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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中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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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前时期,我们国家的事业单位改革正在深入进行,改革所涉及的内容也是非常多的,在这当中,养老保险改革所受到的重视程度是很高的,社会各界对此均是十分关注的。应该说,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每个地方在改革之时均会遇到不少的问题,而且有些问题呈现出普遍性,本文即对这些问题展开深入的探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问题
  引言:
  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赋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多的生命活力,进一步优化国家整体治理实效。尤其是在事业单位之中,选择实时性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将全面加快人才更新进度、强化各类职员的风险意识,保障退休职工及时领取合理数量的养老金。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1.1个人缴费未能和计发待遇相互挂钩
  任何养老保险体制当中,涉及权利和义务都长期维持对等关系,一旦说这类关系被冲破之后,势必会削减人们参与有关保险体制的积极主动性意识,最终不利于特定保险体制的落实与完善化发展。如目前许多机关事业单位选择沿用工资制度进行退休费用发放,实际上只是由以往单位支付转变为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涉及退休待遇等几乎没有发生任何变化,随即引发养老待遇与在职缴费时间、缴费数量相互脱节的状况,无法保证凸显个人缴费应有的效果。长期延续下去,将令参保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性意识减退,随意瞒报或是不报缴费数额,在令既有收支缺口持续扩大的同时,阻碍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进程,以及内部的人员流动效率。
  1.2参保范围的界定问题
  目前,《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已经明确,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同时,也明确了“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调研时发现,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的数量非常大,而且还同时存在大量空编,如果按此文件执行,将给事业单位在参保人员的划定方面带来一定困难和问题,也极易造成事业单位的内部矛盾,以及可能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此文件规定,“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可见,这一规定也在很大程度上给一些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现实挑战。
  2对策建议
  2.1设计富有针对性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方案
  自从我国步入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就必须保证基于健全化劳动力市场要求,加以系统性地改革,即保证和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相互关联的同时,衍生出适合一切劳动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透过实际调查发现,如今我国每个城市两三个人中,就会存在一位老人,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用筹集模式根本无法承受这类人口老龄化和退休高峰的冲击效应。基于此,须保证将各类区域实际状况考虑进去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标准来规范养老保险中的一系列具体项目,并明确截止期限,方便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工作及时提升至国家政策层次上去。
  再就是选择持续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数量。须知如今我国社会保障投入的金额,单纯占据总体财政支出的一成左右,但是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支出早已经超过两成。因此,我国必须保证快速确认一类妥善性的划分比例,进一步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制持续性发展,提供相对可靠的财力保障。
  2.2重视案例研究,顶层设计更需要接地气
  在现阶段,我们国家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如火如荼展开,然而分类标准并未统一起来,依据机构职能、运营方式等可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正因为类型不同,因为事业单位在岗位、人员、薪酬、保险等方面的规定也是有著显著差别的。所以说,国家在对事业单位改革展开顶层设计的过程中,要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的具体状况予以切实关注,特别是要做好案例研究的相关工作,这样方可使得顶层设计更具实效性,能够整体推动包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内的事业单位诸多方面的改革,科学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安排。
  2.3制定可靠性的社会保险体制法规
  唯独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建立起在法制的基础上,才可以切实地完成预设的制度、社会化改革目标,保证赋予这部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必要的强制性。须知如今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上遗留各类弊端,分别包括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困难、管理秩序严重紊乱、应用模式不够科学规范等,主要原因就是欠缺法律强制性和应有的约束力度。所以,基于此,必须选择快速规划有关社会保险法规,确保逐步明确这部分养老保险的动机目标、规范原则、应尽的权利与义务。透过当前形势观察,尽管说大的《社会保险法》已然公布实施,不过专门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体制却始终存在漏洞,所以,需要规划主体预先透过法规层面着手加以协调性把控。
  2.4规范调整机制,避免主观盲目
  养老金调整机制应遵循的原则是:第一,为保证退休职工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要考虑物价上涨因素;第二,为使退休职工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应考虑经济增长因素,且不能给经济发展带来负担;第三,应进行规范化调整,制定公开性的相对市场化的调整机制。因此,养老金调整应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率和实际工资增长率两个指标,且一般情况下,每年启动一次调整机制,并与企业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在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等特殊情况下,还可在年内启动应急调整机制。养老金调整幅度=物价上涨率+实际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问题,以及后合理性的应对策略等内容,着实繁琐。在此分析了对策和建议,希望日后相关工作人员能够以此为基础加以不断完善。长期下去,令我国养老保险服务水平得以理想化地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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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鞠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8(01):38-39.
  [3]马志英.浅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创新[J].人力资源管理,2018(01):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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