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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在建构族群、身份认同和地域中的意义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洛秦 侯越

摘 要:马丁·斯托克斯主编的《族群性、身份认同与音乐——地域的音乐建构》一书,对于文化研究,诸如社会性别、族群文化、政治权力、民俗学及其与音乐的紧密关系,以及音乐人类学和音乐学本身都具有重要的价值。著作问世20余年来,一直是该领域最重要的必读文献。本书评作者为该著的译者,通过引言、理论背景和研究方法、主题词释义与论题综述分析、结语4个部分,对译著进行了系统完整的介绍、分析和评价。

关键词:族群性;身份认同;地域性;音乐人类学;《族群性、身份认同与音乐——地域的音乐建构》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2172(2021)01 - 0115 - 10

DOI:10.15929/j.cnki.1004 - 2172.2021.01.012

引 言

《族群性、身份认同与音乐——地域的音乐建构》(于1994由BERG Publishers在牛津/普罗维登斯和美国出版,以下简称“该著”)是一本关于音乐的社会性问题研究的著作,由9位各领域的学者撰写而成。其中大多数作者主要是社会人类学领域的学者,但在文中充分反映了他们驾轻就熟地将音乐表演分析作为特定社会现象的过程。因此,作者们多元学科研究专业背景体现了著作多视角、跨学科的学术特色。

这些学者对于音乐在族群和身份认同中的重要性进行了考察,为理解音乐作为一种社会实践行为提供了各种途径。作者们对以下问题和概念进行了深入探讨,即音乐在族群、民族、区域、城市及其身份认同建构中的作用,媒体、权力、权利及后现代语境中与音乐的关系,本真性、审美、表演、世界音乐及意义建构和表达的概念,以及音乐在地方性知识及文化建构中的功能等。各章节内容涵盖广泛,包括了自16世纪以来的爱尔兰、土耳其、阿富汗等民族的音乐的社会语境变迁,巴西苏亚、南非文达族群由音乐建构的身份认同,以及波兰肖邦音乐的政治意义等。该书对于文化研究,诸如社会性别、族群文化、政治权力、民俗学及其与音乐的紧密关系,以及音乐人类学和音乐学本身都具有重要的价值。著作问世20余年来,一直是该领域最重要的必读文献之一。

一、理论背景和研究方法

(一)主编马丁·斯托克斯

马丁·斯托克斯(Martin Stokes)为该著的主编,也是第一章“引论:族群性、身份认同与音乐”的作者。该引论对于上述引言所涉及的论题的概念重点、复杂性及其存在的问题都做了极富理论性的探讨。此文堪称族群性、身份认同及其与音乐的关系在不同地域文化语境、地方性知识中的表现和表达研究的经典之作。

斯托克斯,该著出版时为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音乐系教授,对音乐人类学、人类学以及中东流行音乐皆有研究。他在1989年于牛津大学获得人类学博士学位,相继任教于北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他著述颇丰,包括《爱的共和国:土耳其流行音乐中的文化亲密性》(2010)、《阿拉伯风格的争论:当代土耳其的音乐和音乐家》(1992)、《族群性、认同与音乐、音乐的地域构筑》(1994)、《民族主义、少数族裔和离散:在中东的认同和权利》(1996)、《音乐与全球化秩序》(2004)、《音乐的世界主义》(2007)。此外,斯托克斯还是《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2001年版)“音乐人类学”(Ethnomusicology)条目的撰稿人之一。

斯托克斯目前的重点研究领域为现代中东地区的音乐文化。作为当代音乐人类学的“局内人”,其对当前国际音乐人类学的现状有着独特的认识。该著所涉及的音乐人类学前沿论题,即从身份认同政治到音乐的地域建构,他都表达了对不同文明中存在的多元价值观的包容与认可,并对学界所关注的全球化、音乐消费方式的变化对当代音乐所产生的影响,以及音乐学家与人类学家的合作等问题提出真知灼见。

(二)理论背景

《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2000年第二版)的“音乐人类学”条目涉及了4个方面的内容:1)导言;2)1945年以前;3)1945年以后的发展;4)当代理论问题。该条目最重要、有价值且具前沿性的就是由斯托克斯所撰写的第四部分“当代理论问题”。其由10个方面的内容构成:理论与文化、社区及其音乐、族群性、民族主义、离散与全球化、人种、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新历史主义、实践理论、音乐理论与分析。

其中涉及与该著直接相关联的众多论题,诸如社区及其音乐、族群性、民族主义、离散与全球化、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例如,文达(Wenda)人的Tscikona乐舞便是典型案例,在这种偏远孤立的社会性音乐活动中,表演实践的原始模式系统充分建构和揭示了文达人集体生活的重要信息。同时,在民族国家内部或外部移民离散的情形中,部落或城市“飞地”社会也同样广泛阐述了这类现象。斯托克斯提出,20世纪最后10年,音乐人类学的确被差异问题所吸收,特别是在族群性、民族、种族,以及性别和性问题上,反思性地引起了人们对学科自身建构差异方式的关注,以及这一过程的结果。

论及族群性论题,斯托克斯在该著“引论”中指出,“族群性”可能是一个有问题的字眼,这是“一个具有争议且模糊的认知性措辞”。但由于各种原因,至今依然使用。对人类学而言,“族群”一词着眼于分类。“族群性”使得对于音乐的认识由本质和本真的问题转向为另一维度的探讨,即询问音乐是如何在其社会语境中产生作用,由此而建立我们与他们之间的边界,维持相互间的差异,以及凭借“本真性”来体现这些边界。也就如同斯托克斯在“当代理论问题”中论述的那样,自1960年代以来,人类学家一直倾向于将种族视为产生社会和文化差异的分类过程。对于许多音乐人类学家而言,考察的重点从将特定社会结构与特定音乐风格視为同源性产物,转向为将音乐风格视为在更复杂和多元社会关系中产生差异的一种方式,而且研究还开始考察构成这种关系的权力关系。在特定的社会空间中,产生差异性的强势群体的存在对那些弱势群体具有根本的影响,而相对弱势者只能通过强势者的眼睛,部分地观察和看待自己。这种“偏见”的程度是可变的,对文化分析至关重要。它还以重要的方式描述了弱势群体在权利维护上的政治和文化后果。音乐表演越来越被看作是产生意义的空间,而不仅仅是“折射”。“族群”的标志是多种且不稳定的,也是历史性差异化过程的协商产物。它们在社会空间中运作,而不仅仅是反映已经存在的差异。

至于民族主义问题,文化概念的历史和国家的性质从来纠缠不清。难以将研究对象“国家”与我们可能用来定义和批判该对象(历史主义,文化概念,人种志等)的分析工具区分开来,从而使得批判性的思考更为复杂而成为反身性的问题。对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民族主义日益突出的政治问题,音乐人类学家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和视角对此思考。诸如,通过对受“發明的传统”概念启发与“想象的共同体”的出现之间的关系分析,音乐人类学家试图考察那些民族音乐以“人造性”和“外援性”合成新的民族风格方式,参与了民族(国家)想象的构建。同时,民族国家上层建筑的后殖民主义动力一直是众多音乐人类学家研究的重要内容。再就是,音乐人类学家对于民族文化架构中的他者化过程的关注成了当下该领域的重要论题。

斯托克斯将离散与全球化现象作为音乐人类学的当代问题研究内容之一。20世纪末最显著的人口迁移是跨国性的,日益加速的全球劳动力、资本和文化潮流,提出了考察离散及其“文化移动”多样性的相关问题。对于音乐人类学家而言,相应的理论范式的探讨和更新成为紧迫的议题。

另一项与该著直接相关的论域是社会性别问题。在“当代理论问题”中论及社会性性别(gender)始终是一个紧迫且长期存在的问题。现在已经有大量的著作涉及了女性的音乐世界、性别意识形态及男性偏见的讨论。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主要体现为女权主义和社会性别研究,而进入20世纪的最后10年,情况有了很大程度上的转变,更多探讨的是生理性别问题。前后两者的连续和转变都与普遍启蒙主题的理论有关,也进一步促进了音乐史的写作和分析。两者都关注转换的建构,这种关注将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问题与上述所涉及身份认同、族群性及种族问题联系在一起。

因此,在“当代理论问题”中,作者认为“文化政治”是当时(20世纪最后20年)音乐人类学研究的总体精神——如研究政治在音乐文化这样的微观层面的运作。须指出的是,最能说明作者们“文化政治”取向的是,如多纳·布坎南(Donna Buchanan)所言,他们大多遵循西格《苏亚人为什么歌唱》中提出的“音乐的人类学”(Musical Anthropology)的思路,将音乐表演看作是社会表演,认为音乐实践体现了政治和道德秩序,维系社群价值观,将个人集结成群体。“文化政治”其下可以再划分出“地域—空间范畴”和“历史—时间范畴”。前者以社群和族群差异为出发点,可再细分为三大热点范畴——民族国家,海外离散地(包括种族问题)和性别(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① 再加上英国文化研究(聚焦族群、阶级、社会性别、年龄或世代)以及社会人类学(即文化人类学)的传统,三者构成了该著作的理论谱系。

第一个理论“地域—空间范畴”与20世纪20年代正式成为地理学分支的文化地理学有着紧密的学术关联。文化地理学的定义是“研究文化现象在空间上的分布、组合以及各种文化的差异、变化与地理环境的关系”①。该著在论述音乐建构地区时体现出了文化地理学探讨的核心问题:文化源地(传统得到发扬,生活方式成为其他地区的楷模);文化景观(地球表面的文化印记,因人类活动而附加在自然景观上的各种形式);文化传播;文化生态;文化区域。

第二个理论英国“文化研究”对文化人类学和族群研究都提供了理论支持,其核心在于现代文化的政治动态、历史基础、学科分支以及文化内外部冲突。“文化研究”探究文化实践是如何与更广阔的社会环境中的相关权利产生联系以及社会环境是如何被意识形态、阶级结构、民族成分、族群性、社会性别和世系所影响。该著中对音乐实践的研究正是契合了文化研究的视角:文化并非是不变的、有界性的、稳定的和离散的实体,而是在不断互动中发生变化的实践和过程。

第三个理论“文化人类学”一般包括考古学、语言学和民族学,其定义是从物质生产、社会结构、人群组织、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研究整个人类文化的起源、成长、变迁和进化的过程,并且比较各民族、各族群、各地区、各社团的文化的相同点和相差点,借以发现文化的普遍性以及个别的文化模式,从而总结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该著中撰稿者们采用历时和共时的时态研究方法,对人类行为的式样、基本制度的根基以及不同群体的生活方式的描写,最终得出导致这种文化和生活方式的思维背景,符合文化人类学的文化整体、文化相对、文化适应和文化整合的学科观。

(三)学术影响及评价

布鲁诺·内特尔曾评价:“斯托克斯把人类学的文化概念看作在世界文化和音乐发展中发挥了作用的事物,并用批判的眼光对其加以审视。由此他探讨了音乐人类学研究中的一系列前沿性论题:音乐社群、族群性、民族主义、离散与全球化、种族、性别研究、本文化中的‘他者’概念等等。”②20世纪90年代,美国音乐人类学界正特立独行地聚焦于种族问题(尤其是非洲裔和拉丁裔美国人问题),该书的出版可以说是恰逢其时:它在美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引发了不少讨论。由此,据布坎南所言,受英国同行的启发,人们进一步思考对先前并不那么熟悉的以“身份认同”与“地域政治”角度探索音乐所起的作用。③

同时,该著对国内学术界也具有重要意义和启发。随着国内对音乐人类学发展现状的思考的深入,学者逐渐关注到斯托克斯这位当代音乐人类学的“局内人”。在中国学者王一平于2011年对斯托克斯的专访中,对于国内学者对该著的关注与思考,以及著作中的一些核心问题,即如何看待Identity这一术语,斯托克斯都给予了回答:

“作为一位人类学家,同时也是一位音乐人类学家,这一系列问题的确都是我所非常关注的。这或许和我自身的学术背景有关:我在牛津大学的导师曾是艾德温·阿丹纳(直到他去世),而他正是英国人类学界探索族群性和身份问题的先驱,我的《族性、身份与音乐》一书的许多部分都受益于他的深刻见解。而他的卓越远见,又可以说是弗里德里克·巴特(Frederic Barth)的理论、英国结构—功能主义以及法国结构主义理论所共同造就的、非常有趣的混合产物。”④

对于“‘身份’问题依然是音乐人类学的关键词吗”,答案是:

“由于从身份文化政治角度出发,产生出了一些比较偏激或者缺乏成效的研究成果,因此引起了人们的某种失望情绪,也出现了一些对这类理论研究的尖锐批判(比如对我的研究)。而同时,另外一些论题的重要性则开始彰显出来,如音乐分析,尤其是从认知科学角度(cognitive science)出發的音乐分析,由此也引出了许多有趣的问题,如普遍性、进化、音乐与语言的关系问题等。我很乐于见到这样的变化,但我想这类论题仍然是在‘身份’或者宽泛地说,‘文化政治’作为基本背景的情况下产生的。在我看来,目前的危险在于,我们在思考文化时,可能会放弃一个适当的政治性参考框架。”①

二、主题词释义与论题综述分析

该著探讨了音乐在建构身份认同和族群性过程中的意义,并提出如何将音乐作为社会实践去探讨其间关系的方法。其中主要论点是音乐体现地域结构,并断言社会文化差异(族群、阶级、性别)反映在人们对特定地域的认识,以及对处在相对地理位置的自身身份的认同。

“引论”为该著作学术性探讨最重要的章节,作者斯托克斯就该著所关注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论述,所涉及的论题包括表演与地域、族群性、身份认同与民族国家、杂交与差异、族群性和阶级及媒介、社会性别与身份认同。文中最后的陈述是对这些论题最好的总结。斯托克斯指出,该著意在展示人类学家如何运用音乐材料来探讨社会建构,以及揭示身份认同的类别及其界限控制的问题。探索始终在继续,但音乐能否作为一种方式来持续不断地质疑这些界限?尽管我们还无法给予明确的答案,但是,已有的成果从具体到一般对此进行了探索。至少可以这样认为,音乐之“所为”皆有其复杂的前因后果。如弗里思阐述:“音乐(流行音乐)之所为便是身份认同的体现,而别的社会因素或许对此却无能为力。”人们可以通过音乐表演、随之而舞、聆听,乃至思考获得身份认同感。依据其他因素来确定社会处境,必将导致我们受限并陷入狭隘的民族沙文主义或性别歧视之中。反之,依据其他因素来确定社会处境,也可以起到跨越界限而产生意想不到的、更为广泛的作用。社会人类学家可以从音乐研究中获益甚多,从而对音乐研究未来发展做出更多贡献。宏大叙事体系的崩溃或至少不再对此寄予希望,人类学家重新关注日常生活中丰富繁多的创造活动,为其提供了机会,去观察、参与音乐这一社会创造的重要形式。对于这样的机遇,音乐学家、音乐人类学家和社会人类学家都应该共同给予最大的关注与投入。

正如布坎南(Buchanan)在其书评中所归纳,该著研究音乐如何在特定地域构成社会身份认同的标志,即通过描绘人们对特定地域的认知、对相对于地理场所的自我身份的理解,探讨音乐表演如何构成并彰显社会文化差异(族群性、民族主义、阶级以及社会性别)。各篇文章的中心是,地域和自我的界限如何通过一个个特定社群的音乐而汇集建构起来,或者说,个人、社群、国家如何利用音乐确定甚至改变对于相关于其他社会群体和地域的自我以及其地区的看法。②

为了便于深入理解这些相关论题的精髓和要点,以下就其主题词并结合该著所涉及的章节内容进行综述与分析。

1.族群性(Ethnicity)是当代社会科学族裔(ethnic)研究中的重要概念,广泛应用于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个研究领域,是英语社会语言学的产物。这个词汇具有正面的意味,可用于文化群体的归属感上,在很多方面取代了种族(race)等具有负面意味的词汇。

在该著中,“族群性”体现出广义和狭义双重内涵。狭义上,“族群性”就是类似“民族” “族裔”的含义,如第九章“卡拉沙飞地中‘作乐’”个案中,“族群性”就体现在巴基斯坦卡拉沙这一非穆斯林族群中;又如第二章“凯尔特”这一真实性和虚拟性交错的族群。而广义上的内涵是包括了一切群体,如阶级、阶层等概念和范畴,如第七章的“利物浦的工人阶级”和第十章的“学习音乐的女性”。

著作中有两篇是关于族群性问题的探讨,例如第二章《对凯尔特音乐的思考》,作者为查普曼。文章阐述了“凯尔特”音乐的巨大意义在于虽然那是一个严格界定的种类(作为二元对立中一个浪漫的“他者”),但其内容相对难以界定;那并非真实的“凯尔特性”的残余,且有待于人们去发现。作者以4种密切相关的情形——我者与他者的强弱势关系、政治文化中心与外围的转移与反馈、相互矛盾的音乐文化体系、特殊社会文化语境的审美催化展现——界定和建构了人们心目中的凯尔特文化及其音乐。另一篇探讨此论题的是第九章《卡拉沙歌曲演唱中的个人与集体认同:少数民族飞地中“作乐”的意义》。作者帕克斯探讨巴基斯坦卡拉沙这一生活在伊斯兰教语境中的非穆斯林“飞地”族群,如何使用音乐和舞蹈作为其身份认同标志,以仪式音乐表演作为主要手段,通过与不同节庆仪式场景相应的歌唱来化解现实社群中的人际紧张关系,调和平等主义的文化精神和宗教领导人之间的激烈竞争所产生的矛盾,体现了歌唱及其相伴的舞蹈在加强社群团结中的重要作用。

2.身份认同(Identity)一词源于拉丁文 idem(为相同、同一之意),后来发展为英语中的identity一词,有多重含义:一是使等同于、认为与……一致;二是同一性、认同;三是身份、正身。有“同一”和“独特”两种关系,个人与他人与其他群体的关系也揭示了“相似”(趋同性)和“相异”(区分性)两层关系,这样身份认同便有了第四个含义。具体如第三章“阿富汗民族认同”中,创作出的“民族音乐”使得地区性的族群如普什图、兴都斯坦以及塔吉克获得了“一致”的民族认同感,这体现出“身份认同”的趋同性;而第四章“肖邦案例”中波兰知识分子界不断为肖邦重新定义,就是要根据波兰民族主义的变化在国际化背景中寻求波兰的“差异”的独特价值,这就是“身份认同”表达出的“区分性”。

3.民族国家(Nation-state)是政治“整合”族群的结果,因而从政治角度首先被定义为“国家”;从民族内发层面看,民族国家的建立与其国家的民族凝聚力——包涵政权独立,精神自主——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第五章“巴西的民族认同”中,音乐家用巴西原创的音乐作品整合了巴西“民族国家”的三大族群——葡萄牙人、非洲黑人和北美印第安人,音乐提供了民族凝聚力的手段。

身份认同与民族国家论题在现代国家及其社会具有很大的普遍性,似乎在当代语境中,任何国家都不可避免将遭遇同类问题,可能只是表现方式的差异,但其性质都是一致的。作者贝利在该著的第三章《音乐在创建阿富汗民族认同中的作用》就是一个复杂的宗教、殖民、文化传承以及现代化进程中凸显的民族认同问题。讨论问题的背景是广播实际上成为唯一手段,借此地区性的族群如普什图人、兴都斯坦人(北印度和巴基斯坦)以及塔吉克人的音乐,构成了现代阿富汗各族群综合的“民族音乐”,在国家意志之下得到一致的民族认同感。斯罗宾的评价应该是对此现象非常准确的总结:“对于阿富汗这种非同寻常以族群分裂、语言分化为特征的国家而言,广播电台成为其统一国家的少数因素之一……对阿富汗村民或牧民来说……广播电台极大地消解限制了其想象视野……他们共享着喀布尔录音室的音乐,这是一种为数甚少的新兴民族价值观和表现形式之一,这种形式最终可能会构成一个泛族群的阿富汗社会。”①

另一篇是第四章马赫的《国歌:民族作曲家肖邦的个案》,叙述波兰知识界如何根据波兰民族主义变化中的背景不断为肖邦重新定义:从一个波兰-欧洲作曲家,到波兰民族英雄和先知,最后是一个典型的波兰人,能让世界承认波兰的价值,即波兰认同的伟人之一。因此,肖邦成了一种想象性的政治角色。如果说在不同语境中不断地将肖邦重新定义是为了民族和国家认同的手段,那么这样的操控方式是对于音乐艺术及人类文化共识价值的一种讽刺,肖邦成了意识形态任意摆布的陈列品。民族国家及其认同问题最常见地出现在多文化及复合民族的语境之中,各种传统和话语在相互碰撞或交流之中,总希望找到属于自己的权利、价值和地位。然而,巴西国家的文化认同问题在此表现得更为复杂。

著作的第五章《玛库纳依玛的音乐:巴西的民族认同与音乐人类学研究》是一个极其有意思的案例。作者雷伊以小说《马库纳依玛——没有角色的英雄》开场,主人公是一个神话人物,由巴西过去和当代文化的碎片聚集而成。小说作者也没有试图把这种混合物转变成一个连贯的整体。虽然作品本身有文学逻辑,但马库纳依玛作为一个角色却没有逻辑:他在某一章中的角色,在下一章即被替代,这是一种隐喻的手法,动荡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巴西人民的心理混乱,最多样化的种族和文化元素集合在该角色身上,却又尚未彼此融合。正是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中,音乐提供了象征手段,借此,现代化的知识分子为整合巴西似乎互不相容的民族多样性提供理由。作者借助于一位巴西独特的人物,该文的主人公即《马库纳依玛——没有角色的英雄》的作者,同时又是一位音乐学家的文化部长安德拉德之口,鼓励作曲家将巴西三大族群——葡萄牙人,非洲黑人以及美洲印第安人——的音乐整合成具有“巴西之魂”的音乐作品,建构起这个多元复杂的文化认同之感。

4. 杂交与差异(Hybridity and Hifference),其中“杂交”一词最基本的意思是指混合物,源于生物学,19世纪被运用于语言学和种族理论;在探讨族群、身份认同的历史、后殖民主义、反种族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等全球化和后现代语境中,被运用于众多学科领域,在流行文化中的作用也很突出。“差异”在该著中是指事物本质上的不同和在某方面的差别。

主编斯托克斯涉足的研究领域广泛,除了最重要的研究兴趣是中东地区的音乐文化外,对于爱尔兰音乐文化特殊性的关注也是其出彩的成果之一。我们在其“引论”中就可以读到,他在有关认同现象的论述中提及了一个音乐作为认同工具的极端性例子。文中论述, “爱尔兰传统的”音乐成为公众娱乐空间中政治化倾向最强烈方法之一。反映这一现象的故事是一位吉他乐手试图参与一场音乐聚会,乐手不管众人冷漠,试图进行合奏,却遭到了排斥。他被告知此为“爱尔兰集会”,而他的吉他“并非爱尔兰乐器”。最令人恐惧的是,第二天这位乐手竟然被人用斧头砍去了左手,而这样的极端方式仅仅被说成是“友情提醒”。因此,该事件说明,音乐语境中建构的“爱尔兰性”如同射杀和轰炸,皆为政治暴力的一部分。

“杂交”与“差异”概念的研究体现在作者的另一项研究之中,即该著第六章《地域、交流和意义:爱尔兰西部的黑海音乐家》。斯托克斯论述了一群黑海土耳其音乐家的爱尔兰之旅,主办者将这事件看作是一次音乐交流。酒吧聚会的微型政治生活里包含很多内容,表演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并相应做出一些变化,说明了一个更具普遍意义的过程:音乐具有跨文化协调对话的功能,即能够灵活多变且具有创意地构筑族群性。大量的意义和策略在其中起着支配作用,彼此互相牵连。然而,整个事件是在一个共同框架下,通過两端音乐家们惊人的一致性,展现了地方身份认同。这就是作者在文章开篇就进行的理论性总结:表演不仅仅传递“已知”的文化信息。恰恰相反,它会改造和操纵社会现实的日常经验,它模糊、省略、强化,有时甚至是颠覆常识的范畴和标识。最重要的是,在社会公认的名望和权力游戏中,表演是表演者手中重要的工具。

5. 地域、阶级和媒体。其中地域(Place)是人文地理学最关键的理论视角之一,指社会活动具体的地理背景,更是一种隐喻(metaphor),即指向抽象的意象(image)或意义。地域经由人类主观性的重新建构与定义,超越了空间实体单纯的物质性,进而成了一种充满意义且处在不断动态变化中的社会与文化实体。或者按照斯托克斯在该著引论中引用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的说法:

当我们谈及音乐及其相关事项时,其所反映的地域性特征是显而易见的。吉登斯(Giddens)所谓的地域 (或地点locale)“即指社会活动的特定地理环境”①。他接着指出,现代性直接的“梦幻般”结果就是空间不再以地域为界限,“那些来自遥远的各种社会因素早已经渗透和塑造了不同的地域性”。人们对于这种“错位”所引发的重新定位过程充满了焦虑,这也就是吉登斯所谓的“重新植入”②。在这种自我“重新定位”的无数方式中,音乐无疑起到重要的作用。

阶级(Class)意指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即生产有所发展而又发展不足的产物。阶级的本质在于它是与特定的生产关系相联系的、在经济上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集团或人群共同体。阶级的划分是由人们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结成的不同关系决定的,衡量指标如经济收入、所受教育和职业等。媒介(media)的概念在该著中是指传播与交流音乐的工具和手段,包括书籍报刊、电视广播、数字网络以及文化产业公司等,在形成民族国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七章为科恩的《身份、地区与“利物浦之声”》。文章以利物浦为中心,与周边城市——如伦敦以及特别是曼彻斯特——对照性考察了相关的音乐家身份、出身及生活地区、方言习俗等无法脱离的“地域性”所体现的地域、阶级和媒体的关系,探讨了真实的“利物浦之声”在利物浦如何按照一系列二元对立(科技和合成/真声和原声、富人/穷人、好客和开放/封闭和警惕、有创意的/受约束的)而被构筑的方法。“利物浦之声”的产生最终是一种资源,有新意的是,相关于这种利物浦摇滚乐的音乐家、记者和居民描述这种音乐时联系了社会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利物浦的流行音乐融合了各种音乐因素,包括区域、国家及国际社会对其产生的影响;但这也是利物浦所特有的现象,反映了该城市独有的一系列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族群、宗教和性别的地方性问题、移民和通婚模式、亲属网络,以及乐器和设备的地理分布都与音乐声响和曲式结构的产生有密切关联。对于族群性、阶级和媒体,音乐家背景、文化影响所产生的地域差异皆反映在他们的音乐之中,但这些因素有助于特定的地方性知识的建构。音乐与地方性之间的关系在持续不断地变化。特定城市和区域的象征及其符号不断被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所改变,包括它们之间关系的改变。这显然影响了这些领域的文化生产与消费。

第八章玛格婉的文章《“土地是我们的精髓,永远如此”:澳大利亚原住民的传统音乐与流行音乐的关系》是这一论题的典型案例。丧葬中的歌唱表演是澳大利亚的东北部阿纳赫姆族最重要的仪式程序,原住民以此维护自身权利,在与欧洲-澳大利亚人抗争过程中,将传统音乐形式转换为现代流行音乐运作手段,以体现他们对政治空间和地理空间的诉求。其中,传统“尤特呼-印迪”母子关系融入于流行乐队形式,建构了一种有影响力且成功地使用原住民表演美学的方式,以表达整个原住民群体的新需求,实现整个原住民社群与全球音乐产业之间进行一种平行对话的模式。

6. 社会性别(Gender)在国际女权主义的话语中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词语,社会性别概念是西方女权主义研究的理论框架,是一种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亦是生理性别(sex)的社会表现及相关的意识形态。

社会性别论题是该著最后一篇的内容,即第十章《音乐、文献与礼节:从卡斯蒂格利昂到奥斯汀对乐器和社会认同的描述》。作者海伦·鲁回顾了英国16世纪至19世纪初之间大量的文献,包括图像材料、物品清单、遗嘱、法庭案件和许多理论专著或文学作品,以及关于儿童教育问题的早期文本。这些资料让人们了解关于乐器及其象征在英国社会中的使用。其中特别有意思的是,作者运用了奥斯汀《傲慢与偏见》和《曼斯菲尔德庄园》小说中的人物对话及其描写,论述乐器及演奏不仅界定社会级别和等级也界定社会性别。正如作者开篇论述的那样,乐器有很多方面可以成为社会身份的一种标识。可能只有上层社会人士才会拥有乐器,而乐器反过来又成了这种社会身份的标识。对于身居高位的人,其层次可以由出场时所使用的乐器以及他们演奏的乐器来体现。乐器自身的设计或装饰也显示出音乐家或听众的身份。乐器可以是文化以及身份的标志,它们也可以暗示社会性别。然而,乐器的符号体系和社会身份认同之间的关系无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为使读者对于该论题有更完整的理解,对此再作一些补充。笔者曾参与两部重要的音乐的社会性别研究(《音乐学与差异》和《音乐与社会性别》)的选题策划、译著的审校与编辑出版。在与译者交流商议中深入探讨了该领域对国内音乐文化研究的意义,为此购买版权、立项翻译并出版了这两部著作。为了让读者能够更完整理解社会性别与认同论题在现代音乐学术研究中的意义,在此引述译者谢锺浩教授书对于《音乐学与差异: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与性》的一段评议:

音乐学领域关于性别的女性主义研究与人文社会学科的其他领域相比,起步较晚。最初这方面的研究是为了要重建饱受漫长的父权文化压制并且被历史遗忘、不见经传的女性音乐活动,因此这个阶段的研究注重对女性音乐文化活动和作品的收集、整理、记谱、归类,还历史的公正于女性,使人们对于世界音乐文化有一个更为历史的、全面的了解。这一方面的研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直到今天一直没有停顿过。然而,从8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对“女性和音乐”这个议题从多方面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索和思考,将有关研究置入两个既相关而又不同的构架。音乐史学、音乐人类学和民间音乐学等学科首当其冲,将女性主义放到纵横交错的社会性别关系这一更广泛的框架里进行研究,他们考察各个社会形态中社会性别的设置和特点,认为音乐的创作和表演是对现行社会性别体制的反应,因而从本质上讲,音乐活动在不同程度上或者加强、維系、延续,或者挑战、改造、反抗甚至颠覆现行政治文化制度下的性别权力机制。而90年代至今的女性主义音乐学研究则毫不迟疑地归入了后现代主义话语的构架,深深得益于并且广泛运用了女性/男性同性恋文化研究、文化和表演述行研究、符号学、心理分析学等等理论。其中由露丝·索莉(Ruth A. Solie)主编的《音乐学与差异: 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性》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之一。在后现代音乐学和文化人类学语境中,女性主义对性别“差异”的研究始终是用来反思西方音乐文化及其形而上学的基础,探索并凸现差异的目的就是要探寻音乐文化中的他者,倾听他者的声音。差异理论本身是极端复杂的,该文集的作者们对差异的批判与建构两方面都各有其不同的侧重和主张。一方面,差异无所不在,差异和存在休戚相关,在各种理论话语中成为定义、定性、甄别、分类、综合、概括、推理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里对差异的讨论又不可避免地涉及由各种因素构成的“群体”,这些因素包括社会性别、性倾向、种族、族群、宗教、文化、阶级、年龄、国籍或者各种复杂因素的混合。这方面的讨论通常思考如何区分群体之间的差异,思考种种对这些差异诠释的合理性,因此关于差异的讨论不可避免地和种种社会权力有关。①

结 语

音乐在归纳和区分族群、地域、阶级、性别等身份认同时,不同的文化主体以不同形式的音乐形态及音乐行为表征这一身份的标识(marker)。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在“杂交”与“差异”的后现代语境下,文化早已逐渐失去其原有的稳定性,这些都预示了新的文化认同出现的可能性以及文化认同的手段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多样性,而处于不断变化的文化中的音乐在体现这类复杂性上是尤为显著的。因此,无论是人类学家还是音乐学家,都应将音乐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实践,去反思与探讨其在身份认同中是如何产生、维系和改变的,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对其审美趣旨的研究上。

该著有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大量的田野调查,地理区域跨度广阔,材料丰富,每篇文章都聚焦在对于特定的社群,音乐如何界定和自动聚集,以及个人、群体是如何有技巧地利用音乐来界定自己与其他个人、群体的差异。通过让人们意识和理解自己所在特定地区的认同,使音乐表演构筑和维护社会文化的差异(族群、民族、阶级和性别)。斯托克斯延续了安东尼·西格的视角——“音乐的人类学”,关注音乐如何在政治权利、道德秩序、群体内部价值和群体中个人差异这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个方法可以迅速在社会权力关系网中探究音乐的意义,对社会学家去研究音乐并为音乐领域做出贡献有一定的说服力。

该著引起的一系列关于认同和族群性的讨论对英国乃至全世界的人类学家都是一个及时的提醒,应当把音乐和表演纳入学科重点要素,同时也对音乐人类学家提出双视角的研究思路;既可以说体现了音乐人类学家对人类学专业的兴趣,也可以说是人类学家对音乐表现出强烈的兴趣;两个学科之间的交流也变得更加开放。

主编斯托克斯对于书名中几个主题词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灵活机动、充满张力的讨论:族群性和认同被音乐有力地构筑起来,音乐作为交流的手段,有别于甚至超越语言的优势,可以作为社会交流手段清晰地构筑认同的界限。虽然每章内容与主题交错复杂,但通读全部个案研究再回看“引论”,中心论题便在读者脑中整体浮现。斯托克斯用传统的社会学方法来研究作为社会某种映射的音乐,也鼓励读者超越那些方法,在性别、存在、杂交和异国情调等方面寻找价值。

也许人类学家书写音乐论题仍有许多方面被质疑,但主编斯托克斯通过自己的努力试图结合二者,体现了音乐人类学在处理这类议题时的逐渐成熟和自信。

最后,该著也是给一直以来不断研究和探索的我国音乐人类学界一个提示:“认同”在不同语境用法和内涵也截然不同,“音乐与认同”这一主题的相关理论也是多元且多变,若试图用一成不变的明确的范式去诠释这一虚实结合的复杂论题很可能将自己置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狭隘处境,因此需要参考政治、经济、宗教,甚至语言习俗等因素多方思考与阐述,以更接近其本真性。

仍旧以多纳·布坎南的话结束本书评:

音乐作为人类表达的主要媒介,永远都脱离不了社会身份认同,而这一认同也总是基于个人和地域的历史化、政治化和社会性别等的感觉。音乐在政治上和美学上都是有力的,因为它渗透到了人们的情感中,这一渗透激发了社群和國族,传统和本真,相同和差异等的形象,吸引了我们的情感,标识了我们的独特性,将我们置于更为广阔的世界里。①

◎本篇责任编辑 钱芳

收稿日期: 2020-10-24

基金项目: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18ZDA025)。

作者简介:洛秦(1958 — ),男,博士生导师,上海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教授(上海 200031);

侯越(1992 — ),女,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人类学博士研究生 (上海 200031)。

① 本文原稿为侯越的硕士学位论文中的一部分,即《族群性、身份认同与音乐——地域的音乐建构》译稿评介,其导师为汤亚汀教授。鉴于正式出版的要求,我们在原译稿基础上对著作进行了重新审译。同时,并对原译著评介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在对于原著内容的理解、词语概念的解读、翻译修辞的斟酌,以及学术问题的思考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程度的完善。重新审译稿为洛秦主编的“音乐人类学跨文化研究译丛”之一,将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共同出版。

① 参见汤亚汀:《后现代语境与中国声音景观断想——兼及“新格罗夫”条目“音乐人类学:当代问题”》,《音乐艺术》2009年第1期,第114~127页。

① [美]普雷斯顿·詹姆斯、杰弗雷·马丁:《地理学思想史》(增订本),李旭旦译,商务印书馆,1989。

② 王一平:《音乐人类学的现状与思考——专访牛津大学马丁·斯托克斯博士》,《音乐探索》2011年第4期,第98页。

③ Donna A. Buchanan,“Book Reviews:Ethnicity, Identity and Music: The Musical Construction of Place, edited by Martin Stokes,”Notes(Quarterly Journal of the Music Library Association), no.2(1995): 430.

④ 王一平:《音乐人类学的现状与思考——专访牛津大学马丁·斯托克斯博士》,《音乐探索》2011年第4期,第98页。

① 王一平:《音乐人类学的现状与思考——专访牛津大学马丁·斯托克斯博士》,《音乐探索》2011年第4期,第98~99页。

② Donna A. Buchanan,“Book Reviews:Ethnicity, Identity and Music: The Musical Construction of Place, edited by Martin Stokes,”Notes(Quarterly Journal of the Music Library Association), no.2(1995): 427.

① Mark Slobin, “Music in Contemporary Afghan Society,” in Louis Dupree and Linette Albert (eds), Afghanistan in the 1970s (New York & London: Praeger, 1974), p. 248.

① Anthony Giddens, The Consequences of Modernity (London: Polity Press, 1990) , p. 18.

② Anthony Giddens, The Consequences of Modernity (London: Polity Press, 1990) , p. 88.

① 引自谢锺浩为《音乐学与差异: 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性》所作的“译者序”,露丝·索莉主编,谢锺浩翻译、洛秦审校,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

① Donna A. Buchanan,“Book Reviews:Ethnicity, Identity and Music: The Musical Construction of Place, edited by Martin Stokes,”Notes(Quarterly Journal of the Music Library Association), no.2(1995):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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