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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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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涉及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等内容的系统工程。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增强执法维稳能力的客观需要。本文结合当前消防执法规范建设的实践,对规范化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消防;执法;规范化;措施
  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全国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了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本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执法制度不完善、执法管理不科学、执法活动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成为影响消防执法公信力的不利因素。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广大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行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1.1执法规范化建设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升执法水平的客观需要
  “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总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必须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才能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制造业、运输业、仓储业迅猛发展,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规模扩大,特别是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大量增加,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也给消防执法部门带来了严峻挑战。同时,互联网、新闻媒体对消防工作的日益关注,舆论压力空前加大,消防部门要战胜挑战,必须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可以说,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已成为调节社会关系、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迫切需要。
  1.2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执法公信力、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
  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门的信任与认可,很大程度来源于对消防执法的感受和办事的体验。执法方法简单、执法态度蛮横直接伤害群众感情,降低群众威信,失去群众信任。要提高公信力、取信于民,消防执法部门要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也感受到消防部门的关心、温暖。在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时,要更多地运用疏导、教育等柔性方式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要从监督执法、行政审批等方面入手,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2.消防执法规范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消防部门作为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单位,执法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消防部队乃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近年来,消防执法活动中不公、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这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分析归纳如下:
  2.1主要问题
  2.1.1执法思想不端正
  一是宗旨意识淡薄。极少数消防执法人员存在特权思想、执法理念出现偏差,为民服务意识差,漠视群众疾苦,曲解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缺乏“执法为民”的感情基础,把执法和为民割裂开来,甚至把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
  二是公权意识模糊。有的执法人员存在利用执法权力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有的单位存在想罚多少就罚多少,监督执法“重罚轻管、以罚代改”,处理问题降低标准,执法程序难以得到严格履行。
  2.1.2执法行为不规范
  一是行政许可审核把关不严格。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放宽尺度实施行政许可,遗留先天性隐患。
  二是法律文书制作填写不规范。个别执法人员制作填写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时,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用语不规范,案卷装订和移交管理不及时。
  三是火灾隐患整改落实不彻底。个别执法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及时下发法律文书,而是口头提出整改意见,有的在下发法律文书时,仅涉及易整改问题,对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避而不谈,导致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始终得不到整改,留下不安全因素。
  2.1.3执法纪律不落实
  一是制度执行不实。个别执法人员认识不到位,视制度为虚设,对工作纪律落不到实处,存有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现象,执人情法、办人情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现象还未完全杜绝。
  二是监督力度不大。个别监督执法岗位,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制度监督机制,监督上出现“真空”地带;执法部门内部监督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缺乏力度。
  2.2存在问题的原因
  2.2.1主观原因
  一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个别执法人员对宗旨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上,不能贯彻到实际的执法工作中来,实践中缺乏“执法为民”的感情基础,漠视群众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执法观念出现偏差,执法思想不够端正。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出现偏差。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重处罚轻教育,注重法律效果,但对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重视不够,执法达不到预期效果,没能实现通过处罚的形式达到教育的目的。还有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不仅没有使违法行为人得到应有处罚,而且还会使执法者授人以柄,为工作开展带来被动。
  2.2.2客观原因
  一是执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的领导对执法工作的整体了解和全局把握重视不够,忽视对执法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个别基层领导没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自身对法律知之不全,知之不深,无法用法律规范自己执法行为,更无力去监督执法行为。个别领导对本单位出现的执法问题不仅不追究,反而寻找理由,设法息事宁人,纵容迁就少数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
  二是执法工作任务过于繁重。执法人员经常牺牲节假日和双休日,“白加黑”、“五加二”成为工作常态,导致部分执法人员厌战情绪,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降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下降。
  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消防执法部门是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直接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对消防部队的评价和信任。因此,各级消防执法部门要以宣彻《消防法》、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督水平,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1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在于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要从执法理念、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三方面入手,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等培训,重点解决少数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素质偏低,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为实现“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夯实基础。
  3.2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透明程度
  消防部门要从构建执法监督体系着眼,不断强化社会监督,落实警务公开,完善内部监督,形成内外监督的良好局面;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入手,不断创新执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
  3.3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保障能力
  只有将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要广泛深入调查,摸清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针对当前执法活动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抓紧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完善防止随意执法的各种管理制度,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要求,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上、制度上、规范上的保障和支持。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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