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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巴彦淖尔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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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目的 掌握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及影响因素,提出相应干预措施,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方法 对巴彦淖尔市2010年死亡监测点中的39例儿童进行评审分析。结果 2010年巴彦淖尔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点死亡率为10.62‰,死因顺位前五位分别是:早产低出生体重、先心病、出生窒息、颅内出血、其他先天异常。结论 不可避免死亡12例,占30.8%,可避免死亡6例,占15.4%,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21例,占53.8%。结论:普及健康宣教,加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推广适宜技术规范,提高产、儿科医疗保健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是有效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5岁以下儿童死亡 分析 评审
  中图分类号:R17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1-0151-0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医疗卫生服务、群众健康教育知晓程度和基础健康保健服务状况的一个主要指标。为了进一步分析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及其影响因素,及时发现死亡儿童在医疗保健服务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儿童死亡率,提高产、儿科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巴彦淖尔市妇幼保健所组织专家对2010年巴彦淖尔市39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评审。
  1 资料与方法
  1.1 监测范围:2009年10月1日-2010年9月30日巴彦淖尔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点(2个县区)中从出生到差一天不满5岁的儿童。
  1.2 监测方法:根据妇幼卫生统计年报表,收集监测乡(镇)经过数据查漏即质量控制之后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调查表、儿童死亡报告卡、0-4岁儿童死亡情况报表,逐个进行统计,死亡分类按国际疾病分类(ICD-9)进行。
  1.3 评审办法:各县区监测点每季度组织专家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逐一进行评审,市级评审专家组每半年对发生在监测点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疑难、典型及有共性的病例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从围产期保健、家庭背景、抢救过程、治疗、用药等多个方面对每一例儿童死亡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可避免的或可补救的因素,以便改善5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减少死亡率。
  2 结果
  2.1 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2010年全市监测点活产数3671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39例,死亡率10.62‰,其中男性9例,女性30例;死亡年龄早期新生儿22例,新生儿28例,1岁以内34例,1-4岁5例。
  2.2 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因顺位:早产低出生体重、先心病、出生窒息、颅内出血、其他先天异常、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意外窒息、肺炎、腹泻、脊柱裂。见表1
  
  表1 5岁以下儿童死因顺位及构成比
  死因 早产低体重 先心病 出生窒息 颅内出血 其他先天异常 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意外窒息 肺炎 腹泻 脊柱裂 双侧额颞中脑发育不良 溺水 咽炎、气管发育不良 脑积水
  例数 8 6 5 4 4 2 2 1 1 1 1 1 1 1 1
  构成比(%) 20.5 15.4 12.8 10.3 10.3 5.1 5.1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3 5岁以下儿童死亡地点及构成:死在医院的26例,占66.67%。死亡在途中的1例,占2.56%;死亡在家中的12例,占30.77%。其中个人就诊延误的12例,医疗处理延误的8例。
  2.4 影响儿童死亡的主要因素:在2010年影响儿童死亡的主要因素个人、家庭及各级医疗保健部门都存在知识技能问题,其中个人家庭知识技能占42.34%,个人家庭的态度问题占28.45%,各级医疗保健人员的知识技能问题占8.23%。
  2.5 评审结果 按照巴彦淖尔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方案要求,经市级专家组评审分析,不可避免死亡12例,占30.8%,可避免死亡6例,占15.4%,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21例,占53.9%,见表2。
  
  表2 201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结果
  评审等级 早产低体重 先心病 出生窒息 颅内出血 其他先天异常 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意外窒息 肺炎 腹泻 脊柱裂 双侧额颞中脑发育不良 溺水 咽炎、气管发育不良 脑积水 合计 构成比(%)
  不可避免死亡 2 2 1 2 2 1 1 1 12 30.8
  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 5 4 3 4 2 1 1 1 21 53.9
  可避免死亡 1 1 1 1 1 1 6 15.4
  
  3 讨论
  3.1 2010年巴彦淖尔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8.84‰,监测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62‰,监测点儿童死亡率高于全市儿童死亡率,接近全国的水平,说明监测点漏报情况较少;但全市5岁以下儿童总体死亡率低于全国水平,仍反映我市监测工作存在一定漏报问题,特别是基层网络管理薄弱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和卫生业务部门给予足够的重视,进一步健全三级监测网络,特别要加强基层网底的工作,提高基层妇幼人员的待遇,并认真做好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
  3.2 构成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死因为早产低出生体重、先心病、出生窒息、颅内出血、其他先天异常。提示我们要加强围产期保健工作,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及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转诊,发现孕妇及胎儿异常要及早处理;同时积极开展产前诊断,加强婚前保健检查及早发现胎儿畸形;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通过短期培训和定期进修提高产、儿科人员的临床专业技能,特别是高危急救能力及异常新生儿的诊断和处理能力,加强产、儿科合作。
  3.3 在39例死亡的儿童中,死在家中和途中的为13例,占33.33%,有1/3的孩子未就医。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①家长认为病情不重,对某些疾病认识不清,未及时就医,②因病情进展快或发生意外的儿童,家长来不及送医院;③对一些危重儿、出生缺陷儿采取放弃治疗,④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交通不便、风俗习惯等因素不送医院;⑤还存在计划外生育、弃婴的情况。因此应加强群众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提高健康保健意识,做到早识别、早诊治;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制定相应的贫困救助政策,为贫困家庭的儿童生存提供有利的保障。
  3.4 影响201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因素:一是个人家庭知识技能问题占42.34%,提示应在全社会普及妇幼卫生保健知识,特别是加强围产期保健知识的宣传。二是个人家庭的态度问题占28.45%,个别家长文化水平较低,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未进行规范治疗;还有一部分过早放弃治疗,因此加强对家长的健康教育至关重要。三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的知识技能占8.23%,基层医务人员在对危重症的识别、抢救、和治疗方面知识欠缺,存在对高危认识不足,对产程处理不当,未能正确规范使用药物以及产、儿科医护人员没有掌握正确的新生儿复苏技能等情况,因此要不断的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
  3.5评审结果显示:可避免、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占69.2%;其中早期新生儿有10例因为早产低体重、出生窒息导致死亡,4例因为为颅内出血死亡,均为可避免或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因此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重点是降低新生儿死亡率。从加强围产期保健,加强产、儿科医疗保健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积极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以及加强健康宣教、提高全民保健意识等方面,不断改善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才能有效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参考文献:
  [1] 宋亚非,杨柳.2001-2005年沈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结果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08,23(6):59.
  [2] 顾灵惠,李忠. 2000~2008年秦淮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分析[J]. 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09,20(4):3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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