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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不是考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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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会看医生吗?乍一看这个问题让人有点纳闷,看医生不就是身体不舒服,到医院找医生诊治吗?其实不然。根据我多年的从医体会,患者就医情况大概可以分为下面三类:
   第一类是初次就医者。他们会向医生述说自己哪里不舒服,什么时间开始的,加重及缓解的时间,怎么诱发的。有的人还会告诉医生自己过去有过什么病,在哪里看过,服用过哪些药,效果如何等。
   第二类是多次就医者。患者因同一种症状曾多次、多地,找过多个医生就医。由于这种症状没有好或是没有完全好,在就医过程中就有意或无意隐瞒部分病史或部分治疗经过,有时还抱有“考”医生的想法,看看前后几个大夫诊治是否相同。但结果往往是看的大夫越多,不同诊治意见越多,患者及家属越不知所措。病不仅没看好,钱也没少花,累也受了不少,但总感觉效果不好。
   第三类是只开药不看病者。这类患者有点久病成医的意思,因有过多次就医经历,已经得到了“诊断”,所以为了省事,直接就告诉医生得的是什么病、开什么药就行,或是让医生给做个什么检查就行了。
   在治疗疾病方面,医生和患者应该是一个战壕的战友,是共同对付疾病的联盟。医生用自己的经验技术、良好的服务态度为病人诊治是无可非议的,但作为患者,也要认真提供病史以及在他处就医的过程。这样对医生为您作出正确的诊治是很有帮助的,就像第一类患者那样。
   我们知道,疾病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同一个疾病不同阶段表现是不一样的,而同一种症状却是几种疾病都具有的。比如说头晕,可以是高血压引起的,也可以是心脏疾患所致,还可以是颈椎病的缘故。又因为每位医生的水平和经验不同,看病得出的结论也会有差异。所以,越是在这种情况下,患者越要仔细提供病史及就医经过,还可以提出请多科医生会诊的要求。但切忌像第二类患者那样“考”医生,更不要自行决断,选一个自认为正确的方案治疗。
   如果是经过上级医院已经明确诊断的疾病,下级或当地医院可以按照上级医院的治疗要求或方案继续治疗,但应该有书面的治疗方案,并且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都应有记录。如果原有治疗方案治疗一段时间后疗效不佳,病情无好转,那就要重新诊治。这就是第三类就医患者应引起注意的了。
   另外,患者就医时最好带上以前的检查报告、诊断报告及影像资料等,这样既可以减少重复检查,又可以给医生一些参考。(据《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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