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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2001~2005年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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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1009-5519(2007)10-1574-01 中图分类号:R18 文献标识码:B
  孕产妇死亡率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文化、医疗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了解丰都县孕产妇死亡状况,明确死亡原因,制订干预措施,县卫生局、妇幼保健院每年都组织县内知名产科、急诊科等专家,对每例孕产妇死亡进行了死因分析,现将2001~2005年的分析结果报道如下。5年来共上报孕产妇死亡38例,分布于全县31个乡镇,5年活产数33 950人,孕产妇死亡率为111.92/10万。
  
  1 死因顺位及构成
  
  1.1 38例死亡孕产妇之中,因直接产科原因死亡34例,占89.47%,间接产科原因死亡4例,占10.53%。产科出血死亡27例,占71.05%(其中产后出血20例,占52.63%),羊水栓塞3例,占7.89%;妊娠高血压病、产褥感染、妊娠合并心脏病各2例,各占5.26%;白血病、血管瘤各1例,各占2.63%。
  1.2 孕产妇死亡年龄构成:年龄21~47岁,21~25岁5例占13.16%,26~30岁6例占15.79%,31~40岁26例占68.42%,超过40岁的1例,占2.63%。
  1.3 孕产次死亡构成:38例死亡中,孕1产1死亡5例占13.16%,孕1未分娩3例占7.89%,孕2次以上30例占78.25%。
  1.4 孕周构成:孕足月(满37~42周)死亡32例占84.21%,孕28~37周死亡4例占10.53%,28周以下和超过42周死亡各1例各占2.63%。
  1.5 计划内外生育与死亡构成:38例中计划外怀孕32例占84.21%,计划内怀孕6例占15.79%。
  1.6 保健服务与死亡构成:(1)产前检查,38例中有过产前检查的14例占36.84%,其中5次以上5例占13.16%,从未产检的24例占63.16%;(2)分娩地点:38例中市级分娩1例占2.63%,县级医院7例占18.42%,乡镇医院12例占31.58%,个体诊所3例占7.89%,无证人员和家中接生15例占39.47%;(3)接生方法:住院分娩20例占52.63%,旧
  法接生18例占47.37%。
  
  2 评审结果
  
  经过评审,38例孕产妇死亡中,可以避免死亡的22例占57.89%,不可以避免死亡的6例占15.79%,创造条件可以避免死亡10例占26.32%。
  
  3 存在的问题分析
  
  3.1 38例死亡中,计划外怀孕32例,孕妇害怕处罚未进行产前保健,并导致家中分娩比例上升,直接影响了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的开展和住院分娩,导致孕产妇死亡。
  3.2 从死因构成反映出产后出血仍然占据首要地位,因此,降低产后出血措施还应加强。
  3.3 非法接生:包括未取得《家庭接生员证》的个体诊所医生和乡村医生、接生婆等,38例死亡中这类人员接生占18例,比例高达47.37%。
  3.4 38例死亡中,不可避免死亡6例,仅占15.79%,可以避免和创造条件可以避免死亡32例占84.21%,说明识别高危及产科急救能力差,特别是乡镇和村级。
  
  4 对策和建议
  
  4.1 政府加大对妇幼保健基础工作的财政投入,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住院分娩率,达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4.2 加强计划外怀孕人员的服务与管理,使其能够得到和计划内生育人口一样的医疗保健服务。
  4.3 提高产科质量,特别是乡镇医护人员的基本知识技术能和急救能力的培训,建立完善的转诊制度。
  4.4 加大打击非法接生力度,转变村医职能,对村级医护人员定期培训,并将其职能转变为健康教育、筛查高危、护送孕产妇医院分娩和产后访视工作。
  收稿日期:200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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