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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农村土地整理模式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如林

  【摘要】本文在分析土地整理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土地整理模式,通过改变土地利用系统现有的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布局来优化其功能,实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
  【关键词】土地整理;模式;资源
  
  0.前言
  土地整理是人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措施,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国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土地整理被作为一项以提高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率为目标的重要举措,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展开,并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成为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主要手段。虽然有些学者就土地整理的理论体系与实践进行了探讨,但还缺少对土地整理中许多科学问题深入而系统的研究,比如土地整理模式研究。
  1.土地整理模式的内涵
  在科学研究领域,模式是运用系统论的方法对一定范畴内系统诸要素的构成或联系方式所进行的概括,即将系统内部的相互联系的若干元素,按照一定的关系(组合规律、构成方式)所组成的一定表现形式。如上文所述,土地整理系统是一个由待整理土地、劳力、技术、资金等多种要素构成,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综合体。那么,这些构成要素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区域中,按照一定的构成方式所组成的具有一定外在表现形式与组合规律的整体就称为土地整理模式。土地整理模式一个综合的概念,它不仅包括了土地整理系统中的项要素,而且也包含了各项要素之间所发生的各种联系。总体来说,土地整理模式就是由特定的土地整理构成要素和自然地域单元耦合而形成的表现形式。其中,自然地域单元是依据土地整理方向与特征、经济发展水平所划分的空间单元,它是土地整理模式的物质和空间基础。土地整理的构成要素是在土地整理过程中作用于土地整理系统的各种形式,譬如,待整理的土地、投土地整理中的资金以及为实现土地整理目标所进行运营管理方式等。可见,自然地域单元与土地整理的构成要素是土地整理模式的两个基本要素集,它们在一定的规则下通过组合和运作就产生了土地整理的模式。
  2.土地整理模式的特征
  2.1整体性
  整体性是土地整理模式的系统属性。作为由众多要素组成的土地整理系统,模式的系统整体性决定于待整理土地的自然属性,以及整理过程中资源环境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密切联系性。
  2.2地域性
  地域性是土地整理模式的空间属性。由于经纬度、海拔高程、地质地貌条件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导致不同地区存在气候、土壤、水文等方面的差异性。不同的气候因子和土壤条件决定着各地区土地利用的结构与方式,进而影响到土地整理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组合与匹配方式,最终形成各具地域特色的土地整理模式。除自然因素外,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传统的差异决定着对特定土地整理方式的接受程度和调控能力,而且任何形式的土地整理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来实现的,因而社会经济条件同样是导致土地整理模式地域差异的重要因素。
  2.3阶段性
  阶段性是土地整理模式的时间属性。模式的形成是自然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随着自然条件的演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三大因素也会不断发生变化,其结果必然导致土地整理模式在目标与内容、结构与功能、多样性与复杂性等方面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例如,从初期的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阶段到现在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为目的的阶段,土地整理模式的各个层面均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其功能由简单到复杂,结构由单一到复合,范围由平面到立体。
  3.土地整理模式研究
  3.1土地整理模式分类方案设计
  根据以上土地整理模式的内涵与特征分析,提出了包含4级指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的分类方案。
  第一级为土地整理地域特征指标。土地整理模式的地域特征要综合考虑地域的自然特征和经济社会特征,通过影响土地整理方向的自然地域(I1)和经济发展水平(I2)两项指标来反映土地整理模式的空间属性。不同的自然地域在气候、土地、水文、植被、生物等方面的组配有差异,也就决定了该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向、土地利用特征、土地利用中限制性因素的差别,这些也是土地整理方向的决定性因素。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在土地整理过程中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包括物质的供应、土地整理技术的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等,这些都是土地整理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
  第二级为待整理土地利用类型指标。待整理土地为土地整理活动的载体,包含了待整理区域中光、热、水、土等自然因子条件和人类劳动投入下的各种设施,两者相互结合即构成了待整理土地利用类型,体现出土地整理模式的功能结构。待整理土地利用类型的差异必然导致土地整理目标、措施等的差异。
  第三级为土地整理目标指标。土地整理目标就是通过土地整理所要达到的预期。不同的自然地域特征和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下,社会对土地整理关注的角度或对土地整理的预期是不一样的,土地整理目标体现出土地整理模式的指向。
  第四级为土地整理运作方式指标。土地整理的运作方式是土地整理活动的实现形式,可以通过土地整理的资金筹集方式和土地整理的经营方式两项指标来反映。资金是土地整理活动开展的保障,而经营方式是土地整理的组织形式。良好的资金筹集方式与经营方式会最大限度地调动整理者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整理的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建立起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这些都会导致土地整理过程中各要素匹配的差异,从而引起模式的变化。
  3.2土地整理模式的分类
  3.2.1地域特征
  在2003年通过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中,明确了各区域土地整理方向。建议土地整理模式划分中自然地域的划分采用《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中的分区,具体区域为:东南沿海区、环渤海区、东北区、中部区、西南区、黄土高原区、西北区和青藏高原区。
  3.2.2待整理土地利用类型
  根据我国土地整理的实践,待整理土地类型可以分为基本农田、中低产耕地、低产园地、农村居民点和小流域。基本农田整理应本着“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要求,大力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增强防洪、排涝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全面提高农田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3.2.3土地整理目标
  在不同土地整理发展阶段和不同地区,土地整理的目标有所差异,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解决项目建设中引发的土地问题和进行景观生态建设。从土地整理的发展历程来看,最初土地整理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农业生产中土地利用问题,扩大耕地数量的有效供给。而在我国,特殊的土地基本国情也决定了我国土地整理的最初出发点是在挖掘现有土地利用潜力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整理的多种方法和手段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以弥补建设对耕地的占用。
  3.2.4土地整理运作方式
  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资金筹集方式可以分为国家与各级政府联合投资的方式、政府与企业或农民联合投资的方式以及中外合资的方式。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土地整理多采用国家与各级政府联合投资的方式,投资主体是国家、市级政府和区县政府或乡镇政府,也出现了地方政府与企业或农民联合投资的方式和中外合资的方式。根据经营主体的差异,经营方式可以分为国家组织大规模的土地整理方式、农户组织整理方式、集体组织整理方式、土地入股联合整理方式与土地整理公司组织整理方式。■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例[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0(2).
  [2]彭德福.我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复垦回顾与展望[J].中国土地.2009(10).
  [3]于际茂,郑永宏,郑艳东,杜长友.农用土地整理模式探析[J].资源?产业.2005(4):29-36.
  [4]张正峰.我国土地整理模式的分类研究[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7(8):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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