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使用与家庭文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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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震 杨勇
[摘 要]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普及推动了消费方式的系统性变革。文章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实证检验了互联网使用对家庭文旅消费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互联网使用显著提升了家庭文旅消费概率和水平,并且在克服潜在的内生性问题后,其影响效应保持稳健。(2)进一步分析发现,互联网使用对家庭文旅消费的促进作用来源于信息渠道效应和便捷交易效应,而受教育水平和收入水平的增加有利于增强互联网使用的影响效果。(3)分地区异质性分析显示,在中西部地区、低互联网普及率地区、高景区拥有量地区,互联网使用对家庭文旅消费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4)拓展分析还发现,互联网使用没有影响家庭在必需品消费方面的支出比重,但却带来以文旅消费为代表的服务消费水平和比重的显著提升,继而有助于家庭扩大消费支出,并促进消费结构的服务化转型。上述结论不仅为理解中国家庭消费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合理利用互联网激发消费潜能提供了有益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使用;文旅消费;信息渠道;便捷交易;消费升级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22)02-0075-19
Doi: 10.19765/j.cnki.1002-5006.2022.02.012
引言
经济新常态下,“高投资、高出口”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应有之义。然而,多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WDI)数据库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00至2010年间,我国居民消费率从46.7%下降至35.6%。虽然在2018年回升至38.7%,但无论与美国(67%)、德国(52%)等西方发达国家同期相比,还是与印度(59%)、巴西(64%)等发展中国家同期相比,中国的消费率仍明显偏低。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世界贸易争端不断升级的背景下,如何有效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立体的新发展格局已成为提升中国经济韧性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文旅消费是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满足居民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随着我国模仿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人们越来越注重品质消费和服务消费,在文化和旅游消费方面的支出日益增加。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应顺应人民群众消费提质转型趋势,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伴随着5G、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布局,互联网已渗透到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极大地改变了信息流通方式,逐步成为扩大消费的活水源头。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2020年上半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1.4%,但全国线上零售额却同比增加7.3%,充分展现出互联网在保障和促进居民消费中的“压舱石”作用[1]。而文旅消费与互联网间存在着天然的适应性。截至2019年6月,中国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规模已达到4.18亿人[2]。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线下服务全面暂停的情况下,居民也能通过“云观展”“云旅游”等方式满足自身的精神文化需求。目前,虽然学术界就互联网能够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已达成共识[3],但立足于微观层面,讨论互联网使用能否促进家庭文旅消费的研究仍十分缺乏。
鉴于此,本文在文献梳理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研究了互联网使用对家庭文旅消费的影响,借此为培育消费增长新动能提供重要依据。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研究视角的创新。现有研究探讨了互联网使用对家庭一般性消费的影响,但对文化、旅游等高收入需求弹性消费的研究较为鲜见。本文将互联网使用引入家庭文旅消费的分析框架中,从而丰富了相关研究的文献基础。第二,研究内容的创新。本文深入探讨了互联网使用对家庭文旅消费的影响效应,并着重考察了受教育水平和收入水平对两者关系的调节机制。进一步地,本文就互联网使用对家庭消费及结构的影响进行了检验,发现互联网使用引致的文旅消费扩张,有效地促进了家庭整体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消费结构的服务化转型。第三,研究方法的创新。本文不仅采用两部分模型有效地解决了样本分布高度偏态可能造成的估计偏误,而且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和条件混合过程估计法克服了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有效地提升了所得结论的可靠性。
1 文献综述与理论分析
1.1 文献综述
既有研究中,国内外学者主要延续了经典消费理论的分析框架,探讨了影响家庭文旅消费的因素,包括:第一,从生命周期理论出发,强调家庭年龄结构及退休对文旅消费的影响[4-5];第二,基于绝对收入和持久收入假说,认为当期收入、预期收入的增加[6],以及未A期到的资产价格上升将带来家庭文旅消费增长[7];第三,以预防性储蓄理论为基础,发现家庭为应对健康、就业等不确定性而增加预防性储蓄,从而导致文旅消费水平有所下降[8];第四,考虑到心理、习惯等方面因素的差异,不同来源收入以及消费习惯也可能是影响家庭文旅消费的原因[9-10]。这些研究为扩大旅游消费提供了可行的思路,但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消费不同,文旅消费通常具有无形性、异地性和复杂性的特征,这对居民搜集和分析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1]。长期以来,文旅市场的供求信息并非对称,居民处于价值链的弱势地位,在消费决策时往往需要投入较高的搜索成本[12]。这既会造成服务商与消费者间信息传递的时滞性,也会出现由信息不对称所引致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加剧了消费风险,阻碍了家庭文旅消费水平的提升[13]。与此同时,由于对营业场所、销售渠道、经营时间的高度依赖,传统的文旅消费活动也面临着较高的交易成本,并且双方可能在耗费一定的交易成本后仍无法达成供需匹配[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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