽早行脑室一腹腔分流术增大了脑组织塌陷的风险。据相关研究表明,脑外伤最佳康复时间为发病后3个月内,若不尽快行脑室一腹腔分流术,将对患者神经功能恢复和预后造成一定的影响。以往部分学者认为,脑外伤患者应及时行脑室一腹腔分流术,颅骨修补术可暂不处理,患者病情稳定后,3~6个月再行颅骨修补术。由于机体仍然存在炎性病变,易发生精神和神经异常,均归属于颅骨修补术禁忌症。
  该院对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联合颅骨修补术在脑外伤中的临床效果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治疗的优良率为86.67%,治疗总有效率为80%.明显高于对照组,且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3.33%,低于对照组的33.33%。说明,先行脑室腹腔分流术,不但可以使原有的解剖结构恢复,确保内压稳定,促进神经功能的恢复,同时还避了分流术后脑组织的移位,缩短了颅骨缺损的暴露时间,降低了并发症的发生风险;另外,麻醉与手术次数的减少也避免了手术创伤,降低了感染等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综上所述,采用早期脑室一腹腔分流术联合颅骨修补术治疗脑外伤,有利于减轻神经系统的损伤,促使颅压与脑生理功能恢复,降低术后并发症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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