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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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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分析基本养老金调整历史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目前基本养老金调整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在综合平衡基本养老基金收支、财政承担能力、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等众多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养老金调整机制,促进养老体系三大支柱共同发展。
  【关键词】基本养老金;机制;建议;探讨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是保障公民在年老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我国逐步建立起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是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建立合理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是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主要措施,保障由统筹养老金提供的食品相对水平不降低,保障对绝对购买水平不降低。
  1.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历史现状
  我国自建立社会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起就提出了要对养老金进行正常调整,但从具体实践来看,这种调整始终没有形成一种稳定的机制。
  上世纪90年代以前,企业职工养老基本上实行企业单一的退休养老制度,退休费按职工本人当时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退休费。企业退休费并没有正常的调整制度,而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差距较大。
  1991年开始,基本养老保险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体制,即当时实行的地区统筹和行业统筹,如铁路行业、电力等11个行业均实行行业内统筹。实行行业内统筹的企业职工养老金基本延续了企业单一退休养老办法。1991年国家出台“国家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增长情况,参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对基本养老保险金进行适当调整”。1995年,将调整标准改为“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1998年,11个行业内部统筹全部移交地方管理,实行属地(省、直辖市)统筹,行业退休养老政策向属地政策过渡。2001年起,改为根据“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
  从权威机构的分析数据结果来看,1999年~2006年,全国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平均增长21.4%,而与此同时,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平均增长8.6%,仅为在岗职工工资平均增长率的40%。虽然养老金绝对额不断增加,但养老金平均替代率在不断下降。
  自2008年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标准又变成了根据当地上年度人均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均低于在岗职工工资平均增长率。
  2.基本养老金调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分析,我国目前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2.1没有确定合理的调整机制
  自1991年建立基本养老社会统筹制度以来,每年按照不同的政策对养老金进行调整,特别是近10年来,每年按照当地上年人均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增加养老金,每次调整都是政府专门发文,调整的参照标准、调整的比例或额度都受当时政策的影响较大,可比性较差、随意性较大,且增长幅度低于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2.2依赖政策心理加剧
  由于政策没有连续性、可比性,不利于社保资金和财政资金的预先安排,会在社会上形成一种非理性地依赖政府政策调整增加养老金的心理预期,不利于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职工个人参加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从而更好的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2.3养老金替代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目前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已低于50%,已经较大程度上偏离了58.8%的制度设计目标,低于国际公认的55%的警戒线,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的替代率,仅为二分之一左右。主要原因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增长幅度远低于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2.4养老金调整没有真正分享改革成果
  目前,养老金调整基本上是“一刀切”的指数法(或比例法),由于我国历史上实行的是低工资制度,对于退休比较早的“老人”来说,虽然在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倾斜,但待遇水平仍然较低,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没有真正分享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成果。由此产生的待遇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3.建立合理的养老金调整机制
  建立合理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在综合平衡基本养老基金收支、财政承担能力、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等众多因素的基础上,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大养老支柱制度,使三大支柱养老金替代率分别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从而提高综合替代率水平。对建立合理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有以下建议或探讨。
  3.1建立统一的基础养老金制度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制度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建立全国统筹的统一的基础养老金制度是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由于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之间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个人账户缴费水平出现了较大差异。为逐步缩小退休后的基础养老金的待遇计发差距,建立全国统一的基础性养老金计算指数,应逐步降低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指数,适当提高所在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指数,以保障低收入退休人员较为合理的基础性养老金水平。
  3.2建立差异化养老金调整机制
  一是在建立与物价水平、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挂钩的统一调整政策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低于当地养老金平均水平75%的退休人员调增养老金的比例或给予适当定额补贴,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待遇水平。二是对于退休较早的人员,要适当考虑年老体弱等因素,适当给予增加补贴。
  3.3建立可以预见的养老金调整机制
  一是明确生活必需品消费物价指数挂钩比率、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挂钩比率,可增加养老金调整的透明度,减少政策的随意性。二是明确养老金调整的条件及时间,使职工本人统筹安排退休生活。
  3.4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如果根据目前的制度设计,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替代率是58.5%,企业年金是20%,再加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5%,三者替代率合计将达到83.5%,将进一步缩小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的替代率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基本养老制度、企业年金制度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三者的替代比率会不断发生变化。随着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的完善,也有助于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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