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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育人视域下中小学音乐体验式教学的行动实践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胡妍妍 叶军

【摘 要】学科育人视域下的音乐体验式教学,打破了传统体验式教学的樊篱。我们在培育审美感知、深化情感体验、丰富创意表达、培育创新思维和促进群体交流方面探索实践了“四步递进式”的育人策略,以满足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的需求。

【关键词】学科育人 体验式教学 行动实践

传统的中小学音乐体验式教学,注重激发音乐学习兴趣,丰富音乐课堂活动,活跃课堂气氛,这种初级层次的体验式课堂教学往往弱化了音乐学科本身在育人价值上的独特优势。近年来,我们在学科育人理念的引领下,以多种音乐感受形式来唤起内在情绪,以丰富的艺术表现形式来表达真情实感,以深层次的音乐理解和外化表达来诠释音乐文化内涵,挖掘音乐特有的审美功能,践行“以情感人、以美育人、以乐启智”的育人目标,探索出了指向“知音识曲、向善尚美”的中小学音乐体验式教学行动路径。實践表明,融入育人价值的体验式音乐课堂教学创新实践,既是当前“新课堂”积极适应核心素养培养的诉求,又是音乐学科育人功能达成的必然要求。

一、科学定位:学科育人视域下中小学音乐体验式教学的行为表征

音乐体验式教学不仅要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获取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而且要准确定位并挖掘增强审美感知、深化情感体验、丰富创意表达、培育创新思维和促进群体交流的育人功能。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其育人价值,达成音乐学科审美、立美的育人目标,走向音乐教育教学的根本归属。

1. 立足审美感知的多感官联觉

音乐学科承载着从审美到立美的重要使命,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音乐审美习惯,掌握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有效展开审美感知。在音乐学习过程中,学生通过听觉、视觉等多感官的联觉体验,对音乐作品进行完整与局部的聆听感受,初步了解音乐作品全貌及风格特点,同时对相关音乐要素及基本特征形成相对理性的认知,从而最大程度地把握音乐作品本身的情感基调及文化内涵。

2. 指向艺术表现的情感体验

音乐作品本身的外显特征及音乐创作手法服务于作品本身的艺术表现。所以,在对音乐作品进行初步感知的基础上,学生的情绪在音乐体验中被慢慢唤醒,与音乐作品本身所要表达的情感产生共鸣,并准确表现出来,真正达到“以情带声”的美好境界。这种“情”的唤起与激发,即是音乐情感的深度体验。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内心情感因“唤起”“共鸣”和“升华”,而变得越发丰富、美好。

3. 促进创新思维培养的创意实践表达

在音乐艺术的感知、表达、创造过程中,每一个音乐作品本身都承载着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音乐文化。学生在音乐体验过程中,不仅经历音乐表现形式、音乐情感表达等方面的体验,而且需要经历音乐作品内涵与价值观念的洗礼。每个学生都是与众不同的生命个体,有着鲜明的个性特征,并具有不完全相同的经验基础及音乐感悟能力。那么,将自己体验到的一系列“美好”进行内化,再以具有独特创意的方式表达出来,这样的音乐学习没有流于形式,是具有创造性的深层次的艺术表达,学生的创新性思维也在此过程中得到了培养。

4. 促进群体和谐的互动式交流协作

体验式教学为学生提供亲身参与音乐实践的机会,并使学生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学生主动参与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创编等各种音乐实践活动,并将自己获得的直接经验与同伴进行分享,促进彼此间的交流,将交流获得的间接情感经验进行内化,进而实现自身音乐表达与创造能力的提高,这种合作分享与交流体验可以促进群体的和谐与共进。

二、递进体验:“四步递进式”体验教学的行动探索

基于学科育人视域下中小学音乐体验式教学的认知特点,我们探索了听觉初体验、联觉细体验、情感深体验和创意再体验的“四步递进式”策略,促进学生建立良好的审美感知,培育音乐思维,培养丰富情感,努力实现“以美怡人”“以美启智”的音乐学习目标。

1. 听觉初体验,涵养审美感知

“音乐是以声音为表现媒介的艺术。”任何学习理解音乐的活动都必须建立在聆听的基础之上。当面对一首陌生的音乐作品时,教师再多的介绍、讲解都无济于事,学生最好的学习方式就是聆听。只有聆听,才能对音乐产生最基础的了解;只有聆听,才能获得第一手经验信息。学生对美的感知,一定是建立在听觉基础之上的。学生在聆听中建立“捕获”美的习惯,在聆听中提升感知美的能力,这些正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希望看见的教学反馈。

2. 联觉细体验,培育立美思维

音乐作品本身由节奏、旋律、速度和力度等多种音乐要素组成。不同的音乐作品,其相关要素的显著特征各不相同。学生要对音乐作品有理性的认知,必须在初体验的基础上,进行更加细致丰富的多感官联觉体验,如听觉+视觉、听觉+律动等。立足音乐要素而展开的听觉、视觉、律动等多感官连接的音乐体验,可以明晰音乐作品的基本特征、音乐创作方法、音乐思维及表达方式。比如,在苏少版小学音乐二年级“夏夜”这一唱歌教学中,学生以律动来体验三拍子韵律,同时在模仿“闪烁的萤火虫、飞翔的萤火”律动活动中,体验歌曲中活泼欢快、优美连贯的旋律,再通过视觉观察旋律走向图形谱,进一步发现歌曲旋律特点和歌曲创作思路,这就为接下来的歌唱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 情感深体验,丰富情感表达

每一个学生个体在面对不同情绪的音乐作品时,情感会被慢慢唤起,同时与自己已有的情感经验进行交融、升华,形成更为丰富、更为深刻的情感,再通过歌唱、演奏、律动等艺术表现表达出来。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无法要求学生生硬地达到某种情感标准,只能引导学生全身心投入音乐情感的深体验过程中。当学生将音乐作品的外显特征及内在情感真正实现自我情感的内化与升华时,自然就能将之真切地表达出来。比如,在人音版三年级唱歌课“丰收景象”中,教师为了帮助学生体验丰收时愉悦快乐、自信自豪的情感,设计了层层递进式的、由浅入深的音乐体验活动:从围成谷垛形状传递音乐恒拍,到体验旋律走向的画图谱(谷垛形状),到韵律特点与情感表达相呼应的情绪体验,再到歌词内容的内涵理解。随着这样多层次的音乐体验,学生的音乐感知需求得到了满足,学生内在的情绪被激发,丰收的喜悦之情油然而生,内心情感也得到了升华。

4. 创意再体验,促进生命全面发展

在音乐学习中,学生会对所学习的内容产生个性化理解,在完成常规的音乐表现之后,还希望能以具有个性化特征的创意表达方式尽情表达情感。比如,在苏少版四年级“如今家乡山连山”一课中,教师在最后的歌曲作品表现中,将全班学生分成4~5个小组,让各小组展开2分钟的作品表现自主设计。学生在创意再表达的个性化音乐活动中,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自己的想象力,音樂思维在活动中不断建立,内在人格与自我价值也得到全面彰显。

三、指向育人:体验式教学行动转型的实践反思

我们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发现,目前体验式教学定位不准、重形式轻内容、局部化、碎片化等问题比较普遍,这导致了教学效果不佳,育人功能难以发挥。对此,我们从教学目标达成这一基点出发,关注体验过程,遵循体验原则,指向育人目标,有效展开音乐体验式教学,让音乐真正属于每一个学生。

1. 指向音乐育人目标,展开音乐体验式学习设计

音乐体验式学习活动的设计,首先应指向育人目标的有效达成。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往往为了运用体验式教学法而设计相关音乐体验活动,为了体验而体验,看似热闹但缺乏内容上的逻辑关联,而且不能够与教学对象的认知特点相适应,这就使学生的体验式学习失去真正的生命力。我们应以促进学生的审美感知,帮助学生以恰当的艺术表现形式表达丰富情感,在体验式学习中获得文化内涵的理解以及音乐思维的培养为目标来设计学习内容。只有以育人目标的实现为根本任务,准确定位体验式教学,才能有效设计并展开体验式学习活动。

2. 指向音乐学科育人实践,确立更具导向性的评价指标

在传统音乐教学中,教师常常以音乐基础知识掌握情况、演唱演奏技能水平达成情况、教学内容完成情况为教学评价指标,而忽视了音乐学习过程中学生个体在内在发展、价值导向以及智慧启迪等方面的培养。我们应该确立联觉体验、内化感悟、深化理解和美感把握的审美感知,实现激发情感、发挥创造、培养自信心的艺术表现,获得不同文化语境、人文内涵、价值取向的文化理解这一系列的育人评价指标,从而为真正达成音乐学科育人目标提供约束。

3. 指向音乐整体性思维培养,遵循总分结合的音乐体验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会放大教学重难点,用尽全力去解决,这样就会形成多个点状、碎片化的音乐体验学习。这种碎片化音乐体验式学习,因过于关注局部而造成学生认知的割裂、思维的断层,不能使学生形成整体性思维。因此,学科育人视域下的体验式音乐教学,应把握“在整体中细观局部,在局部中认识整体”的体验原则,展开总分相结合的体验实践,这样才能使体验更加深入、细致和有效,使每一个学生真正获得音乐体验带来的满足、愉悦、和谐和幸福。

本文系江苏省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重点联系课题“基于数字音乐手段提升小学生音乐创造能力的实践研究”(课题批准编号:L/2018/260)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1.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2.江苏省南京市教学研究室)

责任编辑:赵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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