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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寺罗汉造像与北宋岭南结社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谢子琪

摘 要:文章以韶关南华寺木雕五百罗汉像造像铭文为基础,通过分析造像活动中的组织形式及思想背景,试论北宋岭南地区的佛教结社情况。以纲首为代表的商人群体是造像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并可能存在会社与工匠之间的买卖行为,岭南地区的商业贸易与信仰传播之间有相互促进的关系。

关键词:南华寺;五百罗汉;罗汉造像;佛教结社

1963年于韶关南华寺中发现的大批北宋罗汉像是宋代木雕罗汉群像的唯一遗存。①广东省博物馆1990年出版的文物报告书《南华寺》中以大篇幅图版说明对其做出重要揭示,然则清代以前的文献、碑刻未见相关记载,原雕像群具体数量已不可考。1918—1919年,部分罗汉像遭破坏窃取②;1928年12月,日本学者常盘大定到访南华寺时提到罗汉楼上存有木雕五百罗汉③,但无图版说明。1934年虚云大师重修大雄宝殿时将这批木雕罗汉藏于三宝佛腹中,直至1963年被相继发现。

报告书内著录的可识别造像铭文共81则④,造像时间主要集中于北宋庆历五年(1045)至八年(1048)。从编号163、179铭文中出现的“会首弟子”来看,此次造像活动与宋代盛行的民间结社有关。下文通过分析造像活动的人员构成、施像目的与思想背景,结合岭南商业贸易与民间信仰之间存在的依赖关系,对北宋岭南地区的佛教结社组织情况进行试论。

1 人员构成与结社范围

报告书中指出“会首弟子杨仁禧”(编号179)是募化和雕造这批罗汉像的组织者。⑤在宋代,宗教结社之风盛行,郝春文先生认为隋唐、五代至宋初的佛教结社实际上是佛教僧团的外围组织⑥,佛教结社的存在为寺院的宣教提供了资金与劳动力,加速了信仰的传播。此外,平民信众基数庞大,借助群体的力量既能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又能满足心灵上的慰藉。宋代明州延庆院曾集结僧俗男女一万人创建念佛净社,“劝请会首二百一十人,各募四十八人。逐人请念佛忏愿历子一道。每日称念佛名一千声,忏障道重罪,发菩提愿,为度众生,取于净土”⑦。类似的结社记录还出现在浙江慈溪的普济寺:“结供养五百罗汉社都会首弟子颜知退并小会首弟子,……今将社内五年所收净衬,造此佛座,永充供养,用此福利,为在会男女弟子报答四恩三有,法界含灵,具沾利乐。”⑧

显然,南华寺木雕罗汉像同样进行了事先筹划,会首杨仁禧作为其中的重要角色,把各阶层信众通过随会的形式集结起来。

根据造像者身份题名,参与此次造像活动的人员由平民、地方性官吏与寺僧三个阶层组成。其中书写籍贯者,除六成为广州外,有连州6则、衢州2则、泉州10则、潮州2则。以上四地皆为北宋时期南北水陆交通线上的重要枢纽。“广州,外国香货及海南客旅所聚”⑨,集中于广州的舶来货物,由商人贩销于广州至京都交通要道上的城市。地处粤北的连州是岭南与岭北商贸运输的主要通道及中转站,自洛阳循运河经杭州、衢州可至福建、岭南道。泉州港同为海外贸易港口,“贾物自泉、福、两浙、湖广至者,皆金银物帛,直或至万余缗”①。北宋时期,南方地区与北方、海外各区域之间的经济往来密切,商品和人员流动十分活跃。

另外,成员中以广州纲首作为身份的地方性官吏有陈德安、樊密二人。纲首为官方特许的富商,服务于当时的对外贸易管理机关市舶司,除了拥有市舶司授予的刑罚权和财产支配权,还以官方代表的身份监督纲内人员的买卖活动。②由于岭南地区水陆商贸来往频繁以及海商纲首的积极参与,平民信众中从商者应占有一定的比重。

除了以个人名义入社以外,还有不少携带家眷者,如“广州甲子生弟子杨缜同室陈氏七娘”(编号117)、“清信弟子余庆同妻邓五娘、孙子师姑”(编号180)等以家庭为单位参与结社。值得注意的是,信众們的地缘空间认知,出于希望供养对象能够准确地依循住址保佑施像者这一目的,不少信众标识了在广州的详细住址,具体到“厢”“界”,如“广州第一厢第二界居住女弟子秦九娘”(编号22)、“大宋国广州右第一厢第四界住止女弟子邓氏六娘”(编号26),可见北宋岭南的结社体系除了个人与血缘宗族之外,还可能存在围绕社区空间展开的群体活动。

2 造像活动的商业化

南华寺的木雕罗汉像每一尊都由底座和像两部分组成,无论底座样式如何,正面都留有一块凸面以备撰写造像铭文,信众以“抽舍净财”(如编号22)、“舍钱”(编号172)等方式收赎罗汉,而无铭文或铭文磨灭不可见的有136尊。可以想象的是造像活动中存在会社、寺院与雕刻工匠之间的合作关系,或是出现工匠预先制造罗汉像成品出售的情况。即会社规定社员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认购方可题名,组织者把人员名单和资金募集完成后交付工匠,由工匠统一在预先留的凸面上篆刻铭文。

信众将造像供养视为祈福消灾的最大功德。《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中明确指出:“若有净信之心造佛形象,一切业障莫不除灭,所获功德无量无边,乃至当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永拔众生一切苦恼。”③出资造像不仅能够保佑生者消除恶业,亦可泽及亡者追荐生界,铭文中见最多有收赎八尊罗汉像者(编号224),造像功德不可计量,以致造像的需求不断增长,这是促成造像活动商业化与信仰广泛传播的重要因素。

3 施像目的与思想背景

从发愿文中的对象和内容来看,主要是为自身和存在眷属关系者寻求今生或来世的福报,并未把皇帝、国家、众生等列入发愿对象,内容亦无涉及太多佛经义理。上文提及的以海商纲首为代表的商人群体,他们对信仰活动的积极参与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状态的关切。事实上,商人群体一直是民间信仰发展的主导力量。

自佛教在印度兴起便与商人关系紧密,季羡林先生《商人与佛教》一文中对此论述道:“商人们积极出钱出物,供应僧伽。结果是,佛徒得到衣食之资,商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甚至物质上的好处,皆大欢喜,各得其所。”④而且中印之间往来传法的僧侣,无论是陆路或是海路都必须借助商旅的力量。

首先,商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与条件提供远洋航行的便利。《高僧传》载罽宾国高僧求那跋摩至宋朝传法时,是乘坐商人竺难提的船只抵达广州的。⑤据悉,竺难提不仅多次运送比丘尼来华为汉地僧尼受戒⑥,还参与佛教经典的传译⑦,可以肯定的是商人群体里的佛教徒起到了重要的传播作用。另有僧人不空自广州赴南海求法时,官府召诫番人商舶首领曰:“今三藏往南天竺师子国,宜约束船主,好将三藏并弟子含光、慧(辩)等三七人、国信等达彼,无令疏失。”⑧可见商人与僧侣的合作关系还受到官府的大力庇护。

其次,海商远涉重洋,沿途危难多发,素有远行前祈求平安的祭祀传统。《祥应庙记》曰出海前未至祠下者往往遭遇不幸。①又“泉州纲首朱纺,舟往三佛齐国,亦请神之乡火而虔奉之,舟行迅速,无有艰阻,往返曾不期年,获利百倍。前后之贾于外番者,未尝有是。咸归德于神,自是商人远行,莫不来祷。”①海商相信神灵具有保佑商舶远洋航行顺风平安的能力,奉神有助于发展海外贸易往来求利。

并且,罗汉受嘱住世应供并强调护法的使命与海商祈福祛灾的需求不谋而合。罗汉梵语称“阿罗汉”,小乘佛教圣果的最高位,属于圣僧信仰的一部分,为释迦牟尼所令常住人间弘法。在极端的出海条件下,僧人也会利用自己丰富的知识储备与航海经验帮助海商解脱困厄,因此衍生种种宣扬僧人具有神异能力的事迹。《高僧传》《续高僧传》等传记中,僧人就被赋予治病、预言、通灵等超自然力量。又有《夷坚丁志》载海贾杨客“每遭风涛之厄,必叫呼神明,指天日立誓,许以饰塔庙设水陆为谢”②,但安全上岸后却并未遵守诺言而遭神明报复的故事。遂朱彧《萍洲可谈》云:“商人重胡僧,云渡海危难祷之,则见于空中无不获济,至广州饭僧设供,谓之罗汉斋。”③以护法高僧为对象强调因果报应的观念,进一步达到传教弘法的目的。

北宋岭南东莞县资福禅寺同样由商人捐资建造罗汉阁,苏轼作《广东东莞县资福禅寺罗汉阁记》称:“独此南越岭海之民,贸迁重宝,坐获富乐,得之也易,享之也愧,是故其人以愧故舍。海道幽险,死生之间,曾不容发,而况飘坠罗刹鬼国,呼号神天佛菩萨僧,以脱须臾。当此之时,身非己有,而况财物,实同粪土。是故其人以惧故舍。愧惧二法,助发善心,是故越人轻施乐舍,甲于四方。”④岭海之民财富得之有愧,望神佛相助免遭劫难,愧惧二心驱使民众热衷将财物奉献于信仰活动,得见岭南商人对信仰关系的依赖及事佛之普遍性。

4 结语

如前所述,北宋南华寺木雕五百罗汉像以民间结社集资的方式雕造而成,其中以广州纲首为代表的商人群体是造像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及推动者。从结社组织上看,結社范围由个人、血缘宗族扩大至社群空间的“厢”与“界”,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阶级立场,以共同信仰为纽带加强了社会上下层的联系。另外,可能存在由会首负责募集人员名单及资金交付工匠,工匠再根据捐资者要求修饰雕像或篆刻铭文的情况,会社与雕刻工匠之间的买卖行为是造像活动商业化的表现。从造像背景来看,岭南地区商人与佛教关系密切,岭南发达的水陆交通线是中印之间重要的传法渠道,一方面僧侣依靠商人提供出行便利及财物支持,另一方面商人相信供养神灵有助于发展贸易往来求利,罗汉因住世护法的使命成为信仰对象。除此之外,因愧惧二心而乐舍是岭海越人事佛的重要特征。商业贸易与信仰传播相互促进,形成岭南地区独具特色的宗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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