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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04年深圳致死性交通事故流行病学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邱建东 李志宏 等

  邱建东 李志宏 刘文 方向红
  
  文章编号:1008-6919(2006)08-0075-03
  中图分类号:R181.2+3
  文献标识码:A
  【摘要】 目的:对深圳市2002-2004年致死性交通事故的流行病学资料进行分析,讨论该市的致死性交通事故的主要高危因素,防治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为政府制定科学的交通发展战略提供依据。 方法 以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供的近2年致死性交通事故的全部资料,结合其他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比较。 结果2002.12-2004.12共发生致死性交通事故2049起,死亡2189人。①近郊区非隔离快速公路死亡占71.2.%;高速公路占4.4%;市区内干道占10.1%。②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死亡占91.2%。③死亡人员年龄集中于(20-45),占61.3%,其中外来流动人员占36%。④摩托车事故死亡占20.1%。 结论交通设施的缺陷,人为违章,车辆过多是目前致死性交通事故的主要危险因素;通过教育,惩戒,改善道路条件,控制车辆数量可以减少交通事故。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致死性;流行病学;分布
  
  Epidemiological Analysis of Deadly Traffic Accidents in ShenZhen During 2002-2004
  abstract Objective:The epidemiological dates of the deadly traffic accidents in shenzhen during 2002-2004 were analysed , in order to find the high risks of the accidents and provid the evidences of government making the scientific traffic development plans . Method:All the dates provided by the traffic police bureau were arrange ,analyzed and compared with the former dates.Result:During December of 2002 to December of 2004 ,there were 2049 deadly traffic accidents which 2189 were killed . ①The deaths happened in the suburbia accounted for 71.2%,while speedway for only 4.4%,urban for 10.1%.② Man-made mistakes involving in the traffic deaths were 91.2%③61.3% deaths age arrange from 20-45 years old,and 36%deaths were migrant people.④the deaths caused by motorcycle accidents were 20.1%.Conclusion:The traffic accidents can be decreased by traffic safety education , stricter traffic regulations , severe punish to the traffic violator and good road condition.
  [Keyword] road traffic accidents; deadly; epidemiology ;distribution
  
  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的数目迅速增加。人,车,道路的不平衡与矛盾变得更加突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升,并有快速增加的趋势。深圳作为全国经济增长的排头兵,近5年平均每年机动车辆增加10万辆以上,去年更是增加20万辆。2005年8月交警资料统计已达75万辆,年底预计将会超过100万辆。尽管深圳新修,扩建了许多市区,周边道路,但总的情况是道路的增长不能满足车辆的增长。因此,交通事故总数和死亡总人数均明显增加。本文对近2年的致死性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得到深圳致死性交通事故的特点和高危因素,希望为政府制定更为合理的交通发展战略提供必要的依据。
  
  1 资料和方法
  
  对深圳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供的2002.12-2004.12的致死性交通事故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部分数据用spss10.0的统计软件包进行卡方检验,比较变量间的统计学差异。
  
  2 结果
  
  2002.12-2004.12深圳共发生致死性交通事故2049起,死亡2189人,经济损失2.89亿圆,较2000.12-2002.12的统计资料相比,事故总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均上升7%,11%,18%。
  2.1 流行病学特点
  2.1.1 时间分布
  事故-星期分布统计示:周日事故比重最高为16.5%,其次为周一为14.5%,周三最低为12.9%,与上海周二最高(14.2%),周六最低(11.8)不同[1],但每组事故率卡方检验无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
  致死性交通事故每日时间段分布(表1) 20:00-24:00区段事故率较高,为24.7%,.夜间行车事故率较白天高,与上海,北京以前的统计数据类似[1,2]。
  
  2.1.2 空间分布
  事故-辖区分布 (表2) 龙岗区,宝安区两个深圳近郊区交通事故占71.2%;罗湖区,福田区两个中心市区占10.1%; 广深,同乐,梅观.惠盐四条高速公路仅占4.4%。
  
  事故-道路分布 ( 表3) 有中央分隔带的快速路占事故率的15.3%,无分隔的快速混合道路占56.6%,全封闭高速公路占4.4%,市区商业道路占6.7%。
  
   2.1.3 人群分布
  年龄分布20-40岁占61.3%,1-6岁学龄前占3.2%,60岁以上的占5.3%。
  职业分布(表4)外来流动人口占死亡的38.2%,本地有固定职业的人占7.8%,工人,农民,个体职业者占36.2%。
  
  2.2 不同交通方式事故和死亡人员构成(表5)
  摩托车事故占死亡人数的20.1%;客车占0.5%;轿车占3.5%;工程车辆占1.4%;非机动车人员包括骑自行车和步行者占50.9%。
  
  2.3 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2.3.1 机动车驾驶员 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死亡人数的75%,其中无驾照开车,违章变道,超速行驶为事故前三位的原因,分别为20.3%,14.0%,13.4%;机械故障仅占1.1%。
  2.3.2 非机动车肇事原因骑车人和行人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过失构成的交通事故依然居高不下。骑车人违章占用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争行,骑行中突然猛拐以及行人违章穿行机动车道十分突出.占事故原因的15.7%。

  
  3 讨论
  
  深圳近2年经济快速增长,机动车辆数量急剧增加,远远超出道路承受能力,人-车-路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尽管深圳市政府已尽最大可能扩建,新建道路,改善道路交通条件,但交通事故及死亡人数却逐年升高。因此,有必要找到目前深圳市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危险因素,从而制定有效的交通发展战略计划,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组资料显示交通设施的缺陷,人为违章,车辆过多是导致致死性交通事故的主要危险因素。
  深圳市中心商业市区道路有中央分隔带,各种路口管制严格(均有电子监控设备),有较多行人过路通道,有专门人员维持斑马线秩序,因此中心市区尽管车流量大,行人众多,但致死性交通事故却很低,仅占10.1%。周边工业区,如宝安,龙岗两区,外来工众多,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人口密度大,道路多为无中心分隔的快速混合路段,缺少足够的电子监控设备,车辆,行人违规较多,两区死亡人数占71.2%。 2001年沈阳混合路段交通事故占83.5%,本组资料与此类似占56.4%[3]。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深圳通向外界的4条主要全封闭式高速公路(广深, 同乐,梅观,惠盐)死亡人数仅占4.4%。这说明良好的车流,人流控制, 在主要快速路上设置中心分隔带,可以明显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死亡人数中外来流动人口占38.2%,且大部份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的文化素质较低,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较突出,主要表现为违章穿行机动车道(占死亡的15.7%)。因此对这样的特定人群进行必要的交通法规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也要在他们的工作生活区设立充足的道路保护措施,如便利的过街通道;较好的路灯照明。直观的交通惨剧教育可以加强他们的交通危险意识,降低行人违章率。
  事故高发时间段在19点-24点,可能与天黑视线不佳,疲劳驾驶有关。新西兰2002年调查显示深夜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是白天的5.3倍[4]。
  本组学龄前儿童占死亡3。2%,明显低于全国水平6.1%。[5]这可能与深圳儿童良好的教育保护机制有关,如幼儿园设置专门的交通安全课程;老师定期带孩子上街做过马路实际训练;放学必须有家长接送。
  本组资料显示,致死性交通事故中,91.2%有人为因素,其中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占76.2%,行人违章占15%,与全国其他城市基本相同[1,5]。前者以无驾照人员开车, 违章变道,超速行驶为事故前三位的原因,分别为20.3%、14.0%、13.4%;后者以骑自行车行进中突然猛拐以及行人违章穿行机动车道为主,占15.7%。这些人为因素绝大多数是可以预防的。采用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措施,在深圳全部重要路段实行电子监控,并将违规处罚大幅提高后,各种违章减少了80%。若能将监控路段扩大到周边区域,显然可以降低机动车违章率。对行人则是教育为主,并为行人过街提供便利的过街通道,减少违章的客观条件。
  由于车辆机械化故障导致的死亡占1.3%,比重很小。这与深圳车辆年检严格,并辅以随机道路抽检有关,值得全国学习。但摩托车事故占死亡的20.1%,低于苏州32.6%死亡比重[6]。这与近2年深圳大力减少摩托车数量有关。因此,全面禁止摩托车上路,能明显减少交通事故。
  深圳目前有机动车75万辆,年底将达100万辆,且每天有约20万以上的过境车辆。必须控制车辆的数量,使之与道路容量相平衡,才能根本控制车-路的失衡。日本东京和俄国莫斯科的经验值得借鉴,那就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尤其是轨道交通系统,让市民觉得乘公交比自驾更方便,舒适和快捷。当然这需要政府的大力投入。同时还必须增加使用私家车的成本,遏制私家车快速增长的势头。
  
  参考文献
  1 吴玉霞, 鲍鲸,侯心一,等.1998年某市道路交通事故流行病分析. 环境与职业医学,2002,19(3):143-145.
  2 章亚东,侯树勋,衷鸿宾,等.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伤特点分析.中国矫形外科杂志,2003,11(21):1473-1475 .
  3 刘改芬,韩松, 王璐,等.2001年沈阳市道路交通事故流行病学特点.中华创伤杂志,2003,19(9):165-167.
  4 Connor J,Norton R,Ameratungas,et al. Drive sleepiness and risk of serious injury to car occupants based case control study.BMJ,2002,324:1125.
  5 王正国 .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流行病-1998年回顾.中华创伤杂志.2000,16(5):308-310.
  6 刘清芳,张同成,程海霞,等.1995-2000年苏州市区道路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现状调查.苏州大学学报,2003,23(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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