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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小学生伤害状况流行病学调查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颖丽 夏 倩 黄惠敏 林沪江

  【文献标识码】 A
  【中图分类号】 R 179 R 64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7)03-0282-01
  【关键词】 创伤和损伤;流行病学方法;学生
  伤害已成为国内外关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1-2]。儿童和青少年由于其自身特点,是伤害的高发人群。笔者通过对上海市杨浦区部分小学生及其家长进行调查,了解相关方面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学生伤害预防工作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与调查内容 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对杨浦区5所小学一~四年级2 610名学生及其家长进行调查。其中男生1 281名,女生1 329名;一年级学生637名,二年级558名,三年级680名,四年级735名。年龄6~13岁。
  1.2 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学生伤害发生情况、学生父母职业与文化程度等。发放调查问卷2 745份,
  收回有效问卷2 610份,应答率为95.1%
  。有以下3种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伤害:(1)到医院或校医室诊治;(2)由家长或教师或自己做紧急处理;(3)因伤休息0.5 d以上。参照国际疾病分类中伤害外因分类《ICD-9》E编码[1],并根据性质将伤害分为跌倒/坠落、碰撞/挤压、骨头卡喉、刀割伤、烧烫伤、交通伤、溺水、中毒等。由经过统一培训的校医、班主任告知学生家长填写。
  采用Epidata 3.0建立数据库,SPSS 10.0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总体情况 2 610名小学生中,有332人发生过伤害,伤害发生率为12.72%(332/2 610),其中发生过1次的占89.76%,2次的占7.23%,3次及以上的占3.01%。伤害发生原因前6位顺位依次为跌倒/坠落(49.60%)、碰撞/挤压(15.38%)、骨头卡喉(9.81%)、刀割伤(9.55%)、烧烫伤(3.98%)、交通伤(3.45%)。
  2.2 伤害发生的性别、年龄、地点、时间特征 调查显示,男生伤害发生率为14.13%(181/1 281),女生为11.36%(151/1 32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50,P<0.05)。一年级学生发生伤害54人,发生率为8.48%;二年级学生发生伤害71人,发生率为12.72%;三年级学生发生伤害96人,发生率为14.12%;四年级学生发生伤害111人,发生率为15.1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5.28,P<0.01)。从地点分布看,43.24%发生在学校,29.44%发生在家里,14.32%发生在街道;从时间分布看,发生在课间、休息日的均占34.48%。31.20%的受伤儿童因伤休息0.5 d以上,22.02%的受伤儿童因伤缺课0.5 d以上,23.87%的受伤儿童家长因孩子受伤耽误工作0.5 d以上。33.69%的受伤儿童治疗费用在100元以上。
  2.3 父母文化程度及职业对小学生伤害发生的影响 父母文化程度不同,其子女伤害发生率不同,父亲文化程度分别为小学以下、本科以上、初中、高中、大专的儿童,伤害发生率分别为24.00%,16.52%,14.07%,11.44%和11.1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32,P<0.05);母亲文化程度分别为小学以下、本科以上、大专、高中、初中的儿童,伤害发生率分别为20.29%,17.14%,12.44%,11.66%和11.6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0.83,P<0.05)。
  父母职业不同,子女伤害发生率不同。父亲职业为管理人员、运输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商业人员、自由职业/待业者和办事人员的儿童,伤害发生率分别为16.29%,12.92%,12.54%,12.00%,11.32%和11.1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母亲职业为运输人员、管理人员、农林、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待业者、办事人员、商业人员的儿童,伤害发生率分别为17.91%,14.60%,14.29%,13.16%,12.94%,11.62%和11.09%,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调查显示,上海市杨浦区小学一~四年级学生伤害发生率为12.72%,高于徐妙珍[3]的调查结果,低于马文军[4]的调查结果。伤害的发生与小学生性别、年龄有关,男生伤害发生率高于女生,高年级学生高于低年级学生,这一现象符合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充分表明男生更具活泼好动的天性,也提示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其活动能力不断增强,活动范围加大,伤害发生率有所升高。
  小学生伤害以跌倒/坠落、碰撞/挤压为主,大多是轻微伤,多数由教师或家长处理,但也有一部分伤害比较严重,对儿童健康和家庭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应引起社会的进一步重视。
  国内不少调查表明,小学生伤害的发生与家庭和社会环境、父母文化程度及职业相关[3-4]。此次调查同样发现,小学生伤害的发生与父母文化程度有关,学生父母是本科以上或小学以下者,子女的伤害发生率高于父母文化程度是初中、高中和大专者的子女;父母职业是管理人员、运输人员,子女的伤害发生率相对较高。文化程度较低的父母可能缺乏儿童伤害防制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不能正确进行儿童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而从事管理、运输等职业的人员,平时工作比较繁忙,缺乏充裕的时间在家中对孩子开展安全监护和管理。因此,当前迫切需要社会相关部门加强伤害防制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工作,促使市民采取积极措施,防制儿童伤害。
  总之,儿童伤害与儿童本身的特点、家庭和社会环境、父母的职业与文化程度等多因素有关,社会相关部门应针对儿童伤害的危险因素,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教和干预工作,提高学生、教师和家长伤害预防的意识和技能,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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